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冰冷的海水侵入他那密不透风的铁盔之时,史密斯突然意识到自己居然还活着。此时此刻,他那碧绿的眼眸中闪过一个身影,那是一个如此熟悉而又陌生的人影,让不清楚自己是否快要死了的史密斯陷入了深深的回忆。
“史密斯!理查德•史密斯!”那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浑厚中年人声音回荡在小史密斯耳旁。
“诶诶?父亲?怎么了?”小史密斯感觉后脑勺被人轻轻拍了一下,从刚才的思绪中回到了现实。
当小史密斯发现一旁的父亲已经把最后一麻袋马铃薯给拖上了马车并坐在马车上一副整装待发的样子,一切疑问都被打消了。没错,今天又是父子二人进城贩卖马铃薯的日子了。
和往常一样,父子二人早早的就坐上了马车前往城里的集市。这个时候甚至连村里的鸡都还没开始打鸣,父子二人便出发了。老史密斯总是能早早的到集市然后把摊位给占好,虽然大伙平日里都相处得十分融洽但现在是粮食收获的季节,在这种非常时期所有人都拿出了百分之二百的精神。毕竟把这批粮食卖了好价钱才能舒舒服服的过冬呀。
坐着破旧不堪的马车,史密斯父子行驶在田间的小路上。
“刚才傻愣着干啥呢?”一向沉默寡言的父亲竟然开始主动找起了话题。这个时候初生的太阳已经将几束朝阳洒在了父子二人身上。
“额。。。”小史密斯对这突如其来问话有些惊讶,他转过头来看了看父亲,父亲那深邃的眼神加上碧绿的眼眸似乎是在告诉自己他能看穿一切。
老史密斯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自顾自的接了下去,“你小子是不是对村头的琳达小姐有意思呀?”
“噗!!!”正打算喝口水的小史密斯这回真的没忍住,平日里总是一向严肃的父亲竟然也会开这种玩笑,虽然他老人家猜的八九不离十,但还是让小史密斯吃了一惊。
察觉到儿子的异样,老头子竟然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
“父亲!饭可以乱吃但是话不可以乱说呀!”小史密斯开始乱了阵脚,他四处观望,深怕琳达的马车就跟在身后。
这时,老史密斯突然伸出手拍了拍儿子的肩膀顺便把儿子给搂了过来,另一只手夺过儿子的手中的皮革制水壶,开始咕噜咕噜了起来。这个时候田里要是有一个正在耕作的农民,他肯定会以为这对父子之间的感情是多么的要好,甚至还喝起了小酒。
此时此刻,小史密斯的眼里除了惊讶还是惊讶。因为父亲自从母亲永远的离开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像今天一样如此得亲近自己,更别说别人了。难道说父亲对自己已经产生了奇奇怪怪的感情吗!?想到这里小史密斯小脸一红,虽然他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但还是没能躲过老史密斯鹰一般的双眼。
“哟,难不成还真被老夫我说中啦?”看着紧靠在身旁的儿子满眼的惊讶,老史密斯笑得更厉害了。
“不是这样的父亲,琳达只是我一个重要朋友而已。。。”
“仅仅是朋友吗?那你小子早上为什么看见了她就跟丢了魂儿一样呢?”
