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睡梦中,我用绿色的皱纸来装饰花朵,将不整齐的东西掩藏其下,好叫宾客们无法瞧见。】
和妻子相遇时,我刚好过完十二岁生日,进入公立的初中念书。作为同学的她穿着统一的校服,背着着不新不旧的书包,除了坐在我旁边,辫子比别的女孩略微长一点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留意的地方,我们之间也少有交集。
匆匆道早安,匆匆道别,如是匆匆三年,最后一次匆匆道别。
再次相遇则是在六年后的大学毕业的年级聚会上,友人怂恿着我和邻桌据说力气很大的女生掰手腕,我方知道同校的人士中竟也有她一份。届时她已经剪了干净利落的短发,只有眉眼之间带着一丝丝过去的味道。道一句好久不见,趁着她分神的片刻,我全力下压手臂——结果不消说,自然是她赢了。
自此,我对所有三局两胜制的游戏都深恶痛绝。
聚会结束已是深夜,我自告奋勇开车送喝得烂醉的她回家,一路聊得相当投缘。直到停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下巴磕到方向盘上,眼皮对着四、五盏红灯打战,才用满是酒气的手颤颤巍巍地摸索起安全带来。不知哪里来的好运气,行车一路还算平稳,醉眼迷离的我驾驶着父亲心爱的菲亚特500,最终稳稳地停进了未来岳父的道场墙壁中。
万幸无人受伤。
桌子上的闹表响了,离下班还有半个小时。我掏出电话,给妻子发了两条短信,然后拨通了雷艾米的号码。
几秒钟后,电话里传来了声音。
开车来到雷艾米所在的学校门口,一路上阳光好的不得了,好像装着金色蜂蜜的壶被打破了一个口子,流出暖洋洋粘糊糊的**浇在人身上。三三两两穿着校服的学生从车边走过,我半靠在车门上,从上衣口袋里取出香烟,正在寻找打火机,就看到雷艾米提着提包走了出来。
“一天过得还好?”我打开车门。
“说不上。”她把提包扔进后座,理了理头发,才坐进去。
“想要做什么?”我问。
“找个人帮着写卷子。”她指了指提包。
我坐回驾驶席上,发动了汽车。
冬日午后的太阳从我们身后投下一千柄苍白的长矛,将汽车的影子拉得又细又长。不时有车和我们相向经过,两只喜鹊顺着车流的方向飞行,很快消失在行道树枝条交错的树冠里。红灯亮起,我将车停下。
“呐,今天是几号?”雷艾米坐在后座,冷不丁的发问。
我指了指收音机的液晶屏,没回答。
“二月十日。”她自顾自地说道,“还有四个月又十三天。”
“想好考哪里了?”
“去哪儿不是去。说不定要出国。”
我没再说话,后座传来衣服摩擦的声音。少倾,白皙的手臂缠绕在我的脖子上,雷艾米压在靠背上,空着的右手撑在收音机上。不知是按到了哪个按钮,急促狂躁的乐曲喷泻而出,吓得她一哆嗦。不合时宜的音乐响起,早已过气的滑稽乐队放声歌唱,仿佛在唱自己的挽歌。
“希望我出国?”她小心翼翼地趴在我耳边问。
“没有。”我腾出一只手摸摸她的脸颊。
“那……我留在这儿?”
“无所谓。”
“想要到泰伯先生在的地方去。”
“我就在这里。”
后面的车开始大鸣其笛,十字路口的路灯已经变绿了。
天空中的云灰蒙蒙的,形状像是两个掌心相对的巨人,苍白的阳光透过合十的双手,洒在身上说不出的舒服。倘若赫曼-罗夏克尚未做古,大概会颇有感触,以意象为切入点侃侃而谈。我和雷艾米一言不发地躺在被体温捂热的沙地上,手指纠缠在一起,额头贴额头,近到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隔着残损的砖墙,间或传来公路和商业街的喧嚣。
“两只拍手的熊。”雷艾米指着天空说道。拉起我的手,摆出一个类似的姿势。
我扶着她的腰,把她搂近了一点。
“继续说说自己?”
“比如?”
“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今天过得怎么样,雷艾米在哪里,什么时候决定了自己的存在。”
“不觉得无聊?”她搂着我的脖子,柔软温热的身体紧贴着我。
“当然无聊,但终归想听。”
“呐,就从我在哪里开始讲起咯?”
“还请从喜欢吃什么开始讲起。”
听了我的话,雷艾米撅撅嘴:“你这样的人,真是一文不值!”
“想必。”我附和。
于是我们不再说话,身处奇特的云层与光影之下,扭打在废弃公园的沙坑之中,最终热烈地拥吻起来。眼下需要的大约不是罗夏克,而是他的老师佛洛伊德。
第三次从梦中醒来,我再也忍不住,按亮了床头的台灯。温暖的橙光铺上枕头一角,妻子嘟囔了句什么,翻了个身。
我揉了揉额头,只觉得指尖冰凉,头痛欲裂。借着台灯的微光想要去洗把脸,却一头磕在门框上。
那是二月中旬的一个夜晚,离新年还有一周不到,我发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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