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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跟着青鱼闲逛,镇子好玩的地方不多,也就一座古庙、一条长街、一片林子跟一条河。古庙以前没有名字,人们都知道那里供奉着仙鬼菩萨,前去祈祷烧香的人天天都有,香灰都堆成了小山。镇里的长街也没有名字,新鲜事和新鲜人从不缺席,开张或停业的店门前不时搭台唱歌唱戏。那片林子跟河也都没名字,如果雨季久些,连绵不止,水里的鱼疯长起来。好容易等到了晴天,这些鱼纷纷爬上芦苇梢,荡漾着微风,在月光下手舞足蹈。

小镇来了各式各样的鱼,大街小巷飘着腥气,青鱼说这是新鲜鱼脑子的气味。老林家的媳妇儿茱丽叶最早发现了问题所在,还说镇子早晚要被鱼类霸占。“茱丽叶”大概是她从老家带来的名字,镇里人也有喊她老林家媳妇或小林他妈。茱丽叶一副古典美女的气质和打扮,小白鞋,喇叭裤,旧式的绳纽扣衬衣,瘦削肩长脖子,鹌鹑蛋大的珍珠耳环。脑门上墨色的刘海三七分开,翘起一撮还打了个卷。

茱丽叶挎着黑包等着过马路,好容易红灯亮了,刚刚走几步就被一条大鱼拦住去路。大鱼蹒跚爬着,爬得太慢,动也不动。眼见其他人已经走到路对面,她握紧黑包的肩带,低下高高的额头想要绕过去。可大鱼的背后似长了眼,它打了个圈,再次巧妙挡住茱丽叶的去路。

茱丽叶冲着大鱼喊,“去死。”

一辆奥迪飞驰而过,碾压过大鱼,奥迪咯噔一声,头也不回走了。大鱼扑哧过后已经头尾分离,惨不忍睹。

茱丽叶双手合十,默默念叨,“愿下辈子不再是条鱼。”

青鱼打了招呼,“是去古庙么,一起吧。”

茱丽叶在镇里生活了三十多年,也曾是个爱说爱听的人,年轻时同别的男男女女混在一起,看电影逛公园,捣桌球打扑克。在镇子习惯喧闹,仍有阳光和白昼,放学后的孩子铺满街道时,她便察觉出这一切背后的冷清,开始了离群索居的日子,不再跟人闲话家常,避开了串门走动的亲戚邻居,在某条街道找了个收停车费的工作,工作之余沿着马路拣瓶瓶罐罐,翻弄垃圾桶里的包装盒和废弃玩具,可以说收获颇丰。碰到跟人聊天散步,或者值钱的废弃物太多实在拿不下,她就把这些玩意儿藏进路边的绿化带和花圃深处,攒得差不多时回头一一将它们装进麻布袋,一路装过去,走到废品收购站,这麻布袋差不多一人高两人胖了。

自镇子的白天消失以来,去古庙玩的人越来越多,那里以前就是夜市,男女老少,灯红酒绿,形形色色的小吃,奇奇怪怪的人。茱丽叶很爱去,她在古庙很少会买什么,也不会逛得多远,就是走过鹅卵石小径,停在古庙门边,看人家唱歌跳舞。跳舞重在参与,看的不多。唱歌的一对中年男女被人群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他俩手里拿着话筒,地上摆着扩音器,一句对一句,哥哥妹妹唱起来,这些歌如此耳熟,话筒在靠得近的几个观众手中传递时,每个人都唱上几句,一句比一句好听。

茱丽叶站在人群外围,站在石阶上,目不转睛看着,多久都不晃一下,沉浸得难以言喻。这些也曾是茱丽叶唱惯的歌。

茱丽叶走下石阶,说,“饿了吧,吃碗烩面吧。”

青鱼问,“哪家的好吃?”

