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尽可能地不引人注目。
我穿着北面牌的纯黑色冲锋衣,把领口拉到最高以遮住下巴,把连衣帽结结实实地扣在脑袋上并拉紧帽绳。
这里不再是「那个世界」了,中世纪的街道、大街上的马车、不时就能看到的长有兽耳的人类(姑且称为人类)、巡逻且穿有冰冷盔甲的士兵,它们无时无刻不在昭示着这一点——我不再身处「那个世界」了。
虽然刚刚被镜子店的老板赶了出来,但我可以确定:我还是「我」。适中的身高、瘦弱的身材和一张很容易被误解成女孩子的脸。
好在身上重要的东西没有丢:爸爸的遗物——一块纯机械的海鸥牌手表、妈妈的遗物——一块可以挂在脖子上的玉、肇事司机给的银行卡(每月有可观的生活费,不过现在看来没什么用了)。
除此之外,跟着我「过来」的还有一只Vans的纯色双肩包。这只双肩包我一点印象也没有,可能是「这个世界」给我的补给品吧。
包里的东西让人匪夷所思。第一眼先看到的是一张北京市地铁的线路图,上面被红色的油笔勾满了圈,很是混乱。卧在下面的是一只不锈钢的保温杯,里面有不少水,温的。
当我看到最下面…
那是一个形状奇特的东西,黑乎乎的,因为在包的最里面所以看得不是很清楚。我伸手把它拿了出来。
很冰,很凉,很有重量。材质摸起来非常舒服,让我不禁想起挂在胸口的那块玉。但当它全部暴露在阳光下时,我傻了眼。
这是一把手枪,冰凉却又精密美观的手枪。
微微露出的枪管,弹夹里的13枚古铜色子弹。因为有些射击类游戏的常识,所以我确定它为:P228。
不过叫什么名字都无所谓了,因为它绝对是这里唯一一把、唯我独有的手枪。所以即使我叫它MP5甚至巴雷特,它也只能默默答应。
最下面还有张字条。字体…故意拖长的「捺」、故意向上收的「竖」,无疑,是我的字迹了。但我竟一点印象也没有,从头到尾关于这张字条的一切,一点印象也没有。这让我不由地感到恐惧。
[注意,这只黑乎乎的东西是「那边」的玩意儿,所以也只对「那边」的东西有效。]
纸条的确是我写的,这种奇葩且自以为是的字体也只能出自我手了。但它的内容…
我边在大街上走着边想着。
天气阴冷,好在「过来」之前我穿的是冲锋衣。大街宽敞干净,人不少,店铺也不少,所以即使是这么冷的天气也显得十分热闹。
“「那个世界」的玩意儿。”我自言自语道。
只能对「那个世界」的事物有效。这样啊…也就是说,在这里能被它杀死的,只有我自己。
我不再多想。正值青春期,一个热爱思考「哲学」的年纪。倘若继续想下去,往往简单的事情会被想得复杂。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看搂着兽耳女孩的高帽绅士,看蹦蹦哒哒跟着母亲的小女孩,看整整齐齐巡逻的士兵。
一切都很新颖,同时也让我恐惧。
无疑我依旧是我,但我在哪儿?我要干什么?没人告诉我。我唯有漫无目的地边走着边自言自语道:
“没事没事,‘柳暗花明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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