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之后,莉莉丝依旧在用着自己的双手揉着她自己的头。虽然我没有使用别的方式,但就是这几个暴栗就已经够她受的了。
更重要的是,我虽然不同情莉莉丝,但是却理解她。
不管是谁,碰见那样八卦的司机都会发作,那个家伙询问的我方式感觉像是在审讯,总之没有给我留下好印象。
但莉莉丝行为只是在火上浇油,并没有改变任何现状。
所以她是一个大/麻烦,我总觉得莉莉丝是一个需要我照顾的孩子,但是一想到她的诞生历史,这种感觉就立马烟消云散了。
这家伙的年龄怕是要用百年为单位。
“主人,我怎么觉得,刚才的你像是在教训女儿啊?”
我不懂林千艺在说什么。
教训女儿?有这么大的女儿我绝对会疯。
“喂!张玉林!你是不是应该把我的身体变大一些?用这种幼女一样身体真的很羞耻唉,你知道不知道?。”
“我觉得还好啊。”
说完我便向着公寓的方向走去。
“好个鬼啊!你个死幼女控,果然我分析的没错,你果然是喜欢幼女!”
莉莉丝依旧在我身后胡说八道,而林千艺则抱着林浅爱走在我身边。
“好冷。”
沈州在冬季与春季交替的时候昼夜温差极大。白天25度,夜晚就有可能能变成了10度,所以在晚上的沈州,绝对不是一个值得聊天的地方。
“喂!幼女控,听到我说话了吗?”
“回公寓在说,你不觉得冷吗?”
“哼,愚蠢的人类。本小姐的身体可是自动恒温的。”
那也是因为我,要记得得感恩啊,愚蠢的人工智能。
“跟上。”
我没工夫搭理莉莉丝,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摆脱寒冷才是最重要的。
而莉莉丝也终于妥协了。
“哎?你们等等我啊。”
没有出租车,哪怕剩下的路程不超过2000米对我们也是一种折磨。尤其是莉莉丝,她只穿了一身童装,保暖性差得很。
我们当中最坦然自若的还属林千艺,她既没有抱怨,也没有做出发抖的征兆。仿佛这就是她的故乡一样。
“还….还没到吗?”
莉莉丝在胸前双臂交叉,仿佛这样会给自己带来温暖一样。但实际上她和我一样,身体也在瑟瑟发抖。
“莉莉丝,过来,我抱着你走。”
“才不要,变态。”
但别看莉莉丝嘴上虽然这样说,当我接近她之后还是乖乖的让我抱了起来,我们都知道这并不是因为暧昧,而是因为这样可以暖和一点。
“终于到了呢,主人。”
“是啊。”
“快冻死我了啊,混蛋!”
不得不说,这次回来之后,我又再度领略到了沈州天气的变化无常。
在用磁卡刷开公寓的自动门之后,我们奔着电梯走去。
“把我放下来吧,你还想抱到什么时候?”
“好的好的。”
真是,以前明明不停的诱惑我,现在到是矜持起来了。
莉莉丝的脸蛋有些微微发红,看来是冻得。真不知道那个时代的地球人到底有多久没有体会到寒冷与酷暑了。
“主人,我们去几楼?”
“四楼402。”
林千艺并没有理会我和莉莉丝的争吵,不过我看她的脸色有些不对劲,不太像是寒冷导致的,那么就有可能是污浊的空气。毕竟在异世界,不管是火星还是地球,空气都不算太差。
看来到达公寓之后首先就是让她们洗一个热水澡。
进入电梯之后,我们都安静了下来。哪怕是之前活跃个不停的莉莉丝也是一样。
当电梯门打开的那一刻,莉莉丝却突然从电梯里跑了出去。而当我准备掏出公寓钥匙的时候,莉莉丝却在努力的拉门。
“喂,你确定这是我们住的地方?怎么房间门打不开啊?”
“莉莉丝,我虽然以前就察觉出来了一点,没想到你这样智障,你没用钥匙能开门吗?”
“钥匙?”
等等,那个人工智障一脸黑人问号的表情也就罢了,怎么连林千艺都不知道?
“我查到了,这种叫做钥匙的东西在22世纪早期不就以及成为文化遗产了吗?”
文化遗产你妹,现在才21世纪早期啊喂!
“我想起来了,火星上确实有不少复古派贵族拥有金属锁构成的门。”
林千艺你也不要一本正经的回应那个人工智障啊喂!你让我作何感想啊喂!
