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我恍恍惚惚地按下昨天忘记取消的闹钟,继续着困倦的回笼觉。近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有了着落,人也不自觉地懈怠下来。浮想联翩的人梦境也多,我这种时常“想入非非”者更是如此。不多时,缱绻睡意的我又在梦境里恢复了意识,恢复意识的场景则是在我的祖父,敦清先生所隐居的乡下。从周围的环境看,似乎是我在高中一年级的那个暑假,同父母回去的一趟。
记得国中二三年级时,我因为本就对出行兴趣不大,加之年岁也在叛逆期,因此在那时,父母并没有带我去祖父那里,而是将我一个人撂在了霞浦市区的家中。虽然之前的每年,我都在为祖父代笔占卜文书的笔墨工作,但那几年,我的族妹,知理子以仅两三岁的低龄便抢走了我在祖父面前的风头。这令我很是愤愤,甚而赌气练习了双手用同一种笔法书写的技巧打算报复。然而,在我国中三年将满之际,我习学致鸣老先生的行楷书法终归小成,因此竟尔又重新得到了去祖父家里的邀请。
这段故事,先前在劝导藤本时,便由奈惠转述过。似乎也正是由于在近来提起过这段思维神经,我才得以在这个清晨梦见近似于它后续的这样一段展开。
祖父僻居在乡村,那里的许多家居器物的式样都是有些历史的陈年旧物。加上祖父也非常看重香火之情,对于用久了的旧器物,只要不是机能上无法继续使用,他依然会修修补补地继续延长它们的寿命。我在小时候,还相信世界上有着阴阳学典籍中的那些神妖鬼怪时,曾经这样问过祖父:
“这些陈年的旧器物放在家里,倘若许久不用,岂不会变成付丧神吗?”
“倘若连付丧神都镇压不住,嘉茂家这个阴阳家的门楣都要被踩烂了。”这是祖父的回答,当时,我真的相信了祖父的话,认为我们家真有着像野村先生主演的那部电影里那般使役神鬼的本领。
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自然知道这不过是一句玩笑,但这些器物却实实在在地存在,和几年前依稀的印象并无改变。也可以说,这些器物的年岁又增长了一些。我突然想到,祖父乡居的处所也是一个大宅,才得以在我们到访时提供寄住的空间,但在平时,祖父一个人势必用不到这许多床褥和巾栉。他一个人打理这座大宅,未免会很吃力吧?于是,注意到这一点的我,在那次回去时又向祖父提起了疑问:
“平日里,祖父一个人打理这么多家里的用具,会很辛苦吧?”
“也不至于啊。除了被褥这些非得专用不可的器物,平日里,多出来的生活用具时常会借给邻居们使用呢。比如你们两间房里的榻榻米,平日里都是借在东头神川先生的家庭旅馆放着,每到你们约好了回来的时候,他再将榻榻米送回来铺上。”
“祖父也真是物尽其用呢。”
“乡里的器物本来就不需要置办太多嘛,像这样只在有人来到时使用一阵的器物,通常都是几户合起来置办一套,大家按照需要轮着用呢。”
这种经济的理念自然是可取的,我不禁嘿然称是。不过,这必须建立在几户人家间长期的和睦互信关系下,倘若在城市里那般“老死不相往来”的邻里人际间推行这种模式,实在令人难以想象。由于这个话题在彼此亲缘的默契和理解下有了一定的完结,于是我又开启了另一个话头:
“祖父,今年的占卜文书需要渊子来帮您吗?”
“啊,文书啊。知理说今年也要来,咳咳……也不是说渊子的造诣不如知理,但前两年,渊子不是要准备升学考试吗?既然这样的话……”
我心中暗自不快。当年,父亲将我留下的理由早就被我看穿,两三岁便能有如斯天赋的知理子,只要没有懈怠,进境自然不可小觑。现在,祖父在场面上自然不便直言我的不足,但我也并未将我能够双手同写和学得新笔法的成就告诉祖父。我在得到知理子也要过来的当时,心中跃跃欲试,颇想用这两手作为撒手锏,挫一挫知理子尽得人情的锐气——尽管她或许还不知道什么是人情吧。
“知理子一家什么时候来呢?”