茱丽叶指了指前面的店,店门牌写着“羊肉烩面”。

这时来了阵暖风,吹得人浑身痒痒,昏昏欲睡。茱丽叶抬起头,看到许多小鱼掉挂在空中,小鱼的身体透明一般,只留两只硕大的眼睛紧紧盯着。更远处天蓝色云朵似的鱼轻飘飘,来来回回,早晨露个头,晚上露出尾。

茉莉跟着走进店,店里摆着五六个小方桌,每张桌坐着四五个人,每碗饭五六块钱,听起来很寒碜,这就是没口福的人,看到什么美食城,忽视了它们的存在有无,以为是个乘凉的去处,进去坐坐,休息好就出来了。

即使如此,茱丽叶嘴很挑,镇里的烩面她都觉得不好,不好又怎样,还能自己开店卖烩面不成?茱丽叶选择去适应别人的口味,这个过程很缓慢,也很无趣。

茱丽叶穿过人群,找了个靠近厨房门的位置,等青鱼和茉莉坐下,回头对迎来的老板说,“一碗烩面,不要羊肉,多放韭菜葱花。”

青鱼接着说,“相同的来三份。”

三份接连端上餐桌,偌大的白色瓷碗,银灰色的铁勺,面汤上飘着一层清油,既然是茱丽叶推荐的,味道肯定不差。茉莉尝了尝,咸咸的,腥腥的,面黏黏的,一嚼就烂,也就那样。

茱丽叶面带微笑,一声不吭吃完了面喝完了汤。如果这镇子还有太阳,人们便说她是同太阳一般有生机的人,日复一日,搭上了从黎明到晚霞的顺风车。其实茱丽叶并不这样简单,她三个儿子早已成年,最小的也有三十岁了,原本该过乐享天年,在家抱孙子的日子。可现在的老林不争气,没日没夜在外吃喝嫖赌抽,完了回家了就打茱丽叶。她想要离开老林,可远在南方省城的大儿子二儿子坚决反对,说要离婚的话,就别指望他们还会养她。说得就像他们真会养她一样,其实也就每几年回趟家,寄些钱当棺材本,等着风光下葬,永沉于黄土的一天。想到这些,她感到自己的人生无比失败,身边的人早已渐行渐远,过去的数十年都辛苦了什么?临到老了能让她去挂念,去操心的只剩小儿子。

小林其实不小了,整整三十四岁,还没结婚,长得眉清目秀,皮肤雪白,这倒不是说他像银屏上的偶像演员,而是一个从游戏世界、从画里走出的美男子,镇里人就都喊他林妹妹。这个林妹妹几乎让让茱丽叶碎了心,在外头混日子,做事三分热度,心思不在挣钱上。林妹妹小时候就不争气,不好好学习,还动不动就哭,连一年级的学弟学妹都要欺负他。有次两个三年级小学生把他骗到别人家里,玩了会儿就欺负小林,先是脱去他的衣服,全身**,再用恶心的双手上下抚摸,摸到两腿之间就更加放肆,这件事做了很久,小林对此惊诧不已,也不敢反抗,只能默默忍受。他们大概以为小林跟别的孩子一样,一包糖一张钱就可以驯服,让他保守秘密不是很难。

他们脏死了,还不让我告诉老师——小林回家后如此描述。老林听了,一巴掌朝小林拍过去,说他平时不吭气,事事回避,不像个男人,要他阳刚些,挺起腰板做人。小林的脸颊立刻红了肿了,说不出话来,他也不哭,漠然望着老林。后来小林妈带着儿子去学校讨说法,老师态度良好,说了些安慰人的话。小林妈听了也没什么办法,这件事就算揭过,也就打算回家了,走到校门口嘱咐了小林几句,小林泪眼汪汪,说不想上学。小林妈好说歹说,小林才继续留在学校。等小林再回班里,就被老师叫到讲台。问他怎么什么事都跟家里打报告,言下之意这类事应该内部解决,闹到家长那里老师的颜面荡然无存,再言下之意小林这么软弱,不被欺负就怪了。小林越想越气也越委屈,立刻飞奔到校园外的小水潭,想着跳下去,幻想这一壮举。水潭很清澈,底部却浑黄一片,没有半条小鱼,想到平日里在这洗澡的同学,小林觉得很脏。他怯懦了,问自己这样值不值得,又想到欺负他的人并不会因此受到惩罚,还想到爸爸妈妈会又愧又恨。衡量再三,来回琢磨的小林终于归于冷静,洗干净脸没事人似的回到教室,坐回自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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