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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王霸天

“混混”王霸天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相信,我叫王霸天,是一名专业的演员,而且十分有专业素养。比如此时,正把我按在地上摩擦来摩擦去的少年并没有发现我是被人买来演戏的,他一心捍卫内心正道,不禁摩擦得更加用力。随后,滋啦~一声。他身后的少女默默把头扭向一边,避免直视我本命年色的秋裤。嗯?你问我发生了什么?这说来话长,但是我可以长话短说,毕竟是专业的。

我是一名演员,梦想是成为月爷那样伟大的艺术家,拍一部自传。虽然忘记了理由,不过这与我要说的事毫无关系。时间回到两个星期前,当时我在竖店刚刚演完一个被一拳打死的霓虹国士兵。正坐在地上等着当天的盒饭,顺便闭着眼想明天该怎么抢戏,但是,忽的一道影子遮住了暖暖的阳光。一瞧来人,竟是一个壮实的“民兵”。几句话下来。来意倒也清楚,刚刚来了个人,给他一百软妹币,让他寻一个年轻的群演。正是拍摄的忙时,无人空闲,所以就朝了我来。随他一指,我远远望去,一个西服革履的就伸手示意,让我过去。别看只是这一抬手,我立刻看出这是个有钱的主。你以为我看出了什么小细节对不对?别想太多,只是哪个没钱的请的起保镖,还七八个。其实当时我一点都没慌,就是后来腿麻才被人抬过去的,真的,没骗你。

后来缓了口气,一看不是别人,两个姓沈的大佬。清风(公司)老大沈傲,宛雨(公司)老大沈献。一看是这两位乐善好施的大佬,我悬着的心掉了下来,顺带腿脚也利落了不少,当然是因为腿不麻了,哈·哈·哈,什么怂?你在说什么?听不懂,真的。

原来,这两位大佬想撮合自己的儿女,让我表演一下“悍匪拦路”的戏码。很好,这定将是我在演艺大道的一次飞跃,干的也不是什么坏事。于是,我在巨额的报酬......咳咳,巨大的助人为乐的雷锋精神指引下,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其实一开始,非常顺利。我在两位大佬提供的情报下,很快锁定了一条路线,沿线几处巷子都是最好的“舞台”,可以让我把一个混混形象发挥的淋漓尽致。不过,事实证明,我似乎有些盲目乐观了。

第一次演出,我选在了第一个“舞台”这条巷子是一条近路,穿过去可以直达大佬儿女的学校。之所以选择这里有两个原因,一:这条路鲜为人知,不会有什么热心市民打扰我的表演。二:这里附近有一家包子铺,老板跟我很熟。你问第二点有什么用?在我的计划里,只要大佬故意让儿女迟到,我便可以借包子铺老板之口把这条近路告知沈家的少爷和小姐(不是同一个沈家,沈傲和沈献家族间并无血缘关联)然后,当--当--当,沈小姐一进入小巷,本“混混”闪亮登场。之后,包子铺老板去拦截沈家少爷并告知有少女被围堵。在我计划中,只要沈家少爷进入“舞台”我便以精湛的演技演一出“混混拦路”,让两人产生联系,然后功成身退,准备走上人生巅峰。可惜,天有不测风云。

我早早的等候在巷子中间,为我的表演酝酿情绪。等时机成熟的时候,我看见一辆自行车扑面而来。没错,扑面,在我身上碾出一条印子。可怜当时我根本没能搞清楚状况,之后又是一阵车轱辘声,我慌忙躲避才堪堪躲过。再回过神一看,自行车居然带人,不知道违反交通规则吗?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啊。插曲过后,我有等了许久也为见有人经过,正暗自思索时,包子铺老板打来电话。沈家少爷带着小姐蹬自行车走的,他没拦住。哦,没拦住......。

反应过来的我把诺基亚摔了,要个毛的自行车啊,要啥自行车啊?至此,第一个计划失败。收获:一条车辙,250exp 。

第二个“舞台”,此次就是我的决胜之战。什么?为什么只有两次机会?一个专业的演员,不会失败两次。其实是其他几个巷子恶犬在内,当然,与我天性(怂)善密不可分。总之,不成功,便成仁。这一次,没有剪辑,没有导演,没有场外支援。

这第二“舞台”比起第一来,天时地利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天时:这巷子是一条高墙巷,本就幽深不已,在佐以这阴云密布的天气,更好的突出了我的坏人形象,在这氛围的烘托下,我都觉得我像个混混。地利:这巷子是一条必经之路,若想去前方的宠物店,便不得不经过此处。重点来了,根据我近一段时间的观察,这小姐从雨,每周必在周六去一趟宠物店。而少爷从风更是每周不落。但有些奇怪的是,这二人在这不短的时间中竟未有一次相遇。不过时机还是有的,中午十一点整任务定能完成。

要说为何?倒也不是想不明白。小姐做事很有计划,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十点五十整。就是她出这宠物店,进这巷子的时候。而这少爷,根据我观察,十点五十五,必会出现在巷子里,准备去宠物店呆一下午。只要在这儿堵五分钟,一切尽在掌握。至于保镖,两个大佬已经撤走了。并且,叮嘱我小心沈少爷的武术。真是好人,比那些大奸商好太多了。正当我感慨之际,小姐从雨已经走到了这巷子口。我,王霸天,要开始表演了。

