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这个世界上数目最庞大的,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类群体是什么,很多人都会给出不同的见解。英雄,美女,宅男······如此想法,因人而异,然而,这都是要基于排开某一个群体之上的前提。否则无从谈起。
那个群体,就是凡人。平凡,便是他们最为显著的特征。
不,不能说是特征,或许可以说是无法清洗掉的属性?注定了一生命运的东西?
而世人分为四种。第一类人,不喜欢平凡却又偏偏平凡的常人,此类多半会对社会与国家抱有不满与埋怨,极端者甚至会采取过激行动,用种种残酷的手段伤害自己或他人,也有可能会从此消沉,劳劳碌碌渡过一生——但是请不要嘲笑他们,这是大部分人的真实写照。
第二类,不喜欢平凡也成功的摆脱了平凡的人。这类人往往能够留名青史,只不过是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就难说了。
第三类人,属于想要平凡也确实做到了平凡的人,这类人一般来说要么是没有志向的凡者,要么是有着自知之明的智者。抬头看看窗外的来往人群,或许多年之后,你也是其中的一员。
第四类人,就是希望得到平凡却不得的人。一般来讲都是小说主角才有这种待遇,不过······谁知道呢?现实可比小说蛮不讲理多了。
人类啊,真是虚伪而可笑的生物,带着面具伪装着自己的本性,小心翼翼的讨好着别人,欺骗着自己,这是一场无声的厮杀,没有血只有泪的搏斗。当你的面具被揭下来了,你也就丧失了在这里留下的机会。
我坐在靠墙内部,冷漠地扫视着教室中来往交流的同学,咀嚼着手中面包。
不可理喻的,建立在兴趣与爱好之上的友谊,真的能够做到长长久久?能够成为真正的挚友?真是可笑,没有利益作为最基本的纽带将他们连接起来,只怕一旦分离,就不会再有任何的联系了吧?
『哎呀,你们知道吗?那天我在食堂看到·······』『咦?真的吗?快说详细点,不然惩罚你哦!』『放学之后你有什么打算?去我家玩一玩如何?』『可以啊,记得叫我一声。』
啧。真是毫无营养的对话呢,但是他们是不会理会的。
八卦,游戏,动漫,H物······这些毫无意义的东西充斥在他们的青春里,就像一头猛兽般无情地吞噬着他们的时间与生命。如同不可逆转的毒药一般腐蚀着他们的精神与灵魂,这是上好的毒品,有不尽的事例足以证明。可是他们却乐此不疲,将长辈的劝告置之不理。还肆意嘲笑着他们的落伍与腐朽。
『听话的话就输了。』这是他们所奉行的信条。如果无法在这短短的几年里做一些胆大妄为的事情的话,那就不足以被成为青春的回忆了,那么这青春就是失败的青春 ,为了不让青春留下遗憾,必须要做一些惊天动地的事情。足够让人注意到还有自己这么一个人。
所以说,所谓最宝贵的时光,也就是人们口中的青春,只不过是由欺骗与无知,谎言与废弃交叠出来的罪恶的大网。可是人们依旧在歌颂着青春,讴歌着那段时间纯真的友谊,美好的爱情,稚嫩却无邪的思想······
何等的有趣······人类啊,呵呵呵······
现在,是一如既往的闲暇时间,但是关于这段时间的处理,各自不同。动物在利用它,成人在支配它,而祖国的花朵们,属于国家未来,中国的希望的青少年们则在肆意的挥霍它。
午休。一个个都仿佛不知疲倦似的丢下了宝贵的休息时间,来到教室进行着不知所云的交流,话题百变千转——但是就是有没落在该落的地方过。而浪费了的时间又用下午的课程来补足睡眠。晚上又重复着这一过程······该学习的时候睡觉,该睡觉的时候玩,该玩的时候又懊恼落下的课程之巨而彻夜不休
······如此反复循环,还能指望什么呢?等待成长?等待着自己成为足以不需要靠这种可怜的吹嘘就能自信的挺起胸膛的人?
交流时,个个都不吝惜自己的经验。而在聊天谈话时,往往夸大其词,将自己的人生渲染得精彩无比,就好像是过山车般的起起伏伏。这种令人厌恶的欺骗,究竟能做到什么地步?
