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多时候网络小说里总是告诉你不要在意细节,但是很多书店里卖的书却总会告诉你细节决定成败。
我之所以提这个案例只是想说,别相信文人那张破嘴,他们什么都可以说得出来。但是不要高估文人的节操,他们什么都干得出来。
虽然古语有云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但是那只是秀才,进士造反只需要三个月,所以天子才会想把他们笼络在身边。
但是普通人的愚蠢就在于总想着有一天会被领导当做人才重视。他们以为准备各种招聘案例与使用心里鸡汤做着准备就够了。不过这些孩子们的领导绝大多数都是蠢猪,所以这些领导们不会重视一个正常人。
不过这话说的有点绝对,应该说他们重视的只有蠢猪,还有能处理好人际关系的下属。
这些傻蛋们没有注意到的是,假如手段过硬,细节不过是屁。
还有,人事才是一切,其余都是屁。
回归正题。
我的面前有两拨人。
严格来说,他们应该是一拨人。
看起来就惹不起。
毕竟他们都大胆的公开了自己的游戏名称,都是隶属于罗邙山自治联盟。
虽然不清楚这个名字代表着什么鬼,不过很明显看着双方剑拔弩张的样子这很明显是一场公会内战。
说真的,游戏里爆发战争的概率很大。
就像某个傻子说出豆腐脑到底是甜的还是咸的一样,人类想要打架很多时候矛盾显得很肤浅。
而游戏里显然就是这类矛盾的重灾区。
所以你可以说玩游戏的很肤浅,也可以说人类很肤浅。
很多时候人类不知道会因为什么打起来。
比如说谁发明了某个宗教不符合我的价值观之类的啦。
比如说别家的蛮子踹了自己家的房门,然后加上了神圣二字就把自己家的名字用了之类的啦。
比如说整个宇宙都属于我们家,你们都该承认之类的啦。
总之,你可以用今天的刷锅水喝起来味道不够馊这种无聊的理由和别人打一仗。
但是要切记两点。
首先,能打赢。
其次,打架的理由看起来像是那么回事,毕竟以上的案例只是极端案例,你要是真的照此办理那只能说明你实在太蠢。
而太蠢的战争理由基本上都变成了有名的存在,比如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之类的,哪怕用上文言文也难以遮挡其找不出理由的愚蠢本质。
所以,打架很正常,理由什么的也可以随意编,不过双方的装备总是让我觉得怪怪的。
一方是身披锁子甲和皮甲,手里拿着弓,斧,长剑之类的冷兵器,而另一方则身全部穿全身板甲,只是他们手里拿的不是火绳枪就是燧发枪,腰间挂着剑和腰刀。
两者唯一相似的装备就是他们身后的前装大炮。
双方并没有开打,只是都怒骂着对方。
至于说骂什么,基本上都是你无情无耻无理取闹之类的。反正翻旧账嘛,要是不翻出点什么东西才叫奇怪。
而观众只有我一个。
不是因为只有我爱看热闹,我怕被误伤。而且这几百号人准备打打杀杀,我总不能穿过他们的队伍吧。
那样就太过不给面子了。
不过遗憾的是没有小马扎以及茶水瓜子之类的看戏标配。
双方列好阵势,对骂了快半个小时,也不知道到底打不打。
话说我也是闲,居然在这里等了半个小时,不过再等下去太阳就要落山了。
叮咚。
“莉莉丝提醒玉林,夜晚要赶快进入城镇,不然的话待会儿各种妖魔鬼怪就要出来捣蛋咯。”
莉莉丝还是一如既往的萌系风格。不过我深知莉莉丝的提醒从来就没有错过。
那么只好硬着头皮穿过去了。
于是诡异的一幕出现了,在双方各种谩骂与准备斗殴的架势下,一个身穿新手装的我穿过了他们的队伍。
然后场面就有些诡异了。
首先,双方的人突然间都停止了谩骂,而是盯着我看。
其次,我觉得我会有躺着中枪的危险。
很多时候,在各种网络小说中这就是标准的麻烦开局,然后主角装逼打脸结束。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不过真实情况是,假如装逼就会被群殴,然后会躺在地上拼命护住自以为帅气的脸对着敌人叫嚷道:
“打人别打脸!打脸伤自尊啊!!!”
总之,装逼之所以没有好下场的原因在于,假如装逼的时候没有实力将对方按在地上摩擦那么你就会被对方按在地上摩擦。而有这个的实力的基本上都很少这样做。
如果只是幻想一下倒也无妨,但是在现实里这么干真的显得很傻啊。
所以这群家伙们都毫无例外的看着我而已,就像是在看西洋景一样。
不过管他呢,赶路要紧。
我以前也被这样注视过,不过基本上都是出丑居多,所以我也不会回避是因为躲避视线的原因。
看着系统地图,我突然发现我在天黑前是走不到城市的,于是我稍微绕了绕路,走到了一处因为贸易而兴旺的小镇上。
之所以这么说,那是因为这个游戏很自由。
在这个游戏中,野外的土地很多都是无主的,还有不少是有主人但是无力管控的。
所以在很多地方就出现了小镇。
这些玩家自发聚集而形成的小镇基本上都是专业用途居多。
比如矿业,比如种植业,比如旅店。
如果没有需要,那么在野地修建小镇是一件很傻的事,一方面要建筑简易的围墙,另一方面假如小镇的土地有主人,那么土地的主人是可以合法摧毁小镇的。
毕竟控制力弱不代表没有控制。
总之,我到达了这个由4家旅馆构成的袖珍小镇。
简易的木质围墙与大门,旅馆虽然使用了砖瓦但是也以朴素风格为主。走在小镇里铺设的石板路上,看着街道上跑来跑去的家禽我在想一个问题,假如射死一只家禽不会有人来抓捕我吧?
不过按照某个游戏中的,杀死守卫都没什么事,杀死一只鸡能追你到天涯海角的尿性,我还是放弃这个想法比较好。
随意挑了一家右手边的旅馆,我推门走了进去。
店名是熊与蜂蜜,名字真怪,不过管他呢。
“啊,欢迎光临,要吃饭,还是要住店,还是说....要~打~架?”
对我说这番话的是老板娘,在游戏中她的形象是一个精灵,所以这种诡异的画风到底是怎么回事?
更重要的是,且不提这类似于先吃饭,先洗澡,先吃我,这种古老的(放在这个时代确实古老)询问,最后一句要打架是什么鬼?
“我要住店。”
“好哦,要哪个等级的房间?”
“最好的。”
有钱就可以任性,这是真理。
“金币400.”
“好。”
然后我乖乖付钱在这个旅馆住下了下来。
如果说旅馆的大厅依旧保持者朴素的风格,那么房间里的装饰就显得有些狂野。
毛皮地毯,毛皮床铺,木质的桌椅,椅子扶手装饰着鹿角一类的东西。
屋子的感觉像是一个猎人小屋,这让我非常满意。
不过,接下来就只能下线等待明天了,毕竟夜晚是无法出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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