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黑色的运输机在夜空中盘旋,探照灯照亮了夜里的红松林,在那茂盛枝叶缝隙间,隐约能看见地面上的三朵橙黄色的大花。
“我说,师弟,需要我扶你一把吗?”高登看着两腿打颤的黎初。
“谢……谢。”黎初的面色苍白如纸,额上的细汗不止地流。
他本以为运输机会降落然后把他们送下来,可结果飞机上的工作人员却丢给每人一个降落包,然后打开舱门就让他们往下跳。而最无语的是,其他人压根一点多余的反应都没有,背上降落包就往下跳,就黎初一个人拿着降落包在飞机的角落里瑟瑟发抖。最后如果不是那个壮如施瓦辛格的工作人员威胁黎初说要把他扔下去,恐怕黎初这会还在飞机上待着呢。
“这……这乘务员是哪家公司的?我回头要去投诉他们,这什么服务态度啊?”黎初喘了会气后脸色好了很多。
“别闹了,刚才在运输机上的那些工作人员都是美国空军退役下来的,直接隶属于学院的,可以说是校工。”高登翻了白眼说。
“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尼尔观察了一下四周,“这块区域不知道为什么有很多人降落,我在跳伞的时候看到了,其余的运输机上也有不少人跳了下来。”
“还能是为什么?”高登摊手说:“还不是为了我身边这个骨瘦嶙峋的家伙,估计那些人就是专门守着这家伙的,等他跳下来后就跟着跳了,毕竟是新人王候补加该死的人生赢家啊!”
“能别说这个了吗?我要是在这里跪了的话,你那一百美元可是要打水漂的。”黎初提醒。
“放心好了,别忘了我可是有参赛经验的人啊!”高登哼了一声。
这时,黎初忽然感觉自己的腕表震了一下,上面的数字立即从847掉到822去了。这个腕表是之前运输机上的校工交给黎初的。
“这是学院给你们准备的发信器,信号会传到学院本部,当发信器从你身上解除或者遭到损坏的时候,你就丧失了参赛资格。除此之外,这个腕表还能用来查询幸存人数。”说着高登也看了看自己的腕表,“今年的新生可真是精力旺盛,这才刚开始就干上了,看来今年的比赛会很激烈啊。”
“我说,我们该不会也要去找人麻烦吧?”黎初有些畏缩,毕竟三人之中就他的炼金石没办法使用,也就是说他是队伍里最废的那个。不过话说回来,他们三个人之中并没有谁的能力是偏向战斗方面的,如果他们真的去找别人麻烦,估计那就是送上门的人头啊。
那么唯一的取胜方式就是一直猥琐,就如同《绝地求生:大逃杀》里面的两个极端的流派,一个是杀戮流,一个是猥琐流。杀戮流自然是一路杀过去,一路上人挡杀人,佛挡杀佛,身后留下一个又一个的血脚印。猥琐流自然就是一直隐藏在暗处,直到最后才出去给自己最后的竞争对手致命一击。
黎初将这两个流派告诉高登,并认为他们选择猥琐流才是最为明智的,高登则非常赞同地点了点头,“有道理!不过我们需要先解决眼下的麻烦才行啊……”
“什么?”黎初一愣,一旁的尼尔早已像是发现危险的野兽一样地弓着背,他这才发现在这枝叶茂盛的红松树林里,一对对各色的瞳孔在黑暗中死死盯着黎初,起码十几人。眼神如同今早那群人一样的森冷,像是正在包围猎物的群狼,令人不由得头皮发麻。
“看来我们有麻烦了?”黎初愣愣地说。
“废话,显然是冲着你来的。”高登叹了口气:“老实说我现在有点后悔在你身上压那一百美元,你能还给我吗?”
“不能,滚!”
