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慈慈走过去,敲了敲车窗,车门缓缓打开,她的记忆也缓缓回到过去:
那时她才刚入学,班级里的同学名字都没记熟,班长的腿就断了。
据说断的是第三条腿,富有正义感、脑子里也全是肌肉和热血的班长,为了阻止在街上暴走的野猪,义无反顾地扑了上去!然后……正好被野猪顶到裆·下。
刘慈慈那时很单纯,她连第三条腿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所以也没去加入同学们对于班长伤情的讨论中。正当她呆呆地望着窗外,享受难得闲暇的时光时,校内联络用的手机突然响了。
她拿起手机一看,是班长啊,就接了起来。
还没等她询问班长的伤情如何,班长就对她说:“副班长,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电话那头,班长的声音有气无力的,好像随时要嗝屁了一样。刘慈慈虽然不太懂自己啥时候成了副班长?但还是答应下了班长的请求——当时她真以为,这是班长的遗愿。
班长提前打过招呼,所以刘慈慈很顺利的领到了一套学生制服。
打量着儿童体形的制服,她不禁想:班长以权谋私,给自己妹妹定了套衣服?
班长很快就把地址发到她手机上,她粗粗瞅了一眼,被新花园政府大楼几个字搞的有些惊讶。
班长和他妹妹还是官二代?或者三代?
年少——啊呸!她现在也很年轻!——学生时代的刘慈慈,还是挺青涩的,在市政府大楼门口,她跟走马灯似的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最后保安大叔都被她走晕了。
“同学,你有事吗?”
她看着凶神恶煞的保安大叔,怯生生地说:“我是来给小女孩送衣服的……”
她原本以为这话一出,保安大叔就会把她轰走!毕竟现在上班时间,政府大楼里就算真有小孩子,大叔也一定会说没有,并会为了市政府的名声,把她给封口……
“小女孩?”保安大叔想了一小会,就咧着嘴笑道:“你是英雄科的啊!进去前先出示下学生证吧。”
“哦……”
刘慈慈出示了学生证,保安大叔扬起手,指了指身后,“电梯上去,顶楼市长室。”
那时的刘慈慈就是个刚进城的土孩子,她连电梯都没坐过几回,更别说去见只在报纸和电视上看到过的市长大人了!
她激动的都忘了问:为啥市长房间里会有小孩子?
乘着电梯来到顶楼,在敲市长室的门时,刘慈慈连大气都不敢喘。
同时她又想到:难不成班长和他妹妹,都是市长的孩子?
门打开了,入眼是个很漂亮的大姐姐,刘慈慈直接喊道:“阿姨好!”
市长这家伙,把一家三口都带到房间里了?
大姐姐愣了愣,随后指了指胸口的牌子,笑道:“我只是个记者。”
告别大姐姐,刘慈慈坐在会客室的沙发上,忐忑不安地听着逐渐逼近的脚步声,大气都不敢喘。
当瘦高人影出现在门口的一刹那,她急忙起身,“市长大人好!”
有了刚刚的教训,直到瘦高人影说:“喊我市长,或者市长先生就好。”确认身份后,刘慈慈才说道:“叔叔!我是来给您家女儿送衣服的!”
阿姆的机器脑袋都差点没转过来……
等两人好好坐在沙发上喝茶,解释清楚事情,阿姆才说:“她去旧教堂了。以及,我没有女儿。”
所有跟【旧】沾上边的建筑物,大多都在外圈,包括教堂。
只是你很难从政府官员口中听到【外圈】和【内圈】两个词,可能是他们的愿望吧:花园是一个美好的整体,没有内外之分。
一方面是本着送衣服送到西的想法,另外一方面,刘慈慈有些想念外圈的宁静了。
她回去第一件事,就是跟奶奶吃了顿午餐,聊了聊关于学校和最近发生的事。在离开时,奶奶十分宠溺地摸了摸她的脑袋,叫她好好学习,听老师的话。
当时她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但内心,却差点掉下眼泪了。
她离家一个月没到,都这么矫情了。她无法想象爸爸妈妈以前出远门,归家时到底忍住了多少眼泪。
她勉勉强强算个游子,而爸爸妈妈,他们是英雄!
