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愣愣看着出现在路灯下的年轻男人,奇怪的装束深沉的色调在昏暗环境下显得尤为诡异,这不像是正常人会穿的服装,如戏服般华丽又诡谲。
然后他又看到男人怀中的,比血更深沉的红发......在青年眼中,这可比一头黑发的女鬼还要来的吓人些!
一点两点,雨滴渐渐下落,离倾盆大雨还有段时间,青年看着花袍男人抬起宽大的,看起来不太利落的袖子遮盖在那一卷红发上,阻挡了无根水,也阻挡了他的视线。
青年下意识的吞了口唾沫,能有这样人性化的举动,想来就算是鬼也不坏啊,于是壮起胆子问道:“你是谁?应该不是村里人吧。”
龙宿村不大,人口也不多,像这种问题其实挺多余,青年对村中事宜可谓如数家珍,哪户人家有几个儿女,外戚姓甚名谁都了若指掌。
龙宿村不存在哪家人在大山外还有其余的旁系远亲。
封闭与落后,这是龙宿村的标签。
男人站在路灯下,笑容可掬,“如你所见,我是一个喜好中华传统文化,崇尚华服衣冠的远游旅人,请不要介意或是奇怪我的穿着打扮和说话方式,入戏多年,已经脱不开身了。”
青年下意识的点点头,在外头打拼几年,什么样的人物没见过,最近也的确有新闻报导说中国传统文化正逐渐兴盛复苏起来,这应该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以这种说法来看,他这种类型的人物,喜欢在幽静没有人烟的山区出没也还算合理,探古寻幽什么的就是他们与众不同的喜好。
青年还是有些疑惑道:“你抱着的.......孩子是?”
似乎觉得这样问可能唐突了,青年旋即道:“啊,如果是不好给外人说明的情况......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
男人笑道:“我妹妹,不亲父母唯独黏我,这次带她旅游途径此处,看到这里有村子就下山走路过来,说来还挺不好意思的,途中妹妹的鞋子脏了破了,就把鞋子丢了,娇生惯养的,只好让我抱着走,这也算是宝贝妹妹亲昵我的大好机会,她是不会放过的。本想回去换双鞋子,可天公不作美,恰逢两位,希望能借贵府躲一躲雨,可能的话还想问哪位人家买一双贴脚的鞋子来,能穿就好。”
青年恍然道:“是这样啊,没问题的,朋友不介意的话去我家吧,我也有个妹妹,她以前的鞋子应该还在......可惜从小就不太亲我。”
说着,青年侧过身抬手示意男人跟上。
男人小跑到青年身后,隔了些距离跟着,他看出来青年身旁的小男孩有些害怕,正用畏缩的目光看着他和他怀中的女孩。
当然女孩是看不到的,被他严严实实的袍袖给遮住大半,只剩下几缕发梢能窥见。
在小光眼中,这个衣服花里胡哨的可古怪了,虽然长得很帅气,但姥姥可说过,越恐怖的鬼怪越能迷惑人,就像女人越好看越能骗人一样!
小光的脑海陷入了对男人不是正常人的臆测漩涡里去了,显得惶惶不安。
“朋友你叫什么名字?青年啊了一声又补充道:“我叫龙梓巴,刚刚回乡,我们这出去的很多,进来的很少,想想也算是种缘分吧。”
龙梓巴的声调起伏平缓,神态自然,抛开大包小包去赶集的样子来看,也算是少有的具备些许气质的年轻人,有本事从这个村子里走出来脚踏实地,过的还不算差,倒是难得。
小光觉得他的巴子哥哪里变了,可到底哪里变了却说不出来。
对!是变帅气了!小光想到。
好似个戏子的男人眉头扬起,让龙梓巴感叹这人的眉毛太好看了,一双剑眉好比峥嵘刀尖。
男人抬头看看天,自顾自从青年手中拿过一袋包袱放在肩头,笑道:“姓归名依命,这雨马上就要落大,帮拿着走得快,不碍事。”
龙梓巴解放了双手,挠挠头,能在家乡接受外来人的善意还挺有新鲜感的,“那就稍微走块点吧,让你妹妹淋湿了身子可不好。”
刚说着,雨势渐大,水滴开始密集起来,哒哒声不绝于耳。
“啊啊啊啊,跑吧!”小光大腿迈了起来,小身板动作还挺麻利。
归依命这个男人在经历了所谓的“妹妹”展露的不稳情绪所带来的变故后,在短短十来分钟里,他想尽办法去安抚杀意盎然的南稚萝,最终的方法是自损八百伤敌一千。
他自残了。
方法很有效,在腹部因尖石刺入而鲜血淋漓的归依命面前,南稚萝除了伤心,痛心,凉心,别无他法,杀意全数消失,只剩抽噎哭泣。
这般做法往好了说是归依命不怕伤痛,不惧身死,而说得难听点,归依命是个对自己,对爱人都很残忍,不折不扣的混账东西。
事后归依命还自嘲,他怎么就没能当场流血而死?
