作为一个工作007的社畜,我时常觉得996或许真是一种“福报”,或许是米斯特马的“忠告”真的成功了也说不定。但是总不能抱着矮个子里拔高个,屎坑里淘金子的心态来麻木自己,一想到这里,我又对目前这个看得到未来又看不到未来的行业而发愁,想着自己可能要在这种破烂行业埋没一辈子感到焦虑,我不止一次的说服自己,让自己努力爱上这个行业,可是起早贪黑还受气的工作属实不是一个正常人可以承受的。久而久之,我慢慢相信摸鱼才是世间真理。不主动,不拒绝的做事方式确实给我带来很多好处,毕竟人不能总是元气满满,就好像废话连篇一大推的话也是在摸鱼之中一点一点滑出来的,这就跟带薪拉屎一样快乐。
我曾经读过这样一句话,努力上班不叫赚钱,那是用你的廉价劳动力换取微薄的报酬,这样的你只是在给老板打工,好让他早日换上新房新车新妹子。但是如果你摸鱼就不一样了,摸鱼才是你在为自己赚钱。
哈哈,不知道哪个人才想出这句话,仿佛给麻木的我找到了一丝丝工作的快乐,可能这就是苦中作乐的真谛。
“古有”早九晚五,现有996,007。可毕竟还是人不是机器,下班的时间总归还是留的出来,只是不那么充裕,所谓的下班也其实只是够最基本的饭点睡时。一天24小时好像根本不够分配,或者说,其实一天无论多少时间,都是不够分配的,你总会被以各种各样的理由“鸭榨”是的,普通人或许就像砧板上的鸭脖,不管你多么坚硬,也会被一次一次拍打,最终“血肉模糊。”
社会其实并不会吃人,它其实看都不会看你一眼。是吧,这就是这样一个东西。没有感情,没有交流,能适应的人会活的很好,不能适应的人就只能勉强度日。
好在,我在慢慢变成那个可以适应的人,即使我觉得我不是我了,但我依然是我。哈哈,我宣布废话文学就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划掉)。
是的,我有一只狗,不要觉得剧情转变都多突然,事实就是这样,因为狗就在那,就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一只,流浪的,可怜的,没人要的狗。
一只金毛,很漂亮,也很小,应该是个小崽子,或许是主人觉得自己的狗下的太多,或许又有或许的原因,总之,他就那么突兀的出现在了,下班的我的回家的路上,我扒拉掉嘴巴里的烟,蹲下身来,看着它。说不上怜悯的满怀母爱,也说不上目光呆滞没有感情,就只是那样,很平静的望着,我看着它,它看着我,又没看着我,又看着我。一来一回,我知道,它是我的了。没有什么理由,硬要解释,那就是王八看乌龟,看对眼了。
我把它连着它的纸箱子一起抱会我那个,小的可怜的有空调却没有空调插座的出租屋。是的,我的屋子也跟我一样像个笑话,当初租下来的时候,房东还半搭不理的回应过这个事情,到现在,我与房东的聊天记录也就只剩下转账与收账了。但是这也不重要,先不说本来就是因为穷才租的这间屋子,就算这屋子配置齐全,空调我也是大概率不会用的,夏天用下电扇或者蒲扇,冬天加衣服就好了,冷跟热都不重要,钱才重要。
是的,我就是这么现实。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字,那就是钱,两个字,那就是搞钱,三个字那就是搞大钱。可为人憨厚,算了,为人蠢笨的我根本不会搞些投机倒把的赚钱生意,我只会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工作,去换取那点报酬。但就是这么现实的我,连自己都养不活的我,收养了,应该说是强制抱回了一只小金毛,因为我没有征得它的同意,或许我不去抱走它,它会被家里条件更好,或者比我更有爱心的人抱走,不过也许这就是上天的安排吧,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脑子的一瞬间抽筋,我就把它给抱了回来。
好好过吧,小家伙。我这样对着它自言自语。不过很惊奇的是,它神奇的冲我叫了两声,好像是在回应着我,当然也可能是其他什么,但是这不重要,起码被它所回应的我高兴了,上班一天的疲惫与不堪好像瞬间就被冲走了。我好像知道了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养宠物了。
其实我不是没有想过养一只小猫或者小狗,甚至养一条玉米蛇,一只白文鸟。但想想归想想,不管是去宠物市场还是网上下单,看到那一堆数字,我本能的就迟疑了一会,我会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真的需要这么一个动物来陪伴,每当这时,我就会越想越多,自然而然就觉得这是件很蛮麻烦的事情了。果然,白嫖的才是最好的,这就很感谢那个我并不认识的小金毛之前的主人了。
因为刚刚直接把它抱回家的缘故,我并没有吃饭,其实,我已经不怎么吃晚饭了,平时累的回到家,别说烧菜,我连吃饭的力气都拿不出来。但是现在抱着它回来反而有了一点胃口,或许是咱们的八字相合,冲走了我的霉运也说不定。
我并没有把它带下来,而是暂时给它接了点水先喝着,我只是下去买个炒饭,要不了几分钟,我也并不觉得这短短的几分钟,它能闹腾成什么样子。
我从来没有萌生过给它买狗粮的想法,毕竟那玩意可比我平时吃的还贵,而且,咱吃啥,它吃啥,这也不算亏待它了,毕竟只有这个条件,农村的狗不都这个吃法吗,它们还是吃的剩下的呢。当然,我也没有觉得我这个条件有多好,我说这话有多骄傲,只是目前我的状况就只能是这个配置。
狗粮会有的,美酒也会有的,哈哈。我买完回来第一句话就是跟它说这个。自娱自乐中我高兴的不行。
拿出个小碗,给它分一点,它一开始并没有动,而是看我吃了手里碗中同样的东西,它才下嘴。
小东西还挺聪明,我捏了捏它的后颈脖子,脸上挂着笑容。
它吃的比我快的多,看来确实是饿了。于是我将自己还剩下的炒饭都给了它。按我们老家的话说,从小就饿的孩子会长不大,金毛怎么说也不算是小型犬,要是以后是个小个子,我可就是罪人了。
看着它狼吞虎咽,我又去给它接了碗水放在它的旁边。
小东西吃完咱们洗个热水澡。我在它边吃的时候边说话,还一点点摸着它,因为它不是特别干净,我也没有大力的撸着。我想洗完澡就好了,干干净净的直接扔床上,还省下一个狗笼子钱,一举多得。
晚些时候,我已经把它整到了床上,没有滑稽的洗澡过程,因为它异常的配合,可能是喜欢洗澡,也可能是刚吃饱不想动,反正就是老老实实的任我摆布。
我没有想到二十多岁的年纪,第一个上我床的异性甚至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小狗。
是的,以后要用她而不是它了,因为洗澡的时候才注意到,她是只小狗,一个小姑娘。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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