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文体小诗:
秋天的果子 熟透落地
溅起了堆叠的叶
好像消失在黄昏天边的鸟群
嘶叫中 透着诀别
【正文:24章】
剑南。
剑南是我上中专时期的同学。与其说是同学,不如说是网吧基友。在上中专的第一天,我俩都还没跟老师见一面便出去找网吧了。此后就一直如此,以至于毕业的时候我俩都不知道我班班主任是男是女。
剑南跟我一样不爱念书,所以自然无心向学。但他很看重毕业证,因为那是花了钱的。
剑南的妈妈是我们这儿很有名的相师,精通周易八卦,身上带有那么一股迷人的邪气。我挺喜欢和他妈妈聊天的,因为南妈很健谈,也很风趣幽默。
南妈觉得我不错,于是便想给我介绍个女朋友(是在我24那年)。她说那个女孩的八字和我非常配,很旺我。但是却被我拒绝了,因为我不想靠女方飞黄腾达。
不过南妈的好意我心领了。
南妈说我有官运,建议我去考公务员。我心说还是算了,因为现在的公务员都比不上服务员。服务员若是不想干了还能炒老板,公务员若是不想干了可没胆量炒政府。
南妈说可惜了。我笑了笑,觉得无所谓。
剑南的家庭条件不错,爸爸做保险,妈妈是相师,都是为人类与亡魂服务的行业。所以剑南秉承了他父母的优点,见人说人话这随他爸,见鬼说鬼话那随他妈。
我曾说过,剑南这个人绝对是阴阳通吃的无敌小郎君。江湖封号人鬼贱男春!
剑南有个臭毛病,就是话唠。他是那种一说话就不能停,一停下就闹心的人。他的嘴真是没有办法闲住,一天24小时从不间断。我没有夸张,因为他连上厕所的时候都会哼着歌曲,睡觉的时候也会说很多梦话。
他没结婚时,我常住在他家。那是新买的房子,所以只有我们俩。半夜他说梦话时我醒了,反正也没觉了便索性听了听。
他说了好多好多,也没啥逻辑,而且还不限方言。我只记得他说过:发条没了、死歌唱大、别拿我六饼、侬系赤佬耶等等。后来他又说了很多,只是语言都模糊在了他的嘴里,我听不太清,估计是西班牙语。
早晨起来的时候,他总是叨咕自己的嗓子疼。我心说那就对啦!
我俩没事就会在一起打屁聊天,胡天侃地无所不谈。
剑南曾跟我吹嘘过,说在他19岁那年上了一个15岁的女孩。并且还厚颜无耻地道,未满18岁的人不管是不是自愿都算**,所以他是最逍遥的**犯。如果不犯傻去自首,是没人能定他罪的。
我觉得他多半是在扯谎。因为我在19岁时只对少妇有兴趣。按理说同样是男人,他的品位怎么会如此幼稚呢?
他老婆娇娇仔也是我的好朋友。娇娇仔跟他同岁,不过长相和身高就很Q很童趣。看来这么多年剑南的品位一直没变,还是那么幼稚。
他两口子一天天总是嘻嘻哈哈的,感情也不错。剑南知道心疼人,娇娇仔也很懂事,只是俩人有时会像小孩儿一样,任性起来也会吵架的。当然我是从来都不会去劝的,因为我知道他俩吵完还会好;最长不超过当晚,你懂的。
有件事我非常羡慕剑南,那就是他的身价。
他父母在他身上投了三十几份的保险,少说也有几百万。所以这家伙生病、买药从来都花不到自己的钱。我还曾听他说,他的意外保险投了近九十几万。
我次奥,那这么说如果有一天他出意外死了,获得的赔偿金都能把他的葬礼办得跟演唱会似的。得请些明星助助兴吧,让刘德华在他追悼会上唱一首《天意》,让宋祖英来一首《好日子》。
我当然觉得他这是在吹牛**,于是便去向南妈求证了一下。没想到南妈当着剑南面跟我说:“马儿,你弄死剑南,赔偿金咱们对半分。到时你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
这话当然是开玩笑的,不过我却真往心里去了。为此我还特地筹划了半年,每天都在琢磨如何才能干净利落地除掉他。不过最后见真是没什么机会下手方才放弃了。
剑南非常孝顺,是个百分之百的大孝子。当然了,他那也是怕他妈妈会买凶杀了他,然后制造成是一场意外;获赔之后与他爸爸再生一个。
以他家的经济实力,他妈妈是绝对能聘请到一队杀人不眨眼的狂徒的。或者以他妈妈的个人实力,也是能召唤出无数冤魂去索他命的。
哇塞,好吓人的哦。
剑南对我不错,总是把我放在心上。记得有次我因我家里的事情而难过烦恼,他不知道该如何劝我,于是便找了一家五星级饭店请我去吃。
期间他只对我说了一句话:“如果你想说,我愿意听,帮你出出主意。如果你不想说,咱就好吃好喝。”
能被朋友这样关心,我已经很满足了。真的谢谢他。
剑南在没结婚的时候很是寂寞,于是他便买了一个宠物狗作伴。
当时我就住在他家,他把小狗领回来时,我感觉我的地位不保,于是便想害死那只狗。幸运的是那只狗本来就福薄,还没等我对它下手呢自己就嗝屁了。
剑南很伤心啊,为此还特地开了一瓶超贵的红酒来麻醉自己的心疼。我也趁机喝了些。
虽说是同样的一瓶酒,但我知道,他喝的是难过,而我喝的则是快乐。
“你才养了它几天,用得着这么难过么?”我微带醉意地对他说。
“你难道不知什么是一见钟情么?”他醉醺醺地说。
我心说你爱咋咋地吧,我不骚扰你继续伤心的情绪了。
本来我以为他会沉浸此事很久,可是没想到过了些天,他又买了一只回来。只是这回的狗比之前要大很多,我连碰都不敢碰,更不用说去设计害它了。
那只狗就是现在在他家为虎作伥、无法无天的迪迪了。
迪迪的品种是金毛。买来的时候就已经跟四岁小孩那么大了。
“你买这么大的狗干毛啊!”我生气地问。因为瞧那狗的体格好像不太容易会被弄死。
“就这么大了,不会再长的。这品种都这样。”他很自信地说。当然后来他也知道自己被那个卖狗的骗了,因为现在的迪迪长得跟狗熊似的。
剑南自从有了迪迪,对我就很冷淡了。有时他只记得买狗食,而总是忘记给我买零食。
我知道我不可能再在他家继续呆下去了,只是当时我很不服气,偏要常住沙家浜。
迪迪是被剑南抱来的,所以有些性格跟他也很想。比如迪迪也是个话唠------不,应该说是吠唠。狂吠时一天24小时都没有停下来的时候。
剑南倒是很喜欢它那个样子,还说会叫的狗最温柔。我不知道那是什么逻辑。
记得在离开他家的前一晚,我实在难以入睡,因为迪迪一直在叫。它一叫外面的私家车报警器就跟着响,而报警器一响它就跟着继续叫。
妈的!大半夜不睡觉,跟私家车玩对山歌是吧!!!
