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山山水水,看着眼前重复的景象,我都有点怀疑自己迷路了。
我已经离开【荒原镇】八天了。
从离开小镇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后悔了。
我后悔自己离开的时候太着急,都没有想过要买匹马或者什么坐骑来代步,徒步走了一路,那个拔山那个涉水啊,鞋子底都快被我磨穿了。
原本还以为虽然走着累一点也没关系,反正马上就到下一个小镇了,结果我这路都走了快八天的路了,居然连个小小的人类村庄都没有撞见!
不是山就是水,长着的还都是差不多的植物,几次我都险些迷路了。
虽然路上没有看到人类的村庄,但兽人的部落倒是见过不少,几乎每走二三十里路就能遇到一个规模不算小的兽人部落。
但是总不能让我一个人类去兽人的部落里买马吧?
人家可是认人不认钱的,我怕我还没踏进人家的部落,就被万箭齐发招呼了。
更何况,人家兽人也不骑马。
兽人天生体质就比人类要强太多,尽管是修炼灵气与肉体强度的高手也无法超越兽人的体质。
兽人只有在这大陆极北的蛮荒才有,因为文明国度里的兽人都被赶到蛮荒来了。从小出生在文明国度的我也是这些天来到蛮荒才第一次见到兽人。这些兽人虽然肉体强横,但因为天性好斗的原因,为了生存,兽人们一生下来就要面对弱肉强食,幼年兽人有时候还会被迫与成年兽人决斗,同族之间相残相杀也是平常的事情。
所以对他们来说,战斗就是家常便饭的事。
战无不胜的人不是最可怕的,悍不畏死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所以兽人非常厌恶贪生怕死的人类,对于兽人来说,就算需要一个代步工具,也必须是狮虎一类的猛兽,驯服强大的野兽,远比驯服本来就温顺的马更有意义。
从荒原客栈出发以来,我遇见过无数支正在巡逻的兽人队伍,就连最弱的年轻兽人的也都是骑狼,比较凶猛的骑虎,骑巨蜥,骑战象,有什么凶猛的生物就骑什么凶猛的生物。
在他们看来,需要用马来代步的人类简直比母兽人还要没用。
对于这种铁血的汉子,我个人是很欣赏的,不过他们长得确实是丑了点,而且又不懂人类语言,沟通起来非常麻烦了,他们和人类的基本肢体语言就是抡着斧子,互相摆开架势,一点和解的余地都不给。
何必呢?就不能坐下来宰只羊,加点小酒,互相吹吹牛逼吗?
虽然我只是个瘦弱的过路人,但是你们这样欺负我,我可是会生气的。
我也是个讲道理的人,你不来惹我,我又怎么会惹你呢?对不对?
好吧,跟一个听不懂人话的兽人讲道理确实有点白痴。
所以在路上的时候,每次遇到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长得各种奇形怪状的兽人拦路,意图抢劫我的时候,我都是手起刀落,用他们的血告诉他们,这个人类不好惹。
其实我也不想这样,我本人倒是没什么种族歧视,不会说一见到异族就必须杀掉人家,毕竟在人类里面见我一面就想杀我的人多了去了。但是这些兽人总是这么热情的来找麻烦,你说我一个瘦弱的人类,怎么受得了他们的热情?除了杀掉他们,我还能干嘛?
不过久而久之我就杀烦了,这些兽人都不怕死,就算我以雷霆手段杀了它们的大部分同伴,它们还是悍不畏死的冲上来想干我。
就算我的力气在人类里面也算是怪物级别的,但是面对这些天生神力的兽人,我也是有点虚的。何况一天下来要面对好几轮与兽人,我体力再充沛只能大呼吃不消。
何况我是来赶路的,又不是跟人家干架才来的蛮荒之地!
行吧,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躲倒是很实用的解决方式,因为这些兽人除了个子高和力气很大之外,智商基本为负,以我高达两百五的智商完全可以轻松碾压。
有时候,只是丢一颗石头到水里,想说分散一下他们的注意力然后溜过去,结果他们居然全都追石头去了,一个个前仆后继的往水里跳,完全不带脑子想的。
我苦笑,蛮荒之地还真是“人才”辈出。
真不知道他们这样的智商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嗯.......
其实我也觉得我这一路上屁话特别多,一直在自言自语。
可能是因为赶路的过程太枯燥无味了,毕竟我从小在繁荣昌盛的东方国里长大,无论走到哪都是人,哪里像这里,只有一群会怒吼着冲向我的兽人。
这八天没见到一个人影,都快忘记人长什么样子了。
不过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我徒步赶路的第九天,遇到了第一个人类商队。
走了这么久,终于遇到人类了,我的内心无比激动。也只有在很久没有遇到过人类之后,再次见到人类时才会深刻的意识到自己也是一个人类,我本就该跟人类混在一块。而不是那些浑身肌肉,青面獠牙的兽人。
这队人看起来像是一支运送丝绸之类的商队,大概二十多个人的样子,有男有女有花轿,看来他们不仅运货,还运人。
当然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有很多匹没人骑的马!
