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社区用户今早都收到了捷报,在神庙展开的决战比预想中顺利得多,在利用机关阻挡未果,戍梦军突入尽头时,敌方头目未作出有效抵抗,很快便投降了。
社区的重建已经提上日程,此前的那个玻璃心脏竟然真的有了实际意义,献给社区的第二条生命将会缓缓苏醒,以全新的面貌示人,我很是期待数据修复后再回去时能看到怎样的景色。
回到现实的话题,晓倒是可以一直休息到七日,我跟洛华却已经要开始工作了,直到午饭时间才清闲下来。
“晓吃饱了。”晓手掌一合,从椅子上滑下来蹭到我的旁边,抬起眼睛满是期待地看我。
从早上起她纠缠着我让我陈述战斗的经过,还要我唱歌庆祝胜利,前者还好说,要让五音不全的我开口还是饶了我吧。
“所以不是说过了吗,我只有打到第二战而已,而且我也没有乐感。”轻轻放下筷子,我与晓四目相对正色道。
晓的脸颊鼓了一下,然后就自顾自地在我旁边有节奏地拍起了手。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ichi ni san si go roku sichi hachi kyuu jyuu)”
“お負けのお負けの汽車ぽ、ぽ。ぽっとなったら変わりましょう。(omake no
omake no kisha po,po,po to na ta ra kawari
mashou)”
唔啊,把大久老师课上用来鼓励学生的用语搬到这里总觉得有点羞耻,我只得双手盖上自己的脸假装什么都没听见。这样的举动显然不能让晓就此作罢,反倒是连洛华都给逗笑了。
“你们平时一直都是这样的吗?”夹带着吟吟笑声的问句从洛华口中跳出,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给出了回答——
“大概是因为你在才会比之前还活跃吧,说不定这样才是她的本性。”
“魔王殿狡い。”我的发言似乎起了刺激作用,晓变得更加放纵,直接双手拍在了我的肚子上,如果不是我稍微有点腹筋而且没吃太饱这时候差不多该吐出老血了。
“别一边说着这种话一边把别人的肚皮当成玩具。”我说。
晓显然没有要收手的势头,一面肆无忌惮地把我的肚子当成鼓来打一面微微皱起眉头,像是想起了什么问题。
“魔王殿!你为什么吃那么多好吃的都不长胖!乌龙茶果然有偷偷在喝吗!”她抬起脸,非常认真地问我。
啊…这个问题在很早以前就跟她讲过了,我们的料理为了味道油跟调料都放得很重,本来应该很容易让人吃胖,结果到头来肥胖率还是老样子,这个现象甚至成为了那边的研究对象,最后他们得出的结论是“中国人都喝茶,乌龙茶是消灭肥胖的秘诀”,以此为契机推出的茶类饮料一度热销,随之形成的文化误解也渐渐变得根深蒂固。
“所以我们一整天都呆在一起我该怎样才能偷喝呀。”捉住晓按在我肚子上的手,轻轻将其移开,与半信半疑的她对视着再次对这个问题作出解释。
“洗澡的时候不是有分开吗,还有热水。”晓弱气地反驳。
“我没有吃茶叶渣的习惯,”我眯起眼,说,“泡茶总会留下痕迹吧,还是说其实是晓每次都偷偷吃…唔…”
晓双手拍到了我的脸上,把剩下的话语挤扁。这样又傻又温馨的互动把洛华逗乐了,她轻轻笑出声,然后加入了我们的对话之中。
“晓最开始吃这边的食物时感觉怎么样?”