随着群狼的靠近,三人背靠着背,退无可退。
高耸的红松树上,精巧的摄像头隐藏在其中,底端正以每秒一次的频率闪动着绿光,这表示摄像头正在正常运行,镜头对准着黎初三人。这些自然是不朽树学院的杰作,在这片红松林中,可以说每棵树上都固定着几个摄像头,观察着学生们的一举一动。
好几百公里外的不朽树学院,中央控制室。
温斯顿一边用自带的电热水壶给自己泡了杯速溶咖啡,一边打着哈欠地看着屏幕上黎初三人的行踪。本来监管学院之星大赛这种事情是无论如何都不值得不朽树学院首席研究员操心,随便让几个授课教授看着就足够了。
“晚上好先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能帮我也泡杯咖啡吗?”中央控制室的感应门打开后,一个银发的老者走了进来,还戴着玳瑁色的眼镜,正是不朽树学院的校长,同时兼顾先知之名的老者。他环顾一圈,最终视线落在屏幕里的黎初身上,直到温斯顿把泡好的咖啡放在他的面前。
“校长觉得这孩子怎么样?”温斯顿问。校长回到不朽树学院的消息除了校董会以外估计就只有不到一掌之数的人知道,而温斯顿似乎一点也不意外校长会突然出现在中央控制室,出现在他面前。
“你知道的,我看不透身负本源之石的人的命运。”校长耸肩说,同时抿了一口廉价的速溶咖啡,可看上去却像是在喝着蓝山那样的高级货。
“亲爱的校长大人,你知道我是个科学家。作为科学家,我对于预知未来这种没有依据的东西向来是不相信的,而且我是问你自己的看法。”
“作为炼金术学的领袖级人物,你说这话真的是认真的吗?”校长苦笑,温斯顿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炼金石的人类,虽然他所理解的一切对于那个迄今为止都不见正体的史前文明来说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再说了,我们两个之中你应该是和这孩子接触最多的,可是温斯顿教授你啊!不应该你来告诉我,你对他的看法吗?”
校长眯着眼,又将问题丢回给了温斯顿。
“炼金石方面的问题我可以通过物理化学以及炼金术学来解释,可你那巨扯淡的预知未来却不是用物理化学以及炼金术学就能解释清楚的。”温斯顿长舒了一口气,开始整理关于黎初的信息,“老实说,没见过他的人单凭数据资料入手,恐怕都会觉得他是个再普通不过的正常人。而且他在普通人中还算惨的了,父母双亡从小缺爱,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全靠姐姐一个人把他养大,我听着都忍不住心疼啊!”
说着温斯顿给自己灌了一口咖啡,“可奈何本源之石居然选择了这个可怜的衰仔,如果没猜错的话,校董会的那群老家伙应该是像让黎初成为新时代的开拓者吧!可你觉得可能吗?话说现在学院里面中国风盛行,这是你当初搞的幺蛾子吧?”
“不也挺有趣的吗?”校长答道,不过却并不知道温斯顿为什么突然间问这个,新时代的开拓者怎么和他的教学方针扯上关系了?
“有趣,当然有趣!以前的学生们每天抱着上课资料在校园中穿梭,可现在他们每个人手里除了上课资料,还额外夹着一本《三国演义》,我一开始不知道还以为是中文版的《圣经》呢。”温斯顿说,“不过后来我了解了一下中国的历史,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哦?”校长来了兴致:“温斯顿教授你这是打算从炼金术学教授转职成中国历史学家吗?”
“闭嘴,老实点听人说话!”温斯顿丝毫不给校长留面子,他清了清嗓子:“中国古代每朝的开国皇帝出生的时候都往往带着异象,比如说那个叫刘邦的,刘邦你知道吧?”
“知道,汉朝的开国皇帝,同时也是难得一见的痞子皇帝。”校长回答:“传说他出生的时候,其母临产时外面雷电交加、风雨大作,天地为之昏暗,有蛟龙从天外破窗而入,盘旋于产床之上。然后才有了刘邦。”
“没错,刘邦推翻了秦王朝,这等功绩也算得上新时代的开拓者了吧?你再看看我们的黎初,有可比性吗?”温斯顿摊了摊手问。
“你不相信我能预知未来,却相信那个千百年前的男人是真龙之子吗?”校长满脑子黑线,一时竟找不出话回答。封建时代的统治者大都喜欢用什么天地异象之类的东西将自己和平头老百姓区分开来,弄得好像自己不是从娘胎里出来的一样。
但事实上,他们都是从自己的亲妈……母后肚子里出来的,没有什么天地异象,刚出生的时候也不会前后左右各走七步,然后指天指地双手合十,说什么天上天下唯我独尊之类的中二病发言。
“这可不好说,那个叫刘邦的男人可能真的就是真龙之子啊,再不济也是人与异族的结合。”温斯顿想了想说:“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想把他的遗体挖出来好好研究研究,万一真的是人与异族的结合呢?”
