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对“喜欢”的理解,是什么呢?
是曾经的她回眸一笑时眼中闪动的光芒么?还是曾经的他在令人眼花缭乱的运球之后,突破层层包围得分成功的帅气姿势么?
还是说,当她/他站在那里,不经意出现在你身边时,你心里那一闪而过的“啊,就是这个人”的念头呢?
喜欢上一个人,有一千万种契机。有可能在尚未了解他时,就被他那凛然而强大的身姿吸引;也有可能在完全了解她后,被她的温柔和善良打动。世界上有一千万种喜欢上一个人的可能性,却不过分为“一见钟情”和“日久生情”而已。
第一种,是在梦里追寻着她的身影,努力想伸手靠近她;第二种,是在并肩中渐渐靠近她,痛苦地思考着要不要装作不经意地握住她的手。
这些试探与挣扎,迷离与思考,这些可能性的无限排列,可能就是恋爱中最为酸甜的事。
在终于忍受不住这种轻柔的触碰,想要达到更深处的时候,无论哪种形式,想要达成自己的悲愿,都是需要告白的吧。
不过,我不推荐贸然告白喔。
告白是吹响决战的号角,绝非轻松的试探。贸然告白和贸然接受,是最亵渎恋爱的事情。
被他的帅气所吸引,那一刹那的怦然心动,不过是镜花水月。
被她的美丽所迷住,那一刹那的至死不渝,也不过是自欺欺人。
被外表所迷住,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无论是谁,都更爱看善心悦目的面容。当我们在看影视作品、动漫番剧的时候,当然也会这么想:要是谁谁谁是我的某某某,就好了。无数人都梦想过有一位出色到独一无二的异性降临到自己身边,用最温柔的语调说出最渴望的话语。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想要一份更好的爱。
我们总是在期待着更好的人。
这是理所当然的吧?
因为自己不够好,所以期望更好。
因为自己足够好,所以期望更好。
这是理所当然的。不论是不够好的自己还是足够好的自己,都有资格期盼一份更好的爱。
但是,这和恋爱是两码事。
这只是理所当然而已。
假如说“理所当然”在不断地追求着更好,那么恋爱就是满足于某一个人。
是她就足够了。就是这个人。为了这个人,我愿意将其余的可能性全部抛弃。
在喜欢她的时候,不只是因为灵光一闪的憧憬。
恋爱是满足,不是渴望。
而告白是种承诺。
承诺她,我会喜欢你。就算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我也会喜欢你。
这是种神圣的承诺。
我看着她那再熟悉不过的俏脸,心下有种种的感慨。激动、喜悦、悲伤、遗憾,这些情感如同漩涡一般,将我重重包围。
我几乎要留下泪来,但我不能。
“我喜欢你。”
我如同那时一样,轻轻地对她说。
我在心中许下了神圣的承诺,承诺会更好地爱护她,决不让那个结局再度上演。
当我在家里的床上醒来,并确定我是回到了那一天之后,我就已经下定决心。
无论这是幻境,还是梦境。
我既然承蒙神的恩惠,又能再一次见到她,那么就一定会让我们约定好的未来成真。
“嗯。”
她怯怯地、轻轻地点头,完全看不出是那个活泼开朗的她。
“我也是。”
说着,她勇敢地抬起头来。
她的眼睛里闪动着的,是熟悉的喜悦和羞怯的光芒。
今天,他又向她表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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