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快要到钦察草原了,符华站在赤鸢的脑袋上,向下看了看,最早先入眼的是一个银发少女。
也无怪乎符华只能注意到那个姑娘,毕竟其他人若非甲胄在身,在夕阳下闪着刺眼的金光,便是一身黑色修女服,和裹着黑袍子似的,根本就不能引人注目。
符华觉着这银发有点眼熟,毕竟这个颜色的头发委实不算常见,更何况这小姑娘看上去有几分面熟,她思索了片刻,终于想起来了:“是凯文的后人吗?看来是卡斯兰娜家的人?”
“凯文是谁?”牛鼻子不乐意了,她完全就不知道符华还认识这么一号人。
符华瞥了一眼这个乱吃飞醋的,然后解释道:“他算是个名人呢,是上个纪元最强的战士之一,独自一人战胜了第九律者和第十一律者,只不过终焉律者太强了,残存的人就只好待在避难所里,等待新文明的诞生,所以我才说我见过的像你这么强的都是上个纪元活下来的。”
楚风撇撇嘴:“强则强矣,估计是个单身汉,我可是有阿符的。”楚风必须承认,虽然这人多半也假借了那劳什子神之键的能为才有如此耀眼的战绩,但他肯定不弱。当然要是楚老道有源源不断的灵力补给,那种战绩也就毛毛雨啦,毕竟科学的顶点是神学,楚老道才不相信那什么上个纪元的科技能发达到神学的境界。
老学究符华对楚风的观点表示反对:“虽然似乎的确没听说凯文和芽衣博士走到一起,但我敢确认,他们俩绝对有个孩子。”
所以说芽衣博士又是哪一位啊?估计多半也是上个纪元的名人,十九是已作千古的,算了不问了,问多了又有新的问题,解惑还得半天。
“真好啊。”楚风怅然若失。
符华随口问道:“怎么了?”
楚风一笑:“没什么。”是没什么,无非是羡慕人家两个还有子嗣,不算存在断绝,而自己只怕再过不久就要彻底消散,却偏生就这么散了,连个留给阿符的念想也没有。那时候阿符该会多么难过?
爱还在,怎么会不难过?其如恨何?楚风突然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全新的道路,既然阿符还有爱,她会难过,那么如果让她恨自己呢?如果是恨的话,说不定在自己消失了一段时间后,她就忘了罢,就不会再撕心裂肺了。
这条路子可以一试,就让她恨罢,反正残命一条,能让她未来过得愉快,是有何惜?
即将要到目的地,赤鸢开始向下,再过不了多久她就能落到地上。
看着满地的残肢,符华眉头紧锁。她当然见过死人,在崩坏兽的肆虐下,只要那么一击,也许死去的人就要比这些多得多,但这里是战场,神州的士兵们正被侵略者们单方面地屠杀。
符华从赤鸢背上跳下来,只在她落下的一瞬,他已彻底干涉了这场战争。
士兵们看着前方那个与高大健硕毫无关联的身影,却彻底放松了下来,长出一口郁结已久的气,语气中带着几分兴奋:“是赤鸢仙人!仙人来了,我们终于得救了。”
没有人想死,即便是以命换荣耀的将士们,在能不死却获得胜利的条件下,又岂会不愿偷生?
楚风不知何时已经穿好了鞋,嘴角轻扬:“有点意思,还有个后手?虽然只有一个人,但说不定比这些个杂鱼加起来还要难对付呢。”
楚风拍了拍赤鸢:“你等会见机行事,看着合适了就帮衬一下阿符,我去解决那个家伙。”
这种时候赤鸢是不会和楚风闹别扭的,她鸣叫一声,示意自己省得,然后彻底降落,专心地盯着战场。
楚风道:“阿符,那边有点异常,我先过去了,这边你负责一下。”
符华对楚风很放心,丝毫不多想,只是应一声,人已蓄势待发。
楚风也不借力,赤鸢甚至还没有任何感觉,她整个人已经弹出,几个起落之间便已然无影。
楚风面前站着的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
实际上楚风自己是没什么资格说别人奇怪的,但那个男人的确不像是个普通的正常人。
他看上去很年轻,似乎是风华正茂的二十七八岁,形容俊朗,单就他男人的身份而言,是个很有魅力的人。但他实际上并不年轻,任谁都能看得出他眉眼间的沧桑,不像是故作老成的装模作样,而是真的历事甚番,不经意间就透出处变不惊的淡漠。
男人穿着一身破旧的风衣,上面有许多破洞,既有似乎刀划破的,也有似乎枪洞穿的。男人不年轻了,风衣也早已历尽了风霜。
男人随意地将银色的中长发扎了一个马尾,却有几簇发丝挣脱了绳子的束缚,散漫地垂在额前。
男人像是个漂泊不定的浪子,甚至比楚风还要更适合“风”这个字,但他左手无名指上却环着一枚黯淡的戒指。
男人的腰间斜插着一对手枪,黑白相间的枪身,鎏金的枪管,保险栓处嵌着赤色的不知名圆核。这枪和他很相配,甚至比剑与楚风来得更加相配,似乎枪与人已密不可分。
他绝对不正常,可却处处都很妥帖,没有哪一处有什么违和,不论是破风衣也好,枪也好,在他身上都像是很普通的东西,就好像有个人长了一头浓密的头发,没有谁会认为这不合适。
男人一步一步地走着,每一步都落得沉稳有力,他的眼睛很柔和,却氤氲着决意与杀机,他是来杀人的。
楚风落在男人面前之后,他立时停下了脚步,仔细地看了看眼前这个简直比他来得还要奇怪的女人,突然露出一丝轻佻的笑容:“这位小姐,是否有空,赏脸去喝一杯?”不论怎么看,这个男人都不可能是天朝人,但从他口中说出的话却分毫不见生涩。
楚风也笑:“喝酒?”