爸爸生前常说:“大丈夫既为英雄,就当战死沙场,马革裹尸还!”
随着逐渐长大,刘慈慈对这句话感触越来越深。
几年后,被探险队录取的那天晚上,她想着爸爸的话,许下了决心。
她要和爸爸妈妈一样,把自身的一切都交付于名为英雄的职业!
至死不渝!
都是后话了,刚入学的刘慈慈来到了外圈唯一一家没拆的旧教堂。
它在城墙脚下,远端荒芜一片,连杂草都没有,但在教堂的入口处,却栽种着一朵朵五颜六色、光艳四溢的花儿。
为了不踩到花朵,刘慈慈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前,推开白色大门……
【当当……】
门上的铃铛发出声响,刘慈慈慌忙拔出锈剑,挡在身前!
尽管反应神速,但冰冷的黑色火焰着实霸道,硬是将她的剑气打散。
她也脾气上来了,神色一冷,狼眸绽放,剑意环绕于她身旁!
“停!”
从门内传出女孩的声音,娇柔,带着怒意。
门从里面被拉开了,穿着公主裙的女孩一出门就气冲冲地说:“你是要毁了我们给她种的花吗?”
刘慈慈这才想起四周还有花朵,她急忙收起锐利的剑意,接着不满地说:“还不是你先动手的?”
她对小孩子的胡闹,一直没什么耐心。
只见女孩抬起蕾丝边装饰的袖子,她的小手在袖子里,指向慈慈,脸蛋鼓得跟往里面塞了很多零食一样。“这里禁止外人进入!”
“谁规定的?”
“林挽挽和爱丽丝!”
“她们是谁?”
“我!”
……
有两个名字的女孩说要祷告,连给刘慈慈说明来意的时间都没,就又回到教堂里了。
刘慈慈气消之后,想起自己好歹比女孩大上那么几岁,也算是姐姐了,于是就跑到远处的废墟里,等待林挽挽的祷告结束。
刘慈慈虽然有点小大人的样子,但内心还住着个好动的孩子,她闲得无聊,就随手捡起一块碎石子,在废墟石板上画画。
童话书中,爱丽丝是从仙境来的,她长得十分漂亮,就算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廉价女仆装,每天干着粗重的杂活,也无法掩盖她的公主气质。
刘慈慈边想着就边画出来了。
“你在画什么?”有个娇嫩的声音问。
“爱丽丝。”刘慈慈说完顿了半响,才反应过来,“不是你,是我以前……一直想要的洋娃娃。”
林挽挽来了兴致,蹲下身子看画,完全没注意到裙摆拖地。
慈慈提醒后,她才起身,急忙整理着裙子。
接着,林挽挽侧过头去说:“哼,谢了!”
青涩的刘慈慈真不懂什么是傲娇,她丢掉石子,好好打量着林挽挽。
女孩的皮肤有些病态的苍白,似乎很少晒阳光。她的眼睛很大,五官精致,就跟画里出来的一样。头发长长的,仔细看,还能发现几缕微卷的发丝。
在小花出现之前,她一直认为林挽挽已经是可爱的巅峰了,就跟她以前一直想要的那个洋娃娃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她想象中的爱丽丝脾气应该很好。
刘慈慈把衣服交到林挽挽手中。
“校服。”刘慈慈说。
她还是有点不相信市长先生的话,不过把娇柔的林挽挽和五大三粗的班长放到一起,确实不太像兄妹。
她又补充道:“市长先生给你订的。”
这次直接跳过班长了。
刘慈慈那时候更喜欢恶作剧,把林挽挽搞的一愣一愣的。
林挽挽抓了抓小脑袋瓜,早上起床好不容易理顺的头发,又卷了起来。
“这是英雄学院的校服?”
“是。”
“那跟阿姆有什么关系,我是你的同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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