“就在明天吧。这不是你们住在西厢吗?东厢也铺好的榻榻米就是为知理一家准备的。”
第二天,我见到了那个虽然无意,但却莫名伤害了我的族妹。尽管我可以百分之百地相信,五岁的她绝没有任何机心,但她和祖父见面时那句甜腻腻的“祖父,我又来帮您写毛笔字啦!”无疑让在旁的我心生一股嫉妒。纵然知理子的话尚且可以用“童言无忌”来解释,但她后来的一句发言却更加的“无忌”:
“嘉茂家可不止知理一个人的毛笔字写得好看啊。”祖父这个看相五十年的老阴阳师显是对我的心绪了如指掌,于是出言缓解我心下的压抑。“比如渊子姐姐的字一样很不错,前些年,知理还没出生时,都是渊子在帮我写字呢。”
“但我爸爸说,渊子姐姐的字没我写的好看——”这一句话,就算嘉茂家有从业一百年的老阴阳师在场,这个僵场面恐怕也不是一时化解得开的吧。尽管我依然喜欢这个天真无邪的族妹,不时捏着她的脸颊,但每每想到他那位书道不如我,却又贬抑我的父亲时,捏上她脸颊的力道便隐隐加重了些。
于是,在祖父的调解下,我和知理子进行了一场比试,比试有三个标准,在其中两条以上占优者为胜。三个标准之一是书道造诣,嘉茂家研习书法的人并不在少,因此品题自然不缺人手,我在手握承袭致鸣老先生书体这一王牌之下,就算明知知理子的书道天赋和进境速度都远高于我,我却也有对这一条标准的几分胜算。标准之二是书写速度,我同样有双手同写的秘密武器,在习练过后,就算是左手,也可以写出不输右手格韵的致鸣书体。而我们的文书内容又是抄录,正好又是能够同写的重复内容。于是,这一条我的胜算颇大。而第三条则是舛误,自然是少者为胜,这一点考验的是细致,
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似乎是为了照顾年龄差距对知理子的不利,比试采用这样一个条件进行:我和知理子各自带着同样适量的文书集中在祖父独立的两间静室抄写,时间从晚饭后的六点开始计算。我测算了一下,这个作业量丝毫称不上量,一两个小时便能完成。但祖父规定的交稿时间却必须是在第二天早上九点之后。这恐怕便是为了照顾知理子的休息而设定的。知理子虽然只有五岁,但也早已习惯了一个人睡觉和用闹钟起床,在这一点上倒也不用担心她父母的协助。我们自己的寝室没有书写条件,我们也没法将厚重的书斋几搬下楼梯去寝室赶工。
于是,条件看来很公平。既然并非大量作业,我也没有用双手,而是细心地在静室里花了一个半小时,用致鸣老先生的书体细致地将任务抄录完毕,所幸并没有舛误。现在时刻是七点半,由于在这种条件下比试速度,终归不是看谁交稿交得快——我们都可以在当晚完成抄录,然后在第二天利用闹钟醒来,抢在时限开始时交稿。想到这里,我打算留下一个我在七点半完稿的证据。于是,我将所有写完的纸张摊在静室,用手机拍下了它们的全景。手机的拍摄时间是七点三十六分,这便是一手证据。然后,我为了增添人证,便在随后去了祖父的房里,忍着不知所云的倒胃口,陪着祖父收看了七点四十五开播的乏味老年频道《霞浦大白落》的全程,然后再回去洗漱。由于我向来习惯了早起,因此九点钟的交稿定然不是什么难事。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用手机设了个八点钟的闹钟。
