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一个暑假,我每天都在电玩游戏和书籍堆中度过,偶尔也会写些东西。有一天百无聊赖的我在收拾自己的旧物时,发现一本自己小时候写的周记。每篇读来都觉得有点意思,“啊,原来那时的自己有着那样的生活,那样的想法。”其中有一篇写和同学到西江上的一个小岛上烧烤,发现了岛屿临水的洞穴中藏有一窝水濑。批改作文的老师在这篇周记的下面写了这样一句话:“那个岛上真的有水濑吗?该不会是你自己杜撰吧。”
那个岛上真的有水濑吗?我自己也在脑海里打个问号,因为这份记忆着实太过遥远,连我都开始怀疑那时的自己。看着那些着实生动有趣的描写水濑的句子,我想,那时那里应该是确实有水濑的。
我从小就喜欢观察动物,喜欢把观察到的动物的行为举止、生活习性用文字记录下来。最喜欢的书是《庄子》的白话文译本,因为那本书里有很多关于动物的寓言。我们今天用到的很多与动物有关的成语,也是出自那本书的。当时我看这种书,会落得身边同学的嘲笑:“咁粮(这么老土)。”不过,我也不会在乎,自己喜欢看什么书,那就看好了。自己高兴就行,何必在意别人的看法。
看完这本小时候写的周记,我决定再次到那个江中小岛探寻一番,再去寻找看看那里究竟有没有水濑。反正每天都过得很无聊,还不如出去走走。
我把小时候用的旧式柯达胶卷傻瓜相机放进挎包。当然里面还装着手电筒、打火机、香烟、小笔记本和笔之类杂七杂八的东西。我还把老妈买回来的一些鸡翅拿出来用透明的塑料袋装好,临行前还到街上买了一袋煤炭。
去到江边的南岸,已经是夜晚。工业区的巨大机械仿佛是巨人的断臂,横亘在自己的头上。我坐在江边,闻着江边带有铁锈味的风,想着到底有什么法子可以到江中的小岛上去。
黑暗中响起打火机打着的声音,随即升起细小的火苗,瞬间又被风给吹熄。烟是点着了,黑暗中一点微弱的红光。吸一口,可以听到烟草燃烧的噼啪声。我想起那本小时候写的周记的其他句子,其中有一句是:“这个夏天一共下了93场雨,晴天的时候绵羊状的白云出现了18次。”还不赖,至少现在的我是写不出来这样的句子了。也没有那样的耐心去数一个夏天究竟下过多少场雨,更不会在好天气时抬头看一眼头顶的白云究竟是什么形状。总之,我还活这个城市,可是心态已经改变很多很多。
江边停了一艘小艇,如果不是桨划水的声音,我都不会注意这个黑影。划船的是江边小镇的农夫。他走上岸,提着一个旧的大矿泉水瓶,里面装的却是烧酒,因为我闻到了酒味。
他在我身边停下,打开手提充电式电灯,看到我的脸。
“夜嘛嘛,不回家写作业,跑这里来干什么。”
我长着一张娃娃脸,很多人都以为我还是读中学的学生,这个农夫也不例外。
我让他载划船到江中的那个小岛上,他不肯。我掏出身上仅有的几十块钱,懒得数全给他,他才愿意用小艇载我过去。
坐在他那艘小木艇上,他试着和我搭话,问我为什么这么晚还到岛上去。我不想多说话,只好骗他今天下午和朋友到岛上的沙滩烧烤,有东西忘记拿了。
他看见我手里还拿着一袋炭条,也就信了。
我的脚踏上岛尾的沙渚,他不肯走。说等我找找看忘记拿的东西,他等着。如果东西真不见了,就跟他回到岸上去。
“我不是忘记拿东西,我骗你的,你还是回去吧。”
农夫不说话,还是坐在小木艇的船尾,一口一口地喝着他自己的酒。那个矿泉水瓶的烧酒都喝完了,他才把桨插在沙渚上,往后用力一推,划船离开。
岛很小,基本半个小时就可以绕岛走上一圈,所以我不急。岛后面拖着一条长长的露出水面的沙渚,像一条尾巴。我就坐在这条尾巴上,肚子饿了,把挎包里的苹果拿出来吃掉。沙渚上有一些被风吹落的岛上的树叶和树枝,我把这些树叶和树枝收集起来,用防风打火机把一张报纸点燃,生起一堆火,再往里添加木炭。
我背向风向,避免着眼前的这一堆火被风吹散,接着拿出鸡翅串起来烤。烤着烤着就拿起来咬一口,还是生的,就继续烤,不耐烦地转动手中的烤串。没有烧烤汁没有调味料,却也别有一番风味。吃完之后,打个饱嗝,肚子不饿了。我躺在沙渚上,头发沾上沙子,看着江上时不时经过的一艘艘航船和它们身上一闪一闪像星星的小灯。
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本马克吐温的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感觉自己挺像哈克的。接着,我又想到贝尔的《荒野求生》节目,以前班上的男生挺喜欢看那个系列的节目的。果然,每个男生在青少年时期,都有一种向往无拘无束的自由冒险情结。
身上沾上沙子很不爽,我到江里游了一会泳,江水很脏也很湍急。游了大概十五分钟左右,觉着没什么意思,就爬回沙渚上。我用先前脱下来的衣服擦干身体,从挎包里拿出新的衣裤换上。这么一看,刚来时挎包还是鼓鼓的,几乎要撑破,现在已经瘪了。
我把挎包跨上,拍拍身上衣服的褶皱,打开小手电筒,往小岛走去。沙渚上有些沙子是湿的,因为下面藏着一个大水坑,我刚擦干的脚穿上的鞋子现在又全湿了。恼怒的我干脆把鞋都脱掉,一甩胳膊把它们扔到江里去。我是赤着双脚走上小岛的。
我用手电筒照亮眼前的路,还用光柱划圈闹着玩。心里却在想,自己的鞋明天是否会把渔民捞到。又或者,鞋子一路漂流出太平洋,搁浅在某个小岛上。也可能漂流不到两公里,就在转弯处被树枝或石头拦截。
这个岛本地人是很少来的,因为这里曾经被当成安放麻风病人的流放地。不过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至少在我出生之前,这里就不再有麻风病人。
绕着岛走了半圈,没发现任何有意思的东西。唯有树木被风吹动的声音,还有一些深夜未眠的鸟类或者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穿梭在树冠的簌簌声。
我尝试哼一段歌曲,发现自己的声音在半夜低沉得有些异常,于是放弃。我发现一块歪掉的石碑,半掩在杂草丛中,刻有小篆的“系龙”二字,却少一“洲”字。
我沿着石碑往下走,那里并没有路,赤脚走路生怕踩到什么让自己害怕的东西,我走得很慢。照相机挂在胸前,既可以拍照也可以当武器。
到达临水的礁石,我走得更加小心,因为怕尖硬的石头会刺破我的脚底。事实上,我的脚底板已经很痛了啊。
我终于看到水濑,还没来得及拿起相机拍照,它就钻进一个一米半高的洞穴。说真的,水濑没有小时候写的那么可爱,看起来像滑溜溜脏兮兮的老鼠。或者说那就是大老鼠,总之,在这样的夜晚,即使有手电筒也要靠近才能看清楚。
“小水濑,别跑啊。”
我弓腰挤进洞穴,那里面的水只到小腿肚子,不怕。
那时的我根本不会知道,进入这个洞穴,我就能遇到李贺的亡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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