男人笑得更开心了,他只是嘴角微扬,却似比任何雕琢都来得得体,楚风发觉她曾见过的所有男人中,或妖道或贼秃,或文人或豪客,绝没有哪一个男人能笑得像他一样好看。
男人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相约一起,除了喝酒,再没有更合适的选择了。”
楚风叹息着,摇了摇头:“可惜你错了,也许是两个男人。”
男人一楞,很快又回过神来:“男人和男人相遇,喝酒也是最恰当的。”
楚风道:“不错,我已很久没有合适的酒友了。”
酒是烈酒,人是妙人,世上委实没有比这更快活的事了。
楚风举杯:“为君寿。”
男人不明白天朝的酒桌文化,但这不妨碍他满饮此杯。
楚风道:“你是天命的人?卡斯兰娜家的后裔?”
男人道:“我以为神州大地上不会有认识我的人。”
楚风摇摇头:“我不认识你,也不明白什么是卡斯兰娜,我只是凑巧听拙荆提到过这个家族。”
男人道:“弗朗西斯。”
楚风道:“楚风。”
顿了顿,楚风又道:“看样子,你不像是个侵略者。”
弗朗西斯道:“卡斯兰娜家族是为了守护而生。”
楚风笑道:“但守护者只守护他认为该守护的事物。”
弗朗西斯道:“守护人类,对抗崩坏。这是卡斯兰娜家存在的意义,为了这个,即便战至最后一刻,也绝不低头。”
楚风仔细地盯着弗朗西斯看了许久,叹了一口气:“你是个好父亲。”
弗朗西斯没有回应,只是道:“本来我以为神州之内最可怕的人是赤鸢仙人。现在我发觉我似乎错了。”
楚风道:“不,你没有错。我猜令爱是天命最强的存在。”
弗朗西斯笑了笑:“此话怎讲?”
楚风道:“只因倘若我猜得不错,事实上你才是天命最强的。”
弗朗西斯不可置否地道:“或许。”
楚风沉声道:“同样的道理,赤鸢仙人的确是神州最可怕的人。”
弗朗西斯道:“但她不是你的女儿。”
楚风点点头:“当然不是。”
弗朗西斯面上带着几分哀伤:“我突然有些羡慕你,以及赤鸢仙人了。”
楚风已有些预感,于是声音转柔:“她?”
弗朗西斯道:“死于崩坏。所以我现在只有女儿了。”
楚风不打算安慰他,只因她清楚,他已学会走出悲伤:“有女儿挺好。”
弗朗西斯眉眼间带着些得意:“是很好,只是你,可惜了。”
楚风笑:“不算可惜。我虽不会有女儿了,但世间有这么一双人,岂非也不错?活得快活,其实已然足够。”
弗朗西斯也跟着笑:“不错。”
楚风道:“酒友也算朋友,我没有对朋友出手的习惯。”
弗朗西斯道:“这一点我很赞同。”
楚风道:“我保证阿符不会伤到她。”
弗朗西斯道:“一击定胜负如何?”
楚风微微蹙眉:“我以为这一战可以避免。”
弗朗西斯叹息道:“我也希望可以,倘若只有我一人,那倒也无妨,但现在我不敢赌。”
楚风开怀大笑:“有道理,我若是你,我也不敢。”
弗朗西斯放下酒杯,自腰间抽出双枪。
一对手枪保险栓互相稍稍一撞,便连接在一起,形成类似剑柄的物体。下一刻,剑身生成,此时弗朗西斯手中已经握着一柄腾着火焰的金色大剑,绝世的好剑。
“天火出鞘!”
感受到来自剑身的惊人热力,楚风脸色微变,脸上半是叹惋半是钦佩:“你也许会死。”
弗朗西斯微笑:“我原以为你不会对此感到惊讶。”
楚风一怔,继而抚掌大笑:“子言甚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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