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沙漠。
阿瑟兰找到了一个稍微有点积水的小水池,在沙漠中,这里就像黄金一样。他把行李放下,从背包中拿出了一本笔记本。他衣衫褴褛,浓浓的胡须和长发遮住了脸,发须上面也积满了沙尘。
他打开笔记本,用一支陈旧的鹅毛笔在上面写下:
“忘了这是第几天,天气晴朗,东部蛮荒之地的沙漠
很幸运,我找到了一个小水池,可是这里的水很让人感动,它好像马上就要被蒸发干净了一样,从这里,往南走,就能走到大陆的东南角,辉日落下的地方,我想在那里我可以结束我的旅程。
十年了吧,从我离家的那一天我就知道,自己不能再回去了。母亲,妹妹,你们还好么”
写到这里,阿瑟兰停下笔,把笔记本合上。上面的牛皮已经快脱落干净,这本书是他两年前,在矮人的城市换来的,这花费了他一件牛皮外套。也是那个时候,他开始记事。
这个小水池不是他久留的地方,附近生活着沙漠里的猛兽,偶尔他们会成群结队地出现,来这里饮水,就在他合上笔记本的时候,他看到了一群沙漠土狼。
土狼们没有太过于关注他,这群食腐动物一般不会主动出击,在沙漠,他们从来不愁死在半路的食物。这片沙漠延绵数千公里,而阿瑟兰所在的位置不过在沙漠边缘,没有任何人活着从沙漠中心走出来。
“如果想活下去,就得继续赶路”
阿瑟兰这样想。
他将笔记本放进背包,然后起身,土狼群在小水池的对面,好像没有看到他一样,继续饮水。
他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喝水了,而这个小水池里的水也根本无法饮用。从踏入蛮荒之地开始,他就做好了缺水的准备,于是,他汲取空气中的元素,来维持自己的生命。
是的,他是一个魔法师。
收拾好行李,他就准备出发。他的背后是一块巨大的岩石,他刚刚就坐在岩石的阴影处,再加上黑色的外套,他就像鬼魅一般。
他离开了那里。抬头看看天空,辉日和耀日散发着它们无穷无尽的热量,也正因为如此,这片沙漠才会如此贫瘠。他朝着辉日的方向,继续向前。辉日北升南落,耀日东升西落,辉日比耀日要小很多。
荒凉,贫瘠,不毛之地。这是阿瑟兰对这里的评价,一个月来他根本没有见过任何跟绿洲有关联的地方,除了风沙,还是风沙。
他驱使着体内的风元素,元素之力慢慢地在他的手上凝聚,形成了一个风球,他用手一挥,一个巨大的龙卷风刮了出去。然后渐渐地消散。
“是谁?”
他大声问道。
他感受到了周围的生命波动,这里有许多低矮的灌木丛。
“不可能,是一个魔法师?”
“魔法师不是已经死光了么?”
“真的魔法!”
一个个绿色的矮小生物出现在了阿瑟兰的眼中,他们无不穿着皮质盔甲,腰部挎着一些武器。
“陌生人,你可知道这里是我们地精的地盘?”
地精么?阿瑟兰心想,生活在沙漠里的地精,这是他在书本上没有看到的。
“喂!人类,说话啊。”其中一个看上去是领头的地精大声叫道,他的一只尖尖的耳朵被削去了一半。
“我只是个旅行者。”
地精头领上下打量着阿瑟兰,他毫不怀疑,因为他的衣服实在太旧了,也并不是那些在沙漠中的商队的人,看来他们这次又一无所获了。
“唉,这年头,谁都不容易,你走吧。”地精头领摆摆手,随后跟他的同伙们叽叽喳喳地在交谈,阿瑟兰听不懂地精语,看他们的样子,是沙漠中的劫匪,他身无分文。没想到连强盗都不忍心打劫这个落魄的人。
其实更多的,地精头领是忌讳他的魔法。
阿瑟兰没多想,绕开了这群绿皮小人。
“旅行者!”
当他走出不远的时候,地精头领叫住了他。
“你刚刚,是施放了一个魔法么?”
阿瑟兰没有回答,又开始了他的旅程。
是魔法又怎样呢?
若不是因为这个,他就不用四处漂泊了。
这片土地上,已经没有魔法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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