而他们所吹嘘的事情无非也就那几种,反正没人能够辨识真伪,也没有人打算去辨识这些事件的真伪不是吗?为此我有一个喜好,就是闲下来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到热闹的小饭馆里,随便点点东西,要杯饮料,就坐在哪里,听着那些陌生的人聊天、吹比。总是能找到各种有用的素材,了解怎么才能把一件虚幻的事情给描写的真实起来。
虚假之中透露着真情妄想之中透露着对美好世界的向往靠着自我麻痹告诉自己明天还有希望······这么做,不能说错,但是,不能将假想付之于行动又有什么用?成天编造一些美好但是和自己丝毫无关的事情真的很有意思吗?
算了,想这些东西也没有意义,还是睡吧。我最后扫了一眼“热热闹闹和和美美充斥着热情与爱”的群体,无所谓地笑笑,趴在课桌上了。
因为一些比较复杂的原因,我午睡的地点与午餐地点都是教室。这也是我为什么如此反感他们现在行为的原因,不过只是反感,并无怪罪。
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与追求,对吗?
······
我,胡淇伦,在他人眼中,是一名不折不扣的怪人,或者说相对而言是个怪人。怪的地方就在于观念与行动上,令人无法理解,无法揣摩。
梦想是成为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凡人。被供奉至神坛的诸神,有着不尽的荣耀与光环加身,而一旦失足,跌落神坛,那便是从极乐净土坠落至九天炼狱,万劫不复。
当一个凡人形象破裂,其它凡人最多也就嘲笑两句,踩上两脚凸显自己的优越感便离去。而神堕入凡间,却将面临永无止境的唾骂与指责——因为人们发现,一旦将神的所有光环剥夺而去,他与凡人无二。他们愤怒地指责对方的欺骗,质询为什么哄骗他们如此之久——殊不知是他们将他供奉为神,顶礼膜拜。是他们不顾对方意愿,将自己心中对方应该有的光环强制添加。是的,他们没想过——或者说,他们从始至终的清楚地知晓这一切却跟从着周围的人的选择······
哦,大概总结这么一段话就是:站得高,摔得惨;趴着爬,小伤害。
自身的经历结合古今中外的典例,我不难得出这一条宝贵的真理。
所谓:日常是真爱,平凡无限好。若想死得早,风头没完了。
似乎扯得有点远了,言归正传,对于我为什么会被当成怪人,个人感觉原因挺多。
例如呢,开学的时候,大家互不相识,可是有的人希望成为众人眼中的焦点,新集体的新星从而四处结好同学,广交朋友。因为军训期间老师不分座位的原因大家都是混座。我一向喜欢着后排靠窗的位置——不是因为是主角座,是因为晒太阳很方便,仅此而已。
第一天下午,按照学校对军训的安排,将由教官在教室中带着大家练习军歌。因为习惯性的来的比较早的原因,教官还没到,我便懒懒的趴在那里享受着暖阳。就在我心情略微不错的时候有个男生走了过来——判断的原因很简单,我右边的座位没有人,而他的脚步声恰恰就在那停下了。
虽然我脸向着窗外看不到他的脸,但是也能大致猜到他现在的表情,多半是带着自以为是的笑容吧?
果然,他轻叩了几下我的桌子,『这位同学,打扰你一会时间好吗,认识一下,我叫沈思清,你是······』
被打扰的我自然很不爽,把姿势换成了脸朝下的趴姿,用一种很生硬的语气回答了他。
『胡淇伦,好了,你可以走了』
这次又是不看那人的脸色我都知道肯定是精彩无比,毕竟用他们的那一套“伸手不打笑脸人”的逻辑来看······我就算不也做到笑脸迎人也至少应该做到以礼相待才对——可那时他们的想法,与我何干?高中朋友这种东西,是不可或缺的吗?
『嗯嗯······胡淇伦同学啊,不知道你喜欢做什么呢?』僵了一会,他又开口了。
嘁,好烦。
『没有······我要睡觉了,麻烦你不要过来烦我了。』我缓缓抬起头,盯着这个个头不高的男生,『我不喜欢别人打扰我。』
『唔唔······好吧胡淇伦,下次有机会在聊天吧······』
在那之后他没有来找过我一次,我明白我成功了。
而因为这件事以及军训期间发生地一系列事情,我,成功而完美的达成了我预想的目标:被排斥,游离于群体之外。至少就现在来说是成功的。
现在,没有人会对我抱有期待了吧?
(序卷嘛……目的是将主角的性格什么的披露出来,后面才是正文,觉得枯燥无聊的读者请务必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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