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把车停好,风花看见鸟不拉屎的破地方还停着三辆比起自己的法拉利价位只高不低的豪车,无声的笑了笑。回头看了一眼即使在深夜依然灯火通明的城市,即使在这里生活了三年之久,风花依旧觉得自己看不透S市,比起老家T市要复杂太多了。
不再想乱七八糟的事情,风花扭头钻进一条暗巷,这条巷子大白天估计都不会有什么人进,更何况是半夜,然而风花只往里走了不到半分钟,就看见一扇半开的铁门,一个穿着做工精细考究衬衣的黄毛青年在丝毫不感到羞耻的对着门旁的墙壁放水。
风花一阵无言,半晌后黄毛青年才完事,相当舒适的长叹了一声,转身看见静默的风花,竟是没有半点羞赧尴尬,上前一把搂住风花往铁门里走,不忘顺手带上门,笑道:“小花来了啊,杵着干嘛呢,进啊。”
风花嫌弃的看了一眼也许刚刚接触到那活,正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没好气道:“林当归,你还真是越活越回去了,随便大小便这种事都做得出来,你就不怕老板娘把你小蚯蚓剁了?”
名为林当归的黄毛青年嘿嘿一笑,道:“这可不能怪我,夜店的厕所堵了,差点没水漫金山,所以我才到门口放水的,可不止我一个啊,不信你回去看看,那一层一层的渍,啧啧。再说了,老板娘要是看到我这条虬龙,不得当场把持不住?”
风花翻了个大白眼,实在是没兴趣再跟这个没品程度之高的黄毛搭话。走过一段不算太长的过道,林当归一脚踹开沉重的大门,铺天盖地的灯光与DJ鼓点传入耳中,舞池中灯光闪烁,人潮涌动。
这里是任狭偶然之间发现的好地方,夜店的女老板似乎是有不俗的黑道背景,对于任狭这个找上门来的二世祖也是不卑不亢,甚至可以说是不太重视,只给了任狭几张会员卡,让任狭能带着自己的狐朋狗友来这家藏得贼深,还是会员制的夜店玩。
即便如此这家夜店依旧是夜夜笙歌爆满,非常神奇。
风花感觉心跳漏了一拍,倒吸一口气,有些不适地捂住心口,林当归无奈摇头道:“你每次来都是这样,也不见突然倒地暴毙,所以说以后还是换一家吧,不过感觉换一家也差不多的样子。”
并非是其他原因,单纯的是因为猛然一听到鼓点,普通人震一下也就算了,而风花则是会格外难受一小段时间,完全不知道是为什么。
不适感来得快去得也快,风花放下手笑道:“没关系的,这里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氛围最好不过,我不想到其他乱七八糟的夜店玩,再说了我像是会突然暴毙的人吗。”
“蛮像的,就你这小身板。”林当归带着风花来到夜店最角落坐下,比起靠近舞池的座位这里要清净不少,相对来说。已经有两个年岁与林当归差不多,比风花要大上几岁的青年正在拼酒。
其中一人染着一头与林当归无异的黄毛,只可惜相貌实在是不太出众,当然不是丑陋,只是跟风花与另一个拼酒时也不苟言笑的黑发青年想比太过庸俗。
两人明显刚喝上不久,势头正足,灌啤酒的架势颇为狠辣,黄毛看见林当归与风花二人,打了个招呼,继续血战。
风花在黑发青年身旁坐下,随手开了一罐啤酒小口啜饮,而林当归一屁股挤开与自己可能五百年前是一家的黄毛加入了拼酒队伍,还不停的与黄毛打嘴炮。
这个黄毛青年叫做林瀚,家中是做房地产的暴发户,虽说没什么大的底蕴,但是家里钱多啊。坐在风花边上,与风花关系最好,就差穿同一条裤子的任狭要厉害多了,家族企业横跨三个省,再往上一辈还有些红色背景,在S市的二世祖中也算是一个巨头。
而林当归家中也是经商,只不过规模没有任狭与风华家中的规模大罢了。
风花被老爹赶到S市上高中的没多久就开始于当地的纨绔们打交道,起先没什么人愿意搭理这个屁大点的外地小赤佬,奈何不住风花的八面玲珑,渐渐的关系融洽起来,而今晚这四位二世祖则是圈子里的小圈子,都能称得上一声兄弟。
林当归不负自己申城草包的名号,灌了几瓶啤酒下肚后就歇菜了,依靠在林翰身上无语望天花板打着嗝,而林翰与任狭可以说是连热身都没结束,要是真的想拼个胜负的话,红白啤掺杂一口闷下去都有。
据说有某个倒霉蛋以这种喝法喝出了个胃穿孔,差点把小命搭在酒桌上,不过任狭和林翰两个变态从来没怂过,再加上底子好,偶尔拼一拼也不是不行。
风花双手捧着啤酒一口一口的小酌,想着一些芝麻绿豆大的破事,任狭斜视着这个小了自己五岁的兄弟,一巴掌拍在风花背上,笑道:“小花你是个娘们吗?哪有你这样的喝酒的,贻笑大方,你爹娘给你取这个名字不是没有道理啊,是个男人就放开点喝。”
比起林当归的轻佻,林翰的公鸭嗓,风花的阴柔腔调,任狭的声音显得格外中厚淳正,完全不像一个膏粱子弟花花公子的声音。风花被酒水呛到,咳嗽了几声,怒视任狭道:“放开你妈的腿,老子开车了。”
“所以?”任狭灌下半瓶啤酒,笑道:“谁没开车?”
