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用毛巾擦脸时,一阵尖锐的疼痛从掌心迸发。
我默默地看着从掌心渗出的殷红血珠,再翻过毛巾找出一颗图钉,心想叶晚瞳的花样又多了。
洗漱完毕后开始准备早餐,取出冰箱里昨夜特地留下的剩饭,配以香肠、卷心菜末、以及胡萝卜和鸡蛋倒入锅中翻炒,完成后再煮碗西红柿蛋汤,早餐便完成了。
虽说看着简单,但这其中我可没少费苦心。
经过这些时日的相处,我发现叶晚瞳有夜盲症的迹象,前一阵子半夜的时候,她在客厅摔跤,顺手撂翻椅子发出巨大声响将我吵醒。我赶紧起床前去查看情况,结果发现她趴在地上摸索着地板前进,显然什么也看不清。
附带一提,当我开灯后她直接爬起身冲回了房间,毕竟她不开灯出来的原因就是不想让我察觉。
至于她大半夜不睡觉摸黑出来是做什么……毛巾里的图钉以及一些书里的刀片足以回答这个问题。
总之从她那双被称作“星瞳”的晶亮眼睛来看,夜盲症的现象应该与眼疾无关,只是单纯的缺少维生素A。于是自那之后,我给她准备的饭菜里多少都会放些胡萝卜,而她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为什么会缺少维生素A——
说真的,这孩子挑食的现象非常严重!
无论是将胡萝卜切成丝还是末,每次吃完饭回收餐具时,我都会发现那些胡萝卜堆成小山般被单独隔离出来,光是想想她是多有耐心能把这些胡萝卜从饭菜里一点点挑出来,我就忍不住想要叹息。
不过最近我又想出新的办法,就是将胡萝卜末与香肠切成等大体积一起翻炒,这样哪怕是她也会不小心吃进去一些胡萝卜。
而西红柿蛋汤也有些特殊技巧——由于她每次都会把西红柿和蛋剩下,于是我开始只往汤里挤番茄汁,然后打蛋时尽量多加水,把蛋打得稀薄后再一点点倒入汤中,这样看上去就只有些碎蛋花漂浮在里面。
将完成的早餐放到餐桌上,随后来到我以前居住的房间门口。如今这房间的主人已经改姓叶,毕竟她不愿意住我父母的房间。
在心中估摸着大概力度,以恰到好处的力度敲响门板,频率与声响都不会让人反感——对此我也研究了很久。
酝酿出尽量缓和的语调,我出声道:
“叶晚瞳,早餐已经准备好了,可以出来吃了。”
尽管房间里没有半点回应,可我知道她一向早起,所以能够听得到我的话。
“那我就先出门了,中午会回来准备午餐。”
说完后便径直走出家门,并在关门时故意用力,确保关门声能传到她耳中。
尽管我出门也没有要做的事,但我不出门她就绝不会出来吃饭,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有家不能呆的情势——但从某种意义上我与叶晚瞳也算有了默契,我主动让出活动空间给她,而她好好进食让我安心。
就现阶段来说,我与她共同生活营造出的氛围还算和睦……尽管刚才穿鞋时我从鞋内倒出了不少图钉,但总体来说并没有太大问题。
走出公寓,我抬头望了眼四楼的某个房间,不出所料窗帘紧闭。相比她以前住的豪华别墅,我家这两室一厅,总面积八十平米不到小公寓实在是相形见绌,而她能够安稳住下并没有怨言倒也难得。
不过现在已经是十月的第一个星期,也就是十一黄金周。在此之前一整个九月,她都没有离开过家门,更别说去上学。学校那边也从一开始的频繁联系,发展到现在的不闻不问。
这样下去……她连小学都没法毕业吧。
这个问题比分明已经过了秋分,暑气却还抓着天空不放更让我烦恼。
十一长假时期的街道人满为患,车辆的鸣笛声成为城市的主旋律。无论哪里都是人,即便想去游山玩水看的也都是人,与其如此还不如呆在家中——可惜我现在没有那个权利了,就连早餐都被迫出来解决,谁让叶晚瞳不想跟我吃同样的东西。
走进位于车站附近的一家常去的茶餐厅,入门时充沛的冷气扑面而来,黏附在衬衫与肌肤间的汗水瞬间冷却,令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这家店的装修风格自我还在上小学时起到现在就从未变过,虽说期间翻新过多次,但在我眼里就像补光后的老相片,它的本质依旧是那样,并且从未想过改变。
例如卡其色主色调的墙壁与咖啡色的地板和桌椅,对于茶餐厅而言显得色彩太过深沉,还有店内的灯饰与雕栏也显得精致过头,让人怀疑这家店营收是不是全投入到了这上面,而墙壁上那些格调过高的油画,更是减弱了这家店给人作为茶餐厅的印象。
至于这家店为什么会是这样,据我所知是因为店主夫妇最初决定开店时,意见出现了分歧——妻子提出要开咖啡店,而丈夫则是要开茶餐厅,最后两人各让一步便开出了这样一家不伦不类的茶餐厅。
走到角落那张采光不大好的座位坐下,我扯了扯衣衫松出一口气。
这时——
“每次过来都要坐这个不受人待见的座位,你是不是就像小孩子拥有自己的秘密基地一样自豪?”
