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人在办公室内吵呀,骂呀,许大水又赌咒发誓,看得我头大。
后来眼镜生气了,说派出所又不是村委会,不便处理邻里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将内衣还给王二梅,把二人赶走,事情不了了之。
我们以为这事就这样算了,哪知第二天一大早,全所的人正在会议室开晨会,突然院子里有人大喊大叫:“不得了啦!杀人啦!快来人哪!有人杀人啦!杀人啦!……”
院子里的一惊一乍,把大家吓了一跳,不管谁是什么状态,都立即跑出会议室。
“快去!快去!杀人啦!一男一女倒在地上!”见有人出来,报警者连连挥手大喊,另一手扶着电动自行车。
“哪里?!”“什么地方?!”“在哪!”大伙纷纷问。
来者忽然看见了我,指着我道:“就你昨天去的小区,一男一女,都是血啊!”
糟糕,八成是王二梅和许大水!我嘀咕一声,赶紧和几个人爬上警车,拉响警笛就向出事的小区飞奔。
到了小区,场面太血腥了,一男一女都倒在血泊中:许大水鼻子没有了,还少了一只耳朵,一只胳膊血肉模糊都露出骨头。王二梅也不好不到哪去,肚子大腿都是血窟窿,还汩汩地冒血,地上大摊的血流的到处是,现场扔着一把菜刀和一根金属钓杆支架,不远处一辆电动车边扔着好多鱼,有的还在地上扑腾……来不及细看,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
王二梅看到我们来了,躺在地上昂了下头,用满是血的手指了下许大水的阳台,一嘴都是血泡沫:“老流氓……又偷我衣服……”,我顺着手看去,见许大水的阳台里果然又挂着几件女人的裤头乳罩……
小张下了车,刚拿出手机想叫车,还没能说出话就跪在地上,弯腰开始呕吐……
大家都慌乱一团,我们这些年轻的协警,谁见过这场面啊?
好在车上有老民警,眼镜表现也不错,会紧急现场救护。刚给二人做完紧急止血,镇卫生院的救护车就来了,我帮着抬人上车,赶紧驶往县人民医院。抬人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抬头上瞅,竟然又看到那只黑猫,在王二梅的阳台边上向下看……
事后根据据目击者的叙述,警方还原了当时事件发生的过程:一大早王二梅又堵住夜钓回来的许大水,指着他家阳台里挂着的女人内衣,大骂他夜里又干缺德事,说不就是猫儿偷你几条小鱼嘛,至于天天耍流氓这么干吗。
许大水听后一看,表情上明显又惊又愣,忙解释自己一夜不在家,说昨天从中午睡到天黑,天黑后就去了湖边夜钓,这才刚刚回来,不知道这是咋回事啊!
王二梅哪能容他解释,她边说边骂,越骂越难听,最后还一脚将许大水的电动车踢翻。
电动车上有装满鱼的钓箱,一水箱的鱼就倒在地上,连水加鱼流了一地,王二梅还不解恨,又上前乱踢乱踩,把许大水辛辛苦苦熬了一夜钓的鱼搞的稀巴烂!这可不得了,自从王二梅把许大水的出租车生意搞掉了,他就指着直播钓鱼卖鱼干养活自己呢。
大概是多年来的积恨爆发了,许大水再也不忍让了,拖过王二梅的头发就是一顿饱揍!大巴掌啪啪地抽在王二梅的胖脸上!
别看王二梅平常飞扬跋扈,大家都怕她,不敢惹她,其实别人是“好鞋不插臭屎”,是大家不想理会这样的垃圾。
王二梅一下被打蒙了,想不到平时软弱可欺的许大水还能出手打她,所以一开始没有反应过来,被许大水打了几个痛快的耳光。
但王二梅毕竟是王二梅,她很快反应过来,虽然头发被许大水揪住了,可她是泼妇常打架,自然实战经验十足。她赶紧抱住许大水的腰,用力向前一顶,肥大的腰身吨位立即把对方压倒。
许大水倒地后手就松开了,王二梅立即骑跨上身,然后低头一口咬住他的鼻子,许大水吃痛,急得揪住她的耳朵死命的拽。
王二梅吃痛,竟一狠心将他的鼻子咬了下来!
许大水惨叫一声,一个猛拳打在王二梅嘴上,将她揍落下来,这一击太重,竟打下王二梅二颗牙齿!
这下可不得了,王二梅一个饿虎扑食又过来,喀嚓一口将许大水的耳朵又咬下来半只!
许大水又是一声惨叫,人彻底失态了,顾不得血流满面,对王二梅又踢又捶。说道真打架,再厉害的女人也打不过男人,毕竟男女体质的不同。王二梅被打狠了,转身跑走了。
许大水见她跑了,以为被打跑了,赶紧满地找被咬下来的鼻头和耳朵,得去医院手术接上啊。
许大水正低头找他的鼻头和耳朵呢,冷不丁王二梅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把刀,原来她刚才是跑去对面的肉店,将人家的砍骨刀拽了出来。
许大水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回头一看,见王二梅的菜刀已挥过来,忙用胳膊一挡,立即胳膊皮肉绽开,白骨森森。
此时二个人都疯了,许大水一个箭步冲到电动车边,一把抽出钓鱼用的钓竿钢支架,长茅样的支架一下戳进王二梅的大腿里!
王二梅似乎没有感觉到痛,仍然挥舞着菜刀向许大水砍来,许大水连连用钓竿钢支架拨开菜刀,同时一下下将钢棍捅向王二梅大腿或小腹,王二梅终于倒下……
事件的经过大致就是这样。二人虽然死不了,但都伤的不轻,特别是王二梅,至少得小半年才能痊愈,出院后还得判刑坐牢,持刀伤人,这个罪是妥妥的。
这事是今年全所最大的伤害案件,因为这事,那几天领导晨会时总是强调全所人要总结经验教训,要及时预防并扼杀不良苗头于摇篮中……
可是这样的事,这样的二个人,怎么预防啊?该做的我们都做了,对于这二人也调解过,也教育过,还建议许大水赶紧早点搬家避开,可是这有用吗?有些人的思想做法及习惯,就是防不胜防。
写材料的时候,眼镜把凶器的主人叫来作笔录,也就那把砍骨菜刀的持有人肉店老板。老板叫陈昌久,四五十岁,一油腻大叔。
眼镜叫他说说事情经过,陈老板坐在椅子上有些不自然。
说实话,这派出所一般人都不爱来,来了多数没好事。他来回拨弄摩娑着没有几根毛的头皮,说菜刀是他的不假,但别的啥也不知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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