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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商人特伦(2)

序章:商人特伦(2)

连日频下的雨水总算停止了下来,秋季特有的干爽空气和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让人格外的舒爽。只是,那些来不及享受阳光的麦子已经开始发霉变质。注定要赔钱的我正在庭院的马车边上努力挽回一些损失。

『2个金币!』

『不,最多7枚银币。』

『别开玩笑了,我见过用这种毛皮做的衣服,光是一件就要3枚金币!我这块皮至少能做两件衣服!』

今天是来到纳伯尔的第3天。之前我并没有见到纳伯尔男爵,只是见到了男爵的管家。当然,并不是没有收获。管家以男爵代理的身份和我完成一些小额交易。还得到了在本地收购商品的许可,以及被安排了之后和男爵的见面时间而。

普通的交易很顺利,现在除了在纳伯尔私下交易香料属于犯法以外。本地产的药材、兽皮都可以正常的买卖收购。而今天,正当我在马车前告诫那两个跟班该如何处理这些发霉的小麦时。忽然闯入了五个高大的本地壮汉,其中一个拿着一块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的兽皮围在了我的马车面前和我要价。

那是一块加工拙劣的白色绒皮。没有头,大概是狼或者虎的皮毛。只是根据我的判断,这种面料就算做成衣服也卖不到3枚金币。如果不是他在瞎扯的话,就是他被别人骗了。没什么,这种事情很常见。贵族聚会也好,商人谈价砍价也好,哪怕是在某个不起眼的小酒馆里,总会有那么一些爱吹牛的人。

他们会把手里的铜币磨亮当作金币来炫耀,也会给自己添加一些从来没有听过的称号和姓氏。更会凭空捏造一些听上去像模像样的经历,他们甚至还会为了那个虚假的经历给自己身上添加一些疤痕。只是,那种东西最多只能欺骗白痴和小孩。而我,既不是白痴,也不是小孩。我是一个商人。

『7枚银币,如果你认为我的这个价格不合理的话,你可以自己穿过那片魔兽出没的森林。躲过那些埋伏在道路两边的强盗,最后花上10天的路程去到国内价格最高的尼禄。我可以保证,你最多只能卖到1枚金币。高相对的,你身边的这几个人会死掉那么一两个。哦不,或许是全部。』

我再次翻弄了一下手里很有质感、但是却有些粗糙的皮毛。它大约1.5米见方、腹部切口部分皮厚1毫米、脊背皮厚大约3毫米。绒还算不错,松软的绒毛约长3公分,摸起来相当柔滑顺手。只是内皮有些发霉,皮质也有些发硬。应该是油脂处理得不够干净。再加工……风险太大。做盔甲皮……太薄,做衣服……太厚。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东西最多只能做皮毯或者皮靴这样的东西。运到尼禄的话,价格……银币15枚吧。

『嘿!不行!我们还是拿去之前那个商人那里好了,那家至少出了14枚银币!比这个家伙足足翻了一倍!』

在我抛出最终价格之后,对面其中一个人用手一把就将我还在检查的皮毛拉了回去。然后当着我的面大声和皮毛的主人说了这么一句。这算是一个老套路了,如果他说的价格是10枚银币的话,那么我或许还会冒些风险买下。可是,14枚银币根本不可能,除非我遇到一个笨蛋,否则赔钱的肯定是我。所以,当他们拿着皮毛对我叫喊着【这是最后机会,不然我们马上离开这里!】的时候,这笔生意已经注定和我无缘了。

『那么祝你们好运,也祝那位购买你们皮毛的家伙能够赚到他预期的价值。』

我对着他们摊了摊手,然后他们就真的走了。我并没有可惜这个交易,相反,运送皮毛的风险很大。不但关税贵得厉害,而且市场很容易饱和。虽然上等的皮毛绝对不愁销路和价钱。只是那块皮毛最多只能算得上是中等货而已。

看到他们走远,我就继续交代身边的两个跟班该如何处理这些发霉的小麦。虽然我可以教他们一些手段将麦子卖掉。不过我并不喜欢那种手段。并不是害怕被人看穿被人退货什么的。只是,我的理想是做一个‘豪商’。

而所谓的豪商看重的不是金钱,而是交易。【金钱来源于交易,只要交易确立,那么金钱就永远不会背叛自己。】这段话是一个和我有一面之缘的商人告诉我的。同时他也是这样做的。所谓商人,要做的不是为了金钱和利益拼命,而是应该为了交易铤而走险。

虽然交易必须是以利益为前提就是了。

只是,一旦确认了利益的存在。那么就要不顾一切的去完成那笔交易。所谓‘不顾一切’他称其为【豪】。不过,这个梦想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遥远了。

『听好,地面绝对不能有水和脏污。麦子如果弄脏就卖不上好价钱了。记得,摊放之前要用双手轻轻揉搓小麦,发现发黑的颗粒全部都给我去除,还有,用水洗干净这些袋子,还有……』

『特仑先生、』

我正在传授霉变小麦的处理方法,可是他们并没有认真在听。虽然他们会当着我的面叫我特伦先生,不过我清楚,他们在背地里面都是叫我小气鬼。虽然我有些恼怒他们的态度,不过这次就暂时放过他们好了。