我睡眠质量超差的,剑南的睡眠质量倒是好的没话说。于是在狗叫车鸣中还会穿插他雷鸣般的呼噜声及两三句的梦话。
你们是不是商量好的?这是要干嘛呀!我只想睡个觉!!!!!!
第二天,我收拾了下自己的东西,都没把剑南叫醒我就回家了。
受不了,真受不了。
后来剑南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这些天都不去他家玩了。我心说拉倒吧,你们的人狗车合唱团我无福消受。
再后来剑南结婚了,我便就很知趣地不再去他家打扰了。
他媳妇娇娇仔早先在家里也养了只狗,于是这只狗便和娇娇仔的嫁妆一起随嫁了过来。
娇娇仔的狗叫聊聊。听名字就知道也是个话唠的狗。
聊聊来了以后,迪迪感觉自己的地位不保,和我当时的心情自然不谋而合。于是迪迪总想把聊聊咬死。
谁知聊聊也是个热血分子,从来都不怕跟迪迪PK。俩狗经常会掐打起来,回合不限。掐累了就各自去到一边吃食,恢复体力后再继续开战。
剑南和娇娇仔在不睡觉不忙的时候,也会管管它们。后来实在管不了了,两口子就想出了一个办法来。
那就是再买两只狗回来。
俗话说一只狗自己叫,两只狗对着叫,三四只狗相互监督或许就不会叫。他两口子是这么认为的。
我觉得他两口子的脑子真跟别人不一样,估计是小时候玩滑梯大头朝下摔着了。
于是金帝、德芙这两只贵宾狗作为纪律督导员便粉墨登场了。
金帝和德芙来了以后,聊聊跟迪迪真就不闹了。因为金帝和德芙闹得比它俩还要凶,估计是被震慑住了。
那家伙啊,四只狗和两个爱狗的人,可以想象那是一个什么世界。
后来剑南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要狗不。
我说:“要啊,干嘛不要。你把它们都搁高压锅炖好了再送来吧。哦对了,别忘了加些黑豆啊。”
剑南和娇娇仔都很舍得给狗狗们花钱,家里有关狗的东西一应俱全,什么狗狗玩具啊、狗狗厕所啊、狗狗小窝窝啊、狗狗洗发乳啊、狗狗精装粮啊等等等。他家的狗狗们日子过的都比富二代还要滋润。
如今他们一家六口过的非常自在,只是狗狗们都还没办户口,是黑户。现在抓狗的很严,所以剑南从来都不敢在22点以前带狗狗们出去溜达。
剑南不认识娇娇仔之前他的爱好很广泛,几乎无所不爱。等结完婚之后,被娇娇仔挤兑的就只能爱她一个人了。
单身时期的剑南很痴迷网络小说。每天就是个看,看的昏天黑地。他嘴里叨咕的大部分话都是网络小说的内容。
07年,我刚进政府机关工作。有次我去他家,发现他正聚精会神地看着一篇小说。
“写的是什么?”我有点好奇地问。
“过瘾的。”他说。
“古龙的还是金庸的?”
“网友的。”他目不斜视地回应我。突然,他问了我一句:“哎,你写小说不。”
“我?我行么?”
“咋不行叻。都是网友写的,你肯定也行。你发上去,我帮你投票。”
“好吧。我试试。”
回去后,我尝试性地写了两部小说,但都因太过随众而没有得到重视。我当时有点灰心,不想写下去了。不过剑南很是鼓励我,每次都很诚恳地跟我讲:“你就放心写吧,如果遇到瓶颈就来我家写,咱俩一起商量故事的发展。”
我一看他这是在求着我上进啊,若再灰心意懒就太不识抬举了。
朋友的鼓励让我重拾了信心,我调整了一下心态,认真地构架了一个故事的大纲,然后慢慢地设计剧情,铺设悬念。我写好后,拿着初稿去了他家。我跟他坐在电脑前看了一下午,他觉得很棒。
我把小说发到了网上,过了些日子,图书出版公司的编辑便主动联系了我。
之后,在2010年的4月,我的《七月惊魂之笔仙归来》顺利出版,在全国各大书市同步上架。
我小赚了一笔。拿到稿费后,我给剑南打了个电话。
“出来吧。跟哥下馆子去。五星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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