第二天,我倒是如同往常般,六点钟便已醒来。我蹑手蹑脚走到东厢,那里依然没有任何有人醒来的迹象。祖父倒是已经在屋外的空地上打起了我不知其名的拳法。于是,我向祖父问安后,去厨房做了早饭。八点时分,我坐在客厅的椅子上看着闲书,不由得被口袋里事先设定好,忘记关上的闹钟吓了一跳。然而我尽管关上了闹钟,刺耳的铃声却依然在响起。仔细辨别一番,我发现那便是来自知理子房间的声响。看来,祖父说的那些老旧物品依然功效不减。知理子睁开迷糊的睡眼看到我,立刻换上了惊醒戒备的眼神,我不禁苦笑,这孩子骨子里也和我一样不服输啊。
早饭后,不出所料,知理子也是一脸严肃认真的表情,拿着自己的稿子,和我一起候在了祖父的书斋前。九点钟,祖父刚拉开书斋的障子门,便看到了两个孙女,各自拿着一叠书稿,以不同的姿态出现在他的眼前:喧嚷着“我先写好啦,我先写好啦——”的自然是还不通礼数的我的族妹;而我则穿着长衣,端凝地跪坐在另一边。
于是,祖父开始了评判。虽然我凭借致鸣老先生的字体,书道的造诣得以在两年内有了突飞猛进的进益;但知理子的天赋既高,平时的练习量自然也就能起到成倍的效果。从我心下的角度考虑,我的笔法是致鸣老先生的那种肃雅间略带逸致,而知理子则是以入门习学的正楷为基,加以一点自己风格,偏向隶书的回溯转变。若是形容的话,则是规矩中伴随一分古朴。以我的衡量标准而言,这两种书道实在难分轩轾。
从舛误来看,知理子的书写也没有一处涂改。祖父发给我们的纸张也是堪堪正好,若是有舛误要换纸,祖父也会得以察觉。于是,两人的胜负便只看第三个标准,也就是完成时间了。于是,我先问向知理子:“知理子抄完这些是在什么时候?”
“七点,比渊子姐姐快半个小时!”这个孩子令我感到有些奇怪。我们抄写的地方相对隔绝,并且也没什么其他事情可做。若是七点钟抄完了那些文字,也应该像我那样,去进行一些其他的活动。这样的话,她又是如何知道我在七点半完成的呢?不过,我在七点半完成抄写倒是不假,但我的机心使我留下了诸多证据。于是,我装模作样地向知理子询问道:
“知理子是怎么证明自己在七点钟就写完了的呢?”
“我在七点钟写完,就回房洗漱睡觉了,因为在我上闹钟的时候,我听到了楼上的响动,那就是渊子姐姐写完的时候吧?所以,我知道是七点半哦。于是,我上好了闹钟,就一直睡了过来。”
听得这句话,我抬头看向了祖父,他似乎正用一种别有深意的眼神看着我。自然,知理子的心绪肯定逃不过这位老油条相术师的眼睛。我虽然还不能读出这位族妹的心思,但我从另外一个层面得知,知理子求胜心切,而对我们说了谎。
五岁的小女孩,睡眠规律还未形成,因此,连续睡上半天以上的时间也是有可能的。但至少,在进入睡眠的一段时间内是不会那么容易醒来的。按照知理子的说法,她在七点半便入睡了,这说明她必须在这个时间之前上好闹钟。并没有人会带着家里的闹钟出远门,所以知理子使用的也是祖父家里的老式闹钟。这种闹针式的老式闹钟虽然不知是否准确,但至少有这样一个特征——闹针必须在十二个小时之内设置方才有效,因为一根闹针并不能辨别昼夜十二时。倘若如知理子所说,在七点半设置了八点的闹钟,那么,在昨晚八点,闹钟就会响起来了。
既然知道了这些的我,和祖父交换过眼神之后,祖父莞尔地笑了一笑,对知理子说道:“获胜的人是知理呢。”
“嗯,知理子真是厉害呢。”我又一次抱过了知理子,重重地捏上了这个实际上的手下败将的脸。
第五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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