晓放开我的脸转身回应洛华:“明明说好了每顿都会有饺子,结果之后才知道那个是不会跟米饭一起吃的。”
“那种事并没有听说过哦,饺子和米饭一样是主食,觉得那是菜也是文化误解。”我一手抚上晓的脑袋,说明道。
晓的耳朵因为我的动作竖起来,她原地转了个圈,软软的耳朵在我的手腕上蹭了一下,面朝我之后双手抓住我的爪子从头上搬开,就像要咬我一口一样将话题引到我的身上。
“最开始晓过来的时候也不考虑情况就做淡水鱼料理,那种全是刺的东西根本吃不来,再加上一大堆调味料鱼原本的味道都被盖掉了,这种做法很奇怪!”晓气势汹汹地用谴责做开头,然后声音又低了下去,“虽然很好吃…”
是的,鱼的问题在最开始相当严峻,我没有考虑过饮食文化的差异,晓过去食用的全是海鱼,跟淡水鱼相比它们的刺要稀疏得多。没有吃淡水鱼的经验上来就大意地咬下一大块当然会被鱼刺卡住,再加上我们的料理与重视食材原味的日料差异甚大,第一次吃我烧的鱼时晓可以说是吃了不小的苦头,好在她对那条鱼独特的风味很有好感,再加上凡事都应该尝试的心态,那条鱼才没有成为她吃的最后一条。
“那是当然,我对做饭还是很有自信的。”自满地点点头,接受了晓最后那一小截中肯的评价。红烧鱼时加入糖醋是我的秘诀,其中需要把控的时机和各式窍门也是我花了不少功夫才把握到的,还有鲫鱼肉饼汤,肉饼与薯粉和蛋清间的结合能够保证肉质鲜嫩,芡粉的轻重跟盐分的掌握都需要琢磨。这一系列鱼料理要是让我说下去估计能用上半天。
该怎么说呢…最初的晓有的不光是文化差异上的弱势,很多设施的用法她也不是很明白,甚至还蠢蠢地以为控制交通信号灯的是擦三下就能许愿的灯神,刚来店里的时候把地垫当成蒲团也是,这大概都是她父母自己揽下启蒙教育时没能顾及的地方。晓身上甚至还有超稀有的电器恐惧,但凡是能够用电发热的东西她都相当排斥,电水壶倒是适应过来了,电吹风却说什么都不肯用,即使只是听到声音都会害怕得发抖。
“以前烧掉过衣服”,这是她给出的理由,为了照顾她的特殊需求我家的电吹风被封进抽屉再也没用过。
茶屋的大门被推开,午休时间挂上的铃铛叮叮作响,我从餐桌旁起身朝门口赶去,现在还没开始下午的营业,看到门口的牌子还进来的人想必是有什么要事。
穿着松垮随意的长衣,脚踩草履,衣着打扮透露着强烈的违和,像个与季节跟时代毫不相关的生活在过去的闲人,除去鼻梁上过小的圆框墨镜和手里的塑料袋大概没有什么能证明他是现代人了。留着山羊胡的大叔一手提着装有西瓜的袋子,另一只手摸了摸脑后,进门以后才开始整理自己的仪容,拉紧大开的领口,将乱糟糟的头发理顺。
“请问您有什么事?”在玄关停下脚步,礼貌地询问那个来意不明的壮年男人。
“洛华是在这打工吗?”大叔慵懒地打了个哈欠,一副没睡醒的表情,虽然以貌取人不是好事,他的表现看起来就很不靠谱,现在话题牵扯到洛华,我不得不带上一分谨慎。
“您是…?”尽量不将内心的想法表现在表情上,我问。
大叔小小地吐了口气,正准备回答时,洛华从我身后小步跑了过来,高兴地喊了他一声——
“戊子叔!”
大叔脸上露出淡淡的笑意,“哦”了一声,举平拿着瓜的手,将其递给洛华。
“戊子叔,现在都冬天了!”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接过大棚水果的洛华如是说。
“本来想捉两只鸡,但那东西不让往车上带。”大叔双手**袖子里,向洛华解释道,显然两人相识已久,“我这人很懒,要我把鸡变成鸡肉还是算了吧。听说你找了工作特意来庆贺一下,这时候西瓜挺少见的,应该不算糟糕的贺礼。”
“谢谢你的关心,乡下生活怎么样?”洛华就连水蓝色的眸子中都浮现出笑意,显然是很爱戴这位长辈。
“老样子,村村通倒是通了,但到城里还是要很久。乡下地方只剩些老人小孩,只有几个包了土地的年轻人还在搞产业,大部分小年轻还是到城里打工去了,能谈天的人越来越少。”大叔回应道,将视线对向我,“你也从半人高的小崽子成人了啊,上次见面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我以前跟大叔见过面吗?虽然努力想从脑海里挖掘记忆,但无论如何都没法得到线索,可能是在和老龙谈天时有过接触吧,但那时的我太过年幼,而作为人类和妖怪接触的机会又不是很多。不过…无论怎么说这个戊子叔的气质都不像龙,应该不是洛华家里的人才对。
“赵戊子,吓小孩的故事里那黄仙就是我。”大叔说。
听他这么一讲我就明白过来了,在偏远的乡镇妖怪和人都不多,年过百岁的妖怪并不算年长,但对于人类而言已经是跨越了数代的存在了,但凡有原型在都会被改成传说故事,有时候他们简直成了孩子的偶像。
难怪我对他没有印象,黄仙典型的夜间作息导致我只有在洛华家留到很晚时才有机会见他一面,而他的访问也没有固定规律,能不能碰上全看运气。
“所以那位常仙…”
“当然也是真的,我跟她熟得不行,当然,吃小孩这种事我们没做过。”
这种感觉真的很神奇,当曾经作为恐怖故事主角构成你童年阴影的罪魁祸首在你长大成人不再害怕那些故事后以一副亲切的面孔站在你面前时,就像完成了一次与过去自己的交棒。这些曾经作为规则约束的强迫执行者的存在无意中引导我成为现在的样子,过去的不安与排斥到了现在都成了慰藉与理解,小时候的自己还真是可爱啊。
被黄鼠狼叼走喂蛇这样的故事,在孩子间意外地有杀伤力呢。
“今天先这样,改天有空我再来,得回去补觉了。”大叔将胳膊从衣袖里抽出来,冲我们挥了挥,然后转身离开,我跟洛华一同向他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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