我无视着她们的对话,用钥匙打开房门。
刚才的事让我意识到,想要让宇宙时代的人生活在21世纪,就如同一个21世纪的人活在明代一样,非常的不靠谱。
“哇!全都是古董哎。”
莉莉丝像是一个跑到了别人家的熊孩子,她连室内鞋都没有换,而是飞快的跑进屋子里将屋子中的所有开关都按了一个遍。
我买下的公寓是那种可以拎包入住的那种,自然是配备齐全。
屋子里装修风格偏向地中海风格,虽然屋子里看起来有一些不修边幅的错觉,但实际上,蔚蓝色与白色家具的搭配风格会让我的心情瞬间舒畅起来。
但是碰上莉莉丝这种熊孩子,再好的公寓也难免嘈杂与混乱。
电视的声音与各种电气设备报警的声音此起彼伏,坐垫也立马被她抛到了天上。还好地面是褐色瓷砖与纯木质地板构成的,不然我非要纠结死不可。
不过管她呢?我很久都没这么热闹一下了。
“喂,莉莉丝,别乱跑,先把室内鞋换了。”
“好~”
或许是因为刚刚我才教训过她,现在莉莉丝还是非常听话的。但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没有做。
我回过头,对着站在门口的林千艺说到:
“千艺,我的女主人,我们到家了。”
“嗯。”
林千艺的反应略显平淡,但是我能察觉出她的喜悦。
“对了主人,帮我抱一下这孩子。”
然后她便把林浅爱交给我了。
是呢,我差点忘记了,抱着林浅爱的林千艺根本无法换鞋。于是我走进屋子里将林浅爱放到了沙发上,然后又走回门口。
“林千艺,你等一下,我帮你换鞋。”
“哎?”
林千艺被我的提议吓了一大跳。
“主人,哪有男人替女人换鞋的?交给我来吧。”
“不,我要来。”
听到了我的坚持之后,林千艺不在反驳,她只是轻抿着嘴唇,一脸紧张的看着我。
而我则蹲下了身体,开始踢林千艺换鞋。
林千艺的脚部体态看起来刚刚好。
就像是我之前想象的那样,属于那种少女的,肥瘦适度,美妙天成的那种。当她把鞋子脱掉之后,她的脚轻轻地放在了我的手掌上。
我轻捏了一下。
“啊。”
感受到我的恶作剧之后,林千艺难以掩饰的轻呼了一声。
林千艺的脚部手感也很不错,捏起来感觉肉肉的,也没有异味。因为林千艺穿着袜子,所以我放弃了继续探究的打算。
我不打算舔,也不打算继续捏个不停。
于是我飞快的林千艺穿好室内鞋,然后站起了身。
“穿好了。”
“谢谢。”
林千艺还是略显紧张的表情,看来这种行为对她来说是一个新奇的体验。不过看来效果还算不错,毕竟我没看出反感的表情。
“撒,进屋吧。”
“嗯。”
林千艺也走进了屋子里,看着这种略显明亮的装修风格,对于林千艺的认知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新奇。
这也是我为林千艺换鞋的原因。
如果有人看见我刚才的一系列行为,他们或许会觉得我这样做只是为了献殷勤。
但实际上,我想的更多。
女人是天生的出轨专家,这个是深刻在她们DNA代码里的,永远也去不掉的。就像是男人天生喜欢开后宫一样。如果不是因为道德与现实选择,她们绝对会分分钟给伴侣带上一堆绿帽子。
但是女人不会胡乱选择对象出轨对象。
就像是为何隔壁老王总容易得手?而不是别人?
那是因为隔壁老王给了女人另一种感官刺激。
举个例子吧,一个女人有一个很有钱的老公,她的老公给予她锦衣玉食,而最终这个女人还是出轨了,抛弃了这个富豪。
但是故事最令人奇葩的还是后面。敲掉富豪墙脚的家伙不是什么能人,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或者长得特别帅气的人,而是一个普通的白领。
而女人选择这个白领的原因只有一个,每天早上锻炼的时候,这个白领会骑着自行车给她顺便带一份早餐。
我想说这个这个故事的本质不是说鼓励别人使用这一套策略,要知道女人G/点是随时会变的,就像是这个故事也会反转。
一个白领每天早上骑着自行车殷勤的为女朋友每天买早餐,结果那个女朋友抛弃了那个白领坐在宝马车里面哭。
这种故事或许会更让人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但是这两个故事的原理是一样的。
那就是女人喜欢新奇的刺激。
也就是说,女人也和男人一样贪心,只是她们的贪心和男人的不同。
林千艺也不例外。
虽然四百年会让科技突飞猛进,但是这种深刻于DNA里的东西对于林千艺是最适用的。作为神明我的物质条件是完美的,那么精神刺激方面就是我的重点防范对象。
“不得不说,三次元真的是一个大/麻烦。”
摇了摇头,我坐到了沙发上,看着窗外的夜景。
“或许只有你会有些不同吧?”
我看着林浅爱所在的方向。
林浅爱这家伙经历过DNA改造,所以我现有的理论全都不适用这个怪胎,这才是令我犯难的地方。
“哎….”
我还是先去烧洗澡水睡个好觉吧,明天还要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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