“我要先申明一下,盗墓可是犯法的……”校长的嘴角轻微抽搐起来,“而且中国古代出生时有天地异象的可不止一个。”
“你这话说的,好像我们这是什么正儿八经的合法机构似的。”温斯顿摊手,斜眼笑。
“可我们这的确是正儿八经的高等学府!”校长还特意在说高等学府四个字的时候加重了语气,最后他强行转回正题,轻声说:“所以你不看好那个孩子?”
“说实话我不清楚,但我感觉那孩子太过于普通了,就好像是……故意让自己看起来普通的一样,可我却偏偏又感觉不出来违和感。”温斯顿神色复杂,“我其实并不希望他来到我们这边,比起什么异族或者史前文明,还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比较适合他不是吗?”
“原来如此……”一瞬间,校长的背像是佝偻起来了一样,温斯顿还以为是自己看到的错觉。下一秒,校长又恢复了原样,他摸了摸自己银白色的胡须感叹:“有可能真的像你说的那样,他或许真的就不该来我们这边的世界。”
“但是……”校长话锋一转,就像是绵长小路拐弯后出现了一条险象环生的蜀间栈道,“刘邦在没起义前不过是混迹于沛城的街头混混,黎初他现在的处境不也正是如此吗?而且说实话他可比刘邦好多了,起码他不抽烟不喝酒不烫头,也不调戏良家妇女,虽然普通但也没什么恶习。”
“你的意思是要着眼于未来?就像王尔德说的那样,每个圣人都有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未来?”温斯顿问。
“你知道我为什么把黎初也列在新人王候选人当中吗?”校长不答反问。
“原来那是你做的吗?”这回饶是温斯顿也有些出乎意料,“我说怎么黎初那小子就被评上了新人王候补呢,你也真是煞费苦心啊!”
黎初原本不过是学院中的小透明而已,校长把他评为新人王候补之一,这一下就让他出了名,虽然代价是几乎站在了所有学生的对立面。
“刘邦之所以能成为千古一帝,是因为他得了势。”校长睁眼,目光如火炬般有神:“而我现在则是在帮黎初他造势!”
“我感觉我一开始问你你对那小子的看法简直蠢爆了,他是你的私生子吗你这么帮他。”说着,温斯顿朝着屏幕一瞥:“不过看来你的‘私生子’现在状况并不好啊!”
屏幕上黎初正被一群人追赶着,他被撵的像是一只落荒而逃的丧家之犬。校长口中的造势,肯定是要建立在黎初拿下新人王的基础上。可再这样下去校长别说是帮他造势了,就连维护他的形象都难。
“我去,那群家伙追了我们多久了?”黎初只感觉自己的肺像是撕裂般的痛,每次呼吸都会加重这种痛苦。
“天晓得,你就不能跑快点吗?”高登翻着白眼,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行风之石能操控空气,略微推动着黎初前进,黎初恐怕早就被后面那群如狼似虎的家伙抓住一顿猛揍往死里打吧!老实说,高登他看着后面那群人砂锅大的拳头时都有些发憷。
“呀!”
终于,黎初的脚被红松树的树根给绊了一跤,整个人狠狠地朝着前面扑去,狠狠地扎进草丛里,然后还嫌不够地缩成一团球向前翻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来。
这一跤显然摔得不清,等黎初爬起来的时候恐怕他们早就被包围了。尼尔皱眉,同时停下步伐:“高登你带黎初离开,我来拖延时间”
而黎初那边,他的确被摔了个七荤八素,脑袋晕乎乎的。他感觉自己的前面似乎有人,不由得暗叫不妙,难道自己这已经被那群虎背熊腰的汉子们给包饺子啦!?
可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是一双黑色坡跟运动鞋,鞋的颜色与肤色产生强烈的对比,将那本就白皙的皮肤更是衬托如纯粹而不含杂色的白。
他小心翼翼地抬起头,脸上沾着褐色的泥土,要多狼狈有多狼狈,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黑长的秀发,紧接着是那张他曾经梦见过不止一次的面庞,她这次特意没有戴上那个标志性的米白色蝴蝶结而是扎了一个马尾,显得英姿飒爽。
雨洛,白色纺纱上衣配深蓝色牛仔裤,一副邻家女孩的打扮,自上而下地俯视黎初,黑色的眸子宛若墨玉般圆润。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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