小史密斯开始懊悔不已,清晨时分明明自己只看了人家琳达一眼,怎么就露馅儿了呢。
“你小子眼光可真不错,伯爵的女儿你也敢看上。”
小史密斯突然顿悟,原来一直和自己像是青梅竹马一般的琳达可是伯爵的女儿。由于琳达父亲布莱恩伯爵的老母亲喜欢村子里的田园生活,布莱恩多次想把老母亲请进城里尽尽孝道,可终究说不过琳达奶奶,才把她留在村子里。琳达和奶奶感情一直都不错,毕竟小时候一直都是奶奶在照顾琳达直到10岁才被布莱恩接进城里的宫殿。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一个地位显赫的伯爵,怎么可能让自己的亲生女儿呆在偏僻的农村里。万一要是传出去了被其他贵族知道了得多丢人呀。虽然是伯爵的女儿,但生性善良的琳达从不摆出一副贵族小姐的架子,这也是为什么小史密斯忽视了她的伯爵老爸。
虽然琳达被接进了城里的宫殿,但她时不时的要回来看望奶奶,也顺便看看史密斯这个小傻子最近怎么样。比如今早,琳达头一天晚上就睡在了奶奶家,所以说才能在村口被史密斯发现。虽然史密斯最近总是用色眯眯的眼神看琳达,但是她也不介意。因为琳达发现其实史密斯这小伙子也是越长越俊俏了,两人之间的交流多了不少以前不曾存在的羞涩。
就这样父子俩一路上有说有笑地驾着马车进入了目的地,莱恩城。莱恩城是处于圣十字军势力统治下的中型城市,城市依靠自由贸易和武器制造发展。在圣十字军头领大主教查理的统治下,人们的生活蒸蒸日上。
马车走在城里的石头路上,此时此刻街上已经有了许多熙熙攘攘的人群。尽管在这不宽不窄的石子路上有不少姿色不错的少男少女,但史密斯的注意力却集中在路旁巡逻的十字军保安队上。
保安队一共有5个军士,领头的军士身穿板甲头戴密不透风的十字军头盔,下身的金属护腿在他的白色长裙(类似于苏格兰裙)的衬托下透露着威严。其余四人看上去就差的远了,全身上下一身白,要不是他们腰间的佩剑和胸口的十字架图样,还以为是信仰圣十字架的信徒呢。
都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小史密斯缓缓的从腰间的口袋掏出一颗眼珠子般大的水晶球。他小心翼翼地用手指夹住水晶球,用一只眼睛透过水晶球观察路边的巡逻队。路人还以为这个小青年捡到了什么宝贝水晶,正在用很笨拙的方式打量它的价值呢。
“怎么样?”老史密斯问道。
“队长在二圣阶段,其余的都是一圣阶段”儿子很快回到。
老史密斯甚至都不用看儿子一眼就知道他在干嘛,可见这对父子之间的默契程度之高。
圣力是衡量一个人战斗能力的单位,圣力阶段越高就意味着他越强。圣力通常有十个阶段,也就是从一圣阶段一直到战斗力天花板的十圣阶段。但是据小道消息称就连圣十字军的头领大主教查理也只是到了八圣阶段,可见九圣甚至十圣都是怪物中的怪物。
由此可见,刚才那队巡逻小队除了那个队长其他的人史密斯压根儿就没放在眼里。
那么小史密斯有多强呢?实话告诉你,小史密斯已经有四圣初级阶段了!但是你要是让其他人拿着水晶球观察他的实力,你得到的答案却是战五渣。由于父亲是西洋人的缘故所以说小史密斯没有被允许信奉圣十字教,当然他也不是一个异教徒,仅仅是因为父亲的缘故没有加入十字军,否则照他现在的实力,能妥妥的当上十字军中士。
能加入十字军是每一个年轻少男少女的梦想,小史密斯也在内。职位越高享受的福利也就越好,现在都是和平年代谁都想在十字军中混口饭吃。像史密斯这样的特例真的十分罕见,要是信奉圣十字的农村人家里出了个能够使用圣力的后代,那简直就是光宗耀祖了。哪怕这个后代只有一阶圣力他也能立足,因为拥有圣力的使用权就意味着他不是一个平凡的人。
而小史密斯的父亲总是教导他应该“与世无争,低调做人”。尽管他嘴上这样说但背后里让小史密斯从小练习快要失传的西洋剑法,这就是为什么父子俩表面上显得人畜无害但却暗藏玄机。
“来吧,臭小子,开始干活!”父子俩已经来到了摊位面前。
别看父亲一路上很不正经的和史密斯聊着家常,一旦到了摊位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整个人严肃了许多。虽然总是摆着一副和颜悦色的表情更加方便做生意,但父亲从来都是板着个脸卖马铃薯。
这时,史密斯父子对面的小贩开始和他们聊起了家常,“哟,老史密斯!今天又和儿子来卖马铃薯了么?”
见父亲没反应,小史密斯回到:“是的呢,李伯伯早啊!”
李伯伯是这里数一数二的东方面孔,一般人看了一眼就不会忘。而史密斯父子也是这里唯一的西洋人种,金发碧眼是他们的标志。
由于他们的人种在这边地域并不多见,所以他们都算是“稀有品种”。
其实史密斯父子和其他本地人也没什么区别,主要就是发色和瞳色不一样,这里的人们普遍都是深棕色的直发和海蓝色的眼眸。
结束了一上午的贩卖,父子俩都有些疲惫地在摊位附近歇息。老史密斯正在闭目养神,小史密斯闲的无聊,打算到处转转看看能不能买点好东西带回去给琳达。
正当小史密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梭之时,他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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