马,这么多年以来,我还是第一次觉得,马除了被吃之外还有这么大作用。
看着他们一边赶路,还一边有说有笑的样子,我想了很多个混进他们之中的方法。
一个是直接给他们钱让他们带我去城镇里,这是比较可行的,毕竟大家都爱钱,而我最不缺的就是钱了。但是想想似乎不怎么好,万一人家见我孤家寡人要做什么杀鸡取卵的事情怎么办?
当然我是不怕他们的,我是怕自己又要造杀孽。
于是我决定还是装作一个在野外失忆的可怜人。
因为我发现这些人里面,女性居多。
女性是一种优柔寡断又富有同情心的生物,只要我的演技够逼真,不怕她们不带我。
至于我的演技,我还是很有信心的。
这些年来我一直被追杀,很多时候都是藏起来躲避仇家追杀的,装装可怜,躲进某家同情心泛滥的人家也是常有的事。为了训练自己的演技和词汇量,我的身上总是准备着各种时下最新的《武侠玄幻小说》!
对于阅书无数的我来说,随便捏造一个桥段欺骗一下她们还是很简单的。
说干就干!
在脑补了一下接下来要发生的情景之后,我已经迅速的进入了状态。
我在他们的必经之路躺下来,然后等他们路过的时候幽幽转醒。
一开始很顺利,我假装醒了之后,他们也下马来问我怎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他们,眼神茫然的看着他们,然后就是靠演技的时候了。
我把手指放进嘴里嘬了起来,假装自己是一个失了忆的白痴。
我尽量让自己的眼神和表情都表现的很白痴。
其实那些小说里说的失忆都写的不好,失忆嘛,什么都不记得了,当然连怎么正常跟人沟通都不会啦。
哪有失忆了之后跟没失忆一样会思考还会说大道理的?
所以我觉得我演的是很逼真的,当然也确实很逼真,我以我超卓的演技成功的让他们相信了我是一个失了忆的白痴。而且很有可能是脑子受到严重撞击才失忆的,不然不可能傻的连话都说不流利。
然后他们接下来做的决定让我明白演技太好也是一种罪。
她是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孩子,长得很漂亮也很迷人,一头青丝垂到腰肢,气质又好人又善良。
呃,我这样描述她,气氛貌似有点像一些狗血言情武侠小说。
如果按照正常路线发展,我很快就会在某次兽人打劫中救下这位少女,然后和这位少女迅速的情投意合,以身相许,干柴烈火。然后一起踏上寻找圣泉的道路,在路上时又遇到她的家人,她的家人听说我凶名远播,于是阻止我们在一起,然后我们两个相爱的不行,于是轰轰烈烈的私奔,然后在某个安静的地方隐居下来结婚生子共享人生繁华,一起坐看云起云落。
真是想想都会令人兴奋的剧情。
然而我的人生并不是狗血武侠剧,尽管一开始的确是照着我的剧本走的。
她说:“他看起来好可怜啊,齐云哥哥(大概是她身边那个高大帅气的男人),在这荒郊野外的还失忆了。如果放任他不管的话肯定会被强盗和兽人杀了的。很有可能还会被黑心商人抓去当奴隶,呜呜呜,想想都觉得好可怜啊。”
我听着这番话,对她好感度顿时飙升。
这个少女简直是太配合,简直把女人的真善美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且还这么善解人意,怎么看都觉得好喜欢,好想跟她一起坐看云起云落,共享人生繁华。
然后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说:“这样吧齐云哥哥,我们还是在这里杀了他吧。免得他落入别人手中生不如死。”
呵呵,当我前面什么都没说。
那个叫齐云哥哥的听到少女的话,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又看了看我,叹了口气说:“好吧,与其让他这副样子,确实杀了他会让他更好受。”
说着,他已经抽出了剑,对我说了句“对不起”就想刺过来杀我。
我骂了一声,本能的用手挡下他这一剑,脸上不再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我说:“有话好说,何必动刀动枪的呢?其实我只是想你们能带我去下一个城镇而已,这样吧,我给你们钱,你们把我当货物送过去也行。”
“你是什么人?”他很愤怒:“居然假装失忆接近凌儿(大概是那个女人的名字吧),到底是何居心!”
我说:“我说了我只是想去城镇,本来想装失忆让你们免费带我去的,结果你们居然想杀我,哎,算我倒霉,你们要多少钱我都付了。”
“齐云哥哥,不能答应他,这个人满嘴胡言乱语,刚才还假装失忆,肯定包藏祸心!”
是那个少女在说话,我真是日了狗了,刚刚心里还夸这个女的很配合,没想到这会子就莫名倒戈了。
不过显然这个齐云哥哥更相信那个少女的话,商队里的其他男性已经手持武器靠近了过来。我只好叹了口气,随手一翻,一把从地上抓起来的沙子洒向他们的眼睛,在他们捂着眼的呻吟声中,我不费吹灰之力的跑掉了。
好好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
不过,也不能算完全泡汤。至少我知道要怎么去下一个城镇了,虽然不能让他们送我去,但是可以让他们带我去,跟着他们走肯定很快就能到达下一个城镇。
当然,我的脚免不了又是一番罪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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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在想要不要画一张这个少女的插画.......让我想想,也许想着想着,就不想画了......大家不要太期待,我就是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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