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艾尔米·雷诺萨斯,是个平民。
原本我就叫雷诺萨斯,而艾尔米是个大家族的名字。我来给你讲讲我的故事。
我是个乞丐,无父无母,也可以说我是个孤儿。
因为我不想有父母,他们在我一出生就将我抛弃了。
那是一个春天,我出生了。
带着非常令人厌恶的气息,我出生了。
这个世界的人分为三种,普通人,有魔力的人和会使用魔力的人。
父母都是普通人,而我一出生就被检测出拥有庞大的魔力。
这让父母很惊讶,同时也导致了他们的吵架,我知道我是他们亲生的是后来用血液鉴定的,无知的父母认为我很没用便想抛弃我。
正好当时男人的商人工作有了起色。
平民出身的父母想过上好日子,于是就想生下个女儿,嫁到大家族,从而得到经济支援。
于是有一天,他们二人将我丢在了一家孤儿院门口的长椅上。
我那时只有几个月,记不清事情。”这些事都是后来一位捡到我的人告诉我的。
他说他看到了我身上包裹着不详的魔力,是他从未见过的类型,便将我带回,想了解清楚我身上的魔力来源。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一个远古种族的后裔,拥有漫长的生命,因为无法挥霍时间,于是对许多奇异事情感兴趣。
他把我从几个月抚养到了十二岁,然后他就被教会紧急召集了。为了抵御魔族的入侵,他应许了召集令。
这原本没什么不妥,但是,他带着我。
从我五岁左右,他就教给我剑术,教我用魔力包裹剑,使剑刃更锋利。教我格斗技巧,锻炼体魄。
他把年幼的我留在了军营,给了我一把没有剑柄的剑,让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然后就离开了。
于是,我就参军了。
凭借他教我的剑术,我在军中站稳了脚。原本打算碌碌无为,在军中当个小兵过一辈子时,我们被派上了战场。
剑,在军中是最没用的一种武器。随着在军中摸爬滚打,我也放弃了剑的练习,改为使用双板斧。一来,我身体渐渐配不上那细小的剑;二来,用剑上场杀敌随时会毙命。
我就沿袭原来的剑术,轻微改动,改为斧术。
虽然我改用斧,但我仍把那把剑带在身上。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二十几年就过去了,我也已经四十岁了,就在我退休前的最后一战,我失败了。
十二岁,我被称为“军中天才”;十五岁,被封为男爵,可以说是最小的男爵;二十岁,我在远征中被包围,最后带领两千人冲杀出了五万人的包围圈,而且最后活着的还有千人之多,我被誉为“狂战神”。
二十三岁,我妻子所在艾尔米家族为了政治联姻将她嫁给了我,五年后,她因疾病去世。但我知道,那不仅仅是疾病,还有一些人在搞鬼。
四十五岁,终于,我被皇族内的奸臣陷害。他们与魔族勾结,将我包围。这次我不再有那么好运,我被乱箭射到,濒临死亡。
当我感觉我已死的同时,我来到一片黑色的世界里,身上的无柄剑发出了亮光。
“想活命么?”剑光传出一道威严的声音。
“想。”我回答。
“我会让你的愿望实现,但你要将你的一切奉献于我。”
“可以,只要能活着。”
“那好,好好对待我的这把剑吧,可不要欺负我的剑灵哦。”
“剑,剑灵?难,难道你是……”
“都是过去式了,这孩子可不是什么好惹的料,我会帮你开启你的远古血脉,至于怎么才能让她满意那就不是我说了算的。记住!不要对任何人提起我和她,除非有一天有人来找她。”
“可我活不了那么长时间啊。”
“远古血脉能活多长时间么?嗯……大概几千万年吧,如果几千万年后还没有来找她的人,你就掰断她吧。”
“那……”
还不等我说完,白光就消失了。
我睁开眼,发现天空还是蓝色的。
我忍受疼痛站起身,无视背上插着的几十支箭,我慢慢走回了都城。
都城到处是一片繁荣的景象,看样子我们的抵御还是成功的。我们守住了自己的种族。
这一切都是我在城门外倒下,人们推出车拉我去治疗时看到的景色。
几个月后,我被封为公爵,但我舍弃了荣耀,拒绝了封赏。在大殿时,我手里牢牢地攥住那把无柄剑。
我再次回到了小时候的住处,开始了原本平和的生活。
有一天,一个带着像女孩子的男孩儿的男人来到了我的住处,他就是小时候养育我的那个人。
他高兴地听完了我的故事,然后开心地点明了我的远古血脉。
他不知道这把剑和剑灵的事,我也就没提。
这把剑一直被我藏在身上,于是我跟随他离开了住处。
为了不让别人发现我原来是公爵,我改名为——
萨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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