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芬的精神还是有点恍惚。
当菲妮克丝拉着他的手在街上四处跑的时候,他看着眼前少女的背影,不由得又想起那件事。
菲妮克丝有了中意的人。
他原本以为自己不会那么在意这件事的,他原以为自己会作为兄长,在菲妮克丝的婚礼上为她送出祝福,也许那时候自己身旁会有自己的爱人。
可当那个场景逐渐临近之时,格里芬却退缩了,不知为何,格里芬觉得那个场景好像还存在着遗憾。
对,遗憾。。。
就像你辛辛苦苦没日没夜地肝圣晶石,只为了抽一个呆毛王出来,可结果你把所有石头都砸进去池子里之后,砸出来的并不是威风凛凛穿着盔甲的骑士王,而是一个半裸的乌鲁克王一样。
金闪闪虽好,可他不是你想要的那个。
虽然结果不差,但还是挺遗憾的。
格里芬觉得那个场景有遗憾,那么,格里芬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呢?
关于这点,格大聪明还没找到属于自己的答案。
或者说,答案一直都在,只是格里芬并没有把那个答案列做选项罢了。
像极了在做选择题时,第一眼排除正确答案的我。
“格里芬,这个给你!”
格里芬回过神来,伸手接下了菲妮克丝递过来的苹果糖。
菲妮克丝笑了,在这繁华热闹的大街上,庆典的花灯映照着少女白皙的脸颊,少女的笑似乎有种魔力。
那让格里芬别不开目光,也让格里芬觉得,眼前的苹果糖好像不是那么香了。。。
“怎么了?”
菲妮克丝对一直盯着她看的格里芬发出疑问。
“没什么,走吧!”
现在就好好陪她玩吧,过几天就要走了,这次可能要很久才能再见了。
是的,真的很久。
格里芬不知道,这是会他这辈子最后一次陪菲妮克丝逛街。
————————————
“啦啦啦啦~哼哼哼!啦啦……”嘴里哼着不着调的歌曲,少女今天的心情很是愉快。
菲妮克丝正拉着格里芬的手到处乱跑,在不同的店铺之间逛来逛去。
究竟是因为能和他一起逛街而感到开心呢?还是因为能牵他的手而开心呢?
不知道,反正都是因为他。。
不过……这算是约会吗?我听艾琳她们讲过,关系好的男女朋友一起逛街就是约会。
所以。。。
菲妮克丝下意识地看向身旁的格里芬,却发现格里芬正盯着舞台上表演的其中一个舞女,那胸围,有点意思。
哼!(◦`~´◦)果然!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那种东西有什么好的,不就是哺乳用的工具吗?那种东西够用就好啦!要那么大的干什么……
菲妮克丝想起了自己尚在发育稍显遗憾的身材,便气不打一处来,粗暴地把格里芬拉出去。
刚刚还在发呆想事情的格里芬突然被菲妮克丝拉着走,这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走了走了!烟花秀要开始了,找个地方坐吧!”
格里芬总感觉菲妮克丝是在无力地逃避着什么。。
他们坐在路边的长椅上。
菲妮克丝很自然地倚靠在格里芬身旁,格里芬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的,殊不知在别人眼里,他们早就被打上了情侣的标签。
“格里芬,你接下来就要去战场了吗?”
“是啊。”
“那你什么时候会离开呢?”
“emmm。。。大概过几天吧。”
菲妮克丝大概知道格里芬现在是什么表情,又是一脸无所谓,从以前起他就是这样。
格里芬也大概知道菲妮克丝现在是什么表情,这小女孩从小就藏不住自己的情绪。
可这也没办法,格里芬的离开是他自己决定的,当那天他看完那本破笔记的内容后,就决定要当这个倒霉勇者了。
那本笔记的后半段并不是类似“击败魔王的意志代代相传”或者“勇敢的少年啊快去打败魔王”什么的热血励志的东西。
相反,笔记的最后那部分只是平静地叙述了一个事实,也是那个事实,让格里芬做出了决定。
他决定要在这条名为勇者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
尽管这是一条从来没有人成功过的,充满危险的道路。
如若一去不归?
那……就认了吧,也没办法啊……这一切都是为了。。。。
“boom!”
格里芬看见烟花绽放出的光芒在夜空中摇动,叫醒了枕在自己肩上快要睡着的菲妮克丝。
“醒醒吧!烟花秀开始了。”
————————————
两天后的深夜,格里芬整理了行李之后准备再次离开这里。
是的,格里芬又准备不告而别。
可当他经过菲妮克丝的房间时,却发现里面的灯还亮着。
这丫头不会又半夜不睡觉窝在里面看小说吧?不行!我得去管管。
虽然半夜闯进女孩子的房间不是绅士所为,反而有种犯罪的感觉。
但是格里芬丝毫没有这种自觉,他(长辈)去教育菲妮克丝(晚辈)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格里芬一进门,正准备抓包,却发现菲妮克丝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灯也没关。
这丫头不怕着凉吗?就这么趴着睡着了。。算了。
格里芬一个公主抱抱起了菲妮克丝,准备把她抱到床上。
被抱住的菲妮克丝,半梦半醒地眯着眼。
她突然发现自己现在是被格里芬用公主抱抱着的,有点惊喜于这种情况。
然后她立马就想明白了,这是梦啊!
现实里格里芬那个大猪蹄子木头是不可能对我这么做的,所以这一定是梦!
菲妮克丝正在自己的“梦”里肆无忌惮地享受着。
但是这梦不长久。
格里芬轻轻地把菲妮克丝放在床上,盖好被子,准备安静地离开。
然后,他就看到了菲妮克丝书桌上的东西,一本笔记本。
她好像在写什么东西?
走进一看,上面写的是:
4月27日,今天和格里芬一起做饭,格里芬只会一点简单的烹饪方法,还笨手笨脚的,真是笨死啦!不过没关系,我以后可以天天给他做饭的,如果他愿意的话。。。
4月27日,就是今天。这是菲妮写的日记?
格里芬想起今天去厨房帮忙结果被菲妮克丝嘲笑“笨死啦!”的场景。
嘿嘿嘿~果然我家小菲妮就是小天使啊!知道我不怎么会下厨,愿意天天给我做饭,不过这个“如果他愿意的话”是什么意思?
他?菲妮给我做饭还要经过谁的同意吗?
格里芬左思右想也想不出那个人是谁。
难道……是菲妮克丝喜欢的人?
格里芬越想越对头,对!没错!那个“他”肯定就是菲妮喜欢的人!
菲妮克丝这是害怕她喜欢的那个人吃醋,所以给我做饭要经过他的同意。。
岂可修!!!早恋是不行的!那个拐骗我家菲妮的狗东西是谁?给我过来,我得先削他一顿。(老父亲格里芬的怒吼)
格里芬翻起了菲妮克丝的日记,他觉得日记里应该会有菲妮克丝喜欢的那个人出现。
虽然我知道翻菲妮的日记不好,但是这是为了找出那个人是谁!好方便我临走前能去揍他一顿。
4月25日,和格里芬一起逛庆典,很开心!和他在一起就很开心,想一直和他在一起!只是。。现在不能跟他说“我喜欢你”呢。。过几天他又要走了。
这……我……
行!可以了,不用再翻了。。
格里芬已经相当清楚菲妮克丝喜欢的那个人是谁了。
现在就是……脑子很乱。。
格里芬相当狼狈地逃离了菲妮克丝的房间。
这大概是他这辈子里最狼狈的一次。
不过比起外面流传的称号来说,“偷跑勇者”也许更适合格里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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