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岁那年,霍琛入伍了。
他们祖上都是军人,太爷爷是开国元老,到了父亲那一辈就开始从政辅佐戴琳女王,如今父亲霍嵘刚坐上京城市长的位置不久,急需笼络民心,让儿子霍琛从军为国效力,这是最好的选择。
霍琛是霍家独子,自小在爷爷身边长大,耳濡目染多了,国家一直以来都是他神圣的信念。
前二十年他一直为霍家而活,为国家而战,兢兢战战地做着霍家公子。所谓皇家特级军官,做得好就是无上荣耀,做不好,下错一步棋,那就是他永远也承担不起的结果。
霍琛心里明白,所以从十九岁意气风发的年纪开始,他每做的任何一个选择,都夹杂着太多缜密的思虑以及那些令他厌恶又不得不服从的心计。
俗世他早在一次次任务与生离死别中悟透,选择行尸走肉的活着只是因为身上寄托着为他牺牲的兄弟的念想。
霍琛从不是一个惜命的,棋逢对手遇到足够强大的人有本事拿到他的命,他也会欣然送上,甚至还会感到解脱。
可那次去边陲逮捕毒贩的任务中,当他真真切切满身是血的倒在地上,眼睛仿佛失去了聚焦,他看着蔚蓝广阔的天,呼吸沉重。
耳侧的枪声,下属叫他的声音好似隔了一层屏障,他只觉得身上伤口还在冒血,疼得已经失去知觉,眼神涣散。
书上说,人在临死前会将自己的一生放电影似的过一遍,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确实快速回想了一下自己压抑又短暂的一生。
——没什么好眷念的
除了最后定格在他脑海中的一个明晃晃的笑容,陌生又熟悉。
“因为不想帅哥哥死。”
“帅哥哥,你得以身相许。”
霍琛想起来了,是那个好骗的小公主,仅仅见过的那一面,却让他记了这么久。
霍琛是一个很沉默的人,他事后想了想,那天能主动搭话的反常都是因为那个笑容。
小公主用着他见过最干净的笑容,成为了平生第一个说出不希望他死的人。自那一面,如今已经过了四年,四年她该长多高了?会不会还记得他?
霍琛以为她在自己心中总归不是特殊的,以为会慢慢淡忘,只可惜并没有。被他逃避面对的萌芽并没有被摧毁,反而埋藏在心中,直到这一刻终于破土而出挺立生长。
在他艰难地翻身握住地上的手枪的时候,心中便突然有了一个与他最爱的国家同样神圣的信念,这个信念能够支撑着他活下去,是一个很可爱的姑娘,名字叫温晞。
霍琛孤身徘徊二十余载,可算在英姿飒爽的那一年确认了自己人生中的唯一一道光,于是自此以后,冷血无情令人生畏的大军官也动了凡心,落入人间俗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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