时间回到刚刚,小姐走到这巷子中央之时。随着一声大喝,我闪亮登场。一身什么行头呢?墨镜,必不可少。假发,花花绿绿的。纹身贴,小猪佩奇的。一个字,丑。我也不想这样啊,奈何本人平民出身,也没见过混混,最后一通千度,好不容易凑了一套。你说本命年秋裤?那个是----“妈觉冷”。

很显然,这一套还是有用的。小丫头一动不动,看来我也许适合演坏人也说不定。不过这么僵着也不是事儿,灵机一动,我便把墨镜一摘,很装的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不许乱动,不然,跟它一个下场”随后,手一松把墨镜扔在地上,一脚下去。你问我为什么?拖时间呗。谁知道那个少爷什么时候来,只能拖呗。我有不是什么真混混,还能干点什么不成?

但是很显然,一直拖是不行的。我得做些什么,不能冷场才行,热场是一个演员的基本素养。于是,我往前缓缓走着。一来是镇住小丫头,不要任务失败。二来是拉近距离,提高压迫程度,让气氛更紧张,提高控场力度。但是时间依然过得很慢,五分钟过去了。果然,要有新表演才行。眼看那丫头已经反应过来,甚至慌张中带着些许疑惑。只能下一招了,小混混的壁咚。

从电视剧中学来的,但求起效。只见我一巴掌呼在小姑娘身后的墙壁上,把她大半视野夺去。突发状况可以镇场,是老招式。但架不住好用,小丫头又怂了,干脆抱头蹲防。突然,我觉得见过这一幕。但不细想,现在我只希望沈少爷赶紧过来,赶紧结束这场大戏。毕竟,演员有职业素养,但是我一个男子汉几乎吓哭一个小丫头,也是内心备受折磨。

然后,发生的一切尽在计划之中,别看我现在被人按在地上,内心却是一副计划通的表情。完美大戏,即将落幕。我,王霸天,完成了一场大戏。收获:一顿毒打。一堆钞票(医药费)。一大堆exp。

那一日,沈少爷对我一通教育,我突然领悟了演戏的奥秘。也忽的想起一件往事,一件已遗忘的往事。

我...其实是后来成的平民。一开始,我是一个混混,霸行乡里的混混。当时,高考落榜没几年,凭一身力气和年轻,竟成了一个混混头子。不过十几的年龄,打打杀杀不下数十场,仇家越来越多。最后,帮派被砸,腿上也狠狠中了一刀。但真真改变我的是一个小丫头,不过只是当年是丫头,现在应当和我自己一般的年纪。毕竟当年看谁都是小弟,年龄自是不重视。

可偏偏是当年那个小丫头,明明连正眼看我都不敢,但是却敢拦我的路,哪怕自己带着明晃晃的西瓜刀。此去是为义气,但更多只是不满腿伤之恨。不过其实腿伤尚未痊愈,只是义气用事,就拎起刀冲出家门。胜算几乎为零。

小丫头也如沈从雨一般被我咚在墙上,只是乡间小径只有树没有墙。也是一样的抱头蹲防,当时只觉没了阻碍,便一步跨出。怎料身后衣料一紧,竟是被蹲在地上的丫头拉住了,回身一看,丫头泪流不止。毕竟是少年,心下一慌,刀也不要了,便蹲下去安慰那丫头。不料,这丫头破涕为笑。我心下一松,也忘了报仇一事,恰逢乌云密布,腿伤疼痛不止。只得皱眉怒骂,丫头显然慌了,一把拉住我,怕是以为我仍不忘报仇。一番解释下来,疼痛也减少了几分。后来,丫头执意要我去她家先处理一下,拗不过就去了。

到了发现,这丫头真是天生的“文曲星”墙上挂满了奖状,还全是第一。不禁一阵腹诽天神偏心,不过主要是处理伤口来的。但是,丫头,你现在翻那本包扎入门是要干什么?总不至于现学现卖吧?天神啊,好像还真是。不过我倒也是淡定,反正自己也不会,总比不处理强。没想到的是,包扎的还真不错。

大下雨天,我只得和丫头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不多时,聊到梦想上去了。那时,梦想与职业没区别。丫头亢奋的说要成为一个教师,伟大光荣。我倒没什么想法,就让她出主意。良久,她睁大眼睛看着我的眼睛,认真的说:“你当一个演员吧,电视上的那种,我超喜欢的”,那双大眼睛一闪一闪,让人很难拒绝。我就半推半就和丫头拉个勾,内心想着如何才能成为演员。

之后一年,我又成了平民和丫头聊天聊地,愈发熟悉。终于,丫头去读大学,我带着腿伤和十几条秋裤走向了车站,去成为一名真正的演员。

这记忆已然复苏,便无法抑制心中的思念。我听说老家,近几年发展不错,此次我也小挣一笔。也许应该回去一趟,这理由不错,但真正的理由,我心中有数。

你应该成为教师了吧,小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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