饱含鄙夷却声色动听的熟悉嗓音从身后响起,我不用转头也知道是谁在说话,于是直接回应:
“哪有服务员会在招待客人时,先对他冷嘲热讽一遍的?”
“那这位客人,请问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做?”
“至少先问个好吧,记得一定要面带微笑。”
“呵……真亏你说得出口!面对刚把自己甩掉的前男友,你居然还指望我能对你微笑问好?”
“嗯,这倒也是。”
我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随即转过头面向与我对话的女生——和我想象中一样,她看上去心情极差,此刻正挑着秀气的眉梢以愤恨的目光注视着我,连带着原本美感十足的凤眼都显得无比凶恶。不过即便如此,也不影响她精致的五官所带来的视觉享受,这种难得的表情可谓别有一番风味。
不得不说,由于她身材高挑的缘故,此刻俯视着我显得很有威势。平日里她只要穿上厚底鞋,就能和身高177的我基本持平,可见我平日压力有多大,有时真恨不得偷偷将她所有厚底鞋削薄。
从她白短袖衬衫伸出的双臂十分纤细,目光顺着白皙肌肤下滑,便能看到她握着菜单的修长手指。若非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知道这货对乐器可谓一窍不通,我多半会以为她相当擅长钢琴。
于是——眼前这位气势凛然,且面容姣好,经常会给人认真的印象却又做事不靠谱的女生名叫顾怜,是我从小到大的同班同学兼青梅竹马,原本还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可惜我没有去上,浪费了她特地为我放弃了第一志愿的美意。
同时在不久前,她还是我的女友……只是如今多了前缀,变成了前女友,而这便是她瞪视我的主要原因。
“哼!洛北,对于甩掉我这件事,从你身上我似乎看不到半点愧疚呀?竟然还能这么若无其事来这里吃饭?”
“其实你不在的上个月,我几乎天天都来这里吃饭的呀,这里的餐点我吃了那么多年,早就吃习惯了,你总不能突然要我换口味吧?”
“也就是对你来说,甩掉我这件事还没有不想换口味重要?”
“女人这生物就是喜欢拿毫无关联的两件事做比较,唉……真是头疼。”
我这过于悠哉的态度对她来说好比高浓度的氢气,而前不久刚被我单方面通知分手的她身上自然不缺火气——于是她毫不犹豫地抄起手里足有一斤的厚重菜单朝我脸上砸来,可我也早有防备,十分轻巧地接住了这件凶器并平稳地放在桌上。
“店是自己家开的可真好,哪怕明目张胆地对顾客行凶,也完全不怕被开除。”
顾怜是茶餐厅店主的女儿,这也是我对这家店的内幕了解甚多的原因。
听了我的话,她相当不屑地哼了一声。
“因为我本来就只是来帮忙的而已,没拿工资就不算店员,况且我也没把你这家伙当成顾客!”
“咦?那我算什么?”
“当然是上门找茬的地痞流氓!”
“可刚才差点遭受打击的人似乎是我吧?”
“那就只能怪你学艺不精还不知好歹了!你可别以为对我做出那种事后,今天还能安然无恙地从这里离开!”
“喂喂喂!这地方到底是茶餐厅还是黑帮聚集地?不过先别说那么多,我现在真的很饿哟……小怜。”
当我如此称呼顾怜时,她眼中的坚冰明显融化了许多。眉眼恢复原本的秀美,眼神十分复杂,甚至微微抿起下唇,这别扭却也楚楚可怜的模样让我心底的罪恶感更甚。
很清楚这个称呼能打动她,也选择了这样做的我自然十分卑鄙。说实话分手后再见到她,我也有些尴尬,所以这样做有多涎皮赖脸我相当清楚。
但……我和她是在朋友的基础上,缔结了恋人关系。
从小便一起长大,到了对异性感兴趣的年纪自然会注意到彼此,开始交往也是水到渠成的事。即便如今恋人关系结束,我和她也应该只是退回到恋人之前的原点才对,我们作为朋友一同经历的时光远比恋人长久,虽然不知道顾怜怎么想,但唯独这点我想要坚持。
况且我依旧喜欢她,只是无法继续以恋人身份在一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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