风花无奈,举杯一口灌下啤酒。
躺着不动嗑瓜子的林当归倒也没醉,只是有点喝撑着了,笑道:“还记得我说过要弄一个娱乐经济公司吗,已经准备的差不多有个雏形了,兄弟们要投资的赶紧啊,初始股份最值钱了。”
三人倒是完全不吃惊,林当归最大的优点就是对女人之外的事情说一不二,几个月前说要搞一个经纪公司玩玩,就绝对不会是一席空谈。
“免了,最近手头紧的不行,五六十万的话勉强周转一下。”林翰打了个嗝,看起来是今天状态不太好,做手势表示自己要去厕所吐一下,林当归一巴掌拍在林翰的屁股上:“去门口吐,厕所堵了,你要是进去小心踩一脚粪水。”
“当归我是真的希望你说话只说一半。”林翰捂着嘴一溜烟小跑走了,林当归用带着希冀的眼神望向任狭,钱是肯定不会缺的,只不过有兄弟的支持肯定更好。
任狭沉吟片刻,笑着问道:“一百五十万,够不够?”
“打发乞丐?”
“三百万,我近期能用来烧的钱就这么多了,你爱要不要。”任狭翻着白眼与风花碰杯对饮,林当归倒是喜笑颜开,转头道:“小花啊,哥这几年够照顾你吧,记得当初你的瓜还是哥带你破的吧?”
风花再次被酒水呛到,好不容易缓过来拍桌大怒:“林!当!归!你他妈的还敢提这事?你当初把老子灌醉害得老子被只鸡上,还破瓜,老子把你妈破了,你读没读过小学?这词是形容男人的吗?”
风花记得那时候自己上高二,放学的时候被已经臭味相投打成一块的林当归强行接走去一家夜总会喝酒,林当归别的不说劝酒和明哲保身都做得不错,把风花灌的晕乎乎而自己还在跟人聊天,风花只知道恍然间被一个人扶进房间,再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日上三竿了,风花发现身旁躺着一个赤条条的大姐姐时心里是崩溃的。
风花虽然没有什么处女情结,但起码不希望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一个**,不过也不可能说为此跟林当归翻脸,其一不算什么大事,其二林当归虽然带着点开玩笑的意思,不过也是出于好心。
“什么叫被鸡上,人家好歹也是头牌,算得上是花魁了好吗。”林当归淡定的开了瓶白酒啜饮,笑道:“一晚上五位数呢,一般人想出钱都脱不了裤子。”
“还花魁,你当现在是什么朝代,鸡就是鸡。”风花伸出两根手指头:“两百万,投你这个破经纪公司跟把钱往火坑里丢差不多,我顶多给两百万。”
林当归也不求多,心满意足的点点头。林翰吐完归来,三人开始下半场的混战,还时不时牵扯到一旁玩手机的风花,看来是不想走了,打算在夜店过夜。
瞅了瞅表,风花发现已经在这耗了有一个多小时,起身准备回家睡觉,任狭笑着举杯道:“老规矩,不多,一杯白的,不一口闷不许走。”
风花无奈接过杯子,仰头一口灌下,被辣得不停咳嗽,踹了一脚笑得东倒西歪的林当归,顺带让林翰也倒在沙发上,转身就走。
任狭眯起眼睛高声道:“花儿,路上小心点。”
“曹尼玛,那你还灌我酒?”风花高举左手比了个中指,推开厚重的铁门,隔绝身后的歌舞笙箫,方才吐出一大口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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