趴在归依命怀中的南稚萝一直在治愈百花袍所遮拦的伤口,全力催动鸾蝶按在那,拳头大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亏得归依命现在底子足,自愈能力远超常人,不然换做一般人这么玩,就靠鸾蝶管死不管生,相对凤蝶来说算是杯水车薪的那点治愈力,早他娘的两腿一蹬躺地上翻白眼,休克进行时了。
南稚萝眼眶红红的,还有没褪去的泪痕,对于归依命的不要命的行为,她只能妥协,并与其约法三章。
其一;不能无缘无故伤人性命。
其二;大部分情况下,如果归依命有求于她,她要尽可能的接受恳求。
其三;只要归依命以后不再做出伤害自身的行为,她将会遵守前两项约定。
虽然只是归依命提出来的口头约定,但其效力对他们两人来说都深根固柢,与原则一般无二。
女孩怕男人受伤,而男人不怕自己受伤,更甚的是,他甚至不惧死。
归依命渐渐疯魔了。
在龙梓巴轻车熟路的带领下,数分钟后他们来到一家青瓦平房外,被篱笆所阻挡的大院内有不绝于耳的犬吠声,让南稚萝有些厌烦,下等物种发出的声音大多不堪入耳,她用来倾听归依命心跳声的长耳朵实在难以接受这种嘈杂。
“哈哈哈。”龙梓巴用些许哽咽的声音说道:“小麦子,我家的狗,以前还小的时候很怕生人,现在都能到我头上耍威风了。”
轻轻推开篱笆门,犬吠声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道褐黄色的影子朝龙梓巴扑来,影子的速度太快,又因为背后的大包行囊拖累,龙梓巴只能眼睁睁看着黄影向他袭来。
在这瞬间龙梓巴是这样想的,想着它的小麦子一定是认出他了,想扑到他的怀里舔舔他的脸,撒撒娇什么的,事与愿违,早就不是小狗狗的小麦子是真的不记得这位主人了。
就在锐利的犬牙即将刺穿他的小腿时,龙梓巴只见归依命出现在他的身侧,单手拿捏着大黄狗小麦子的后颈,斜风细雨中,他的花衣下摆微动,一脸轻松写意。
龙梓巴目瞪口呆看着归依命,一个照明就能拿下性情凶悍的看门犬,那动作又快又准,这人莫不是练家子?
而小光这下真是和见了鬼一样的表情,小麦子疯起来有多生猛他再清楚不过了,作为村中狗霸的小麦子重得不得了,换他来抱撒欢的小麦子那就是找摔,它可是八十来斤大狼青啊。
“好大,太凶,很好,能叫能咬的狗最能镇宅。”如此说着,归依命将大狗放下。
龙梓巴生怕小麦子反身去咬归依命,不等出言阻止。只看见小麦子落地后竟然呜咽一声趴在那,四肢不断蹭地往后挪,就要远离归依命身边,那样子哪里还有作为狼青的矜持哦。
小光怕得不行,躲在他的巴子哥身后怯生生望着笑容和蔼的归依命,这时一束光照射来,瓦屋房门口,有个中年庄稼汉一手拿木棍,一手拿老旧的手电筒指着他们,警惕的目光随手电光束掠过众人的面庞。
“爸!”龙梓巴突然喊道。
“巴子?!”庄稼汉先是一脸惊愕,随即喜上眉梢,而后却又是拉下了脸皮,变脸的功夫好生厉害了。
命,有脏东西在看着这里...
南稚萝俯在归依命胸膛,递出了心声。
用鼻子嗯了一声,归依命不动声色,望向被乌云遮住大半的白月,大雨倾盆而落,大风席卷而至。
满楼风雨抑不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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