两个小家伙其中的一个拉扯了我的一角叫了我的名字,两双眼睛有些呆滞的看着我的身后。我一回头,那5个带着皮毛的本地人又折了回来。

『好了,你们先把这些弄好。』

看到他们朝着我们走来,一股利益的味道铺面而来。我让两个跟班将马车上的小麦一袋一袋的从马车上搬下来,同时思考着要不要给他们加几个铜币。只是,眼前的两个家伙让我完全没有了这个心思。

两个家伙一个14、一个15。他们都是我亲戚交给我的孩子,希望我能将他们带成一个出色的商人。虽然我一开始信誓旦旦的做了保证。可是当看到他们爬上马车,然后两个人连一袋50千克的小麦都没办法小心搬运下来。而是【嘭!】的一下从马车上往下丢。一种恨不得立刻杀掉他们的心情都有了。

【你们是在做事吗!】我大声对着他们吼了起来,可是两个人却只是低头瞪眼的相互看了一眼。【你们想要做一辈子车夫吗!】我对他们感到了无比的失望。这种失望让我对着他们竖起食指吼叫,完全忘了作为一个商人应该有的姿态——干脆卖掉他们好了。

我今年22岁。从17岁开始成为商人,今年已经是第5个年头了。这些年我吃过了很多苦,见过了很多人,被人骗、被人坑、甚至还被人卖过。最惨的时候我身无分文、就连衣服都被人剥光丢到路边的臭水塘里面。比起我来,眼前这两个家伙就连讨价还价都不熟练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世道。让他们成为商人?不,就连给我当跟班我都嫌麻烦。

只不过,他们两个都会驾马车。这也是我愿意收留他们的原因。如果不然的话,我早就随便编个借口把他们卖到矿山和农庄里面去。

『你们……看上去……很忙的样子……』

『不,你们等等!』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失误,作为一个合格的商人。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都不能吓跑自己的客人。尤其是这种利益味道满满的生客,为了做到这点,就必须努力让自己在各种情况下都要笑出来。哪怕是自己的妻女死在自己的面前。

『好了,只是手下不懂做事罢了。怎么了?你们的那张皮毛看起来还没有卖出去啊。』

我努力让自己微微的笑了出来,即便自己现在内心满腔的怒火。我也依然笑了出来。为了能让自己随时笑出来,我花费了数年时间来打磨自己的脸上的每一块肌肉。虽然到现在还不能做到完美,不过至少能留住那块皮毛。

我转过身对着他们笑了起来,同时用手驱赶身后还站在马车上的两个家伙。面对我的微笑,拿着皮毛的家伙四顾的看了看他周围的那些人。同时小声的说了几句话,接着,他们相互点头了之后。真正的交易开始了。

『金币1枚!再少我就真的拿走了!』

『银币7枚,这是我的底线。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在离开的时候带上你。当然,我不会收费。你可以自己去尼禄将它卖到1枚金币。只是,我不会把你们送回来。噢,还要提醒你们一下,你要是带着这个皮毛进城的话,至少会被收取银币一枚作为关税。』

我报出了关税,这伙人完全懵掉了。不过也有马上反映过来的家伙。

『那么银币9枚!这样就公平了吧!』

『银币7枚,狩猎到这个家伙你们死掉了几个人?无所谓了,不过我知道如果你们想要多赚两个银币的话。你们至少需要付出2条生命。一条留在魔兽出没的区域,另外一条留在强盗出没的区域。噢、忘了,你们还要回到这个地方。4条。』

我不紧不慢的回答了他们,皮毛的主人显然动摇了起来。虽然他们看上去并不是那么惧怕野兽和强盗。不过,这个世界上没人愿意为了2枚银币而将自己的命给搭上去。

『8枚!不能再少了!』

我是一个商人,但凡有利益,我绝对不会放过。既然对方最后的手段都使用出来了。那么我也就没有必要手下留情。只是,为了避免让他在背地里面破坏我的名声。我还是有必要做一点点的让步。

『7枚,我说过了,这是我的底线。你知道吗,为了穿过那种危险的区域,我可是以每月5枚金币的价格雇佣了强大的护卫。只是,就算如此我还是被那个护卫告诫了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要丢弃货物。不过……看在我们同样是神的子民。就稍稍给你们一些优待好了。来,把衣服脱下来捧在手里。』

我还没等他们还价,就蹲在来用手拍打着那个摔地上、装满小麦的袋子。或许他们以为我会将一包50千克的小麦送给他们,不过当然不可能。我只是让他们用手捧着自己的衣服,然后舀起小麦倒向他们的怀中罢了。

『再多一点!』

『不行不行,已经够多了。这些你们拿回去做面包也好、煮成稀饭也好。足够你们吃半个月了。』

我收下了皮毛,并且摇着头从腰间的钱袋里面捏拿出了7枚银币放在他们的手里。虽然有些商人会在银币上做些手脚,不过我既没那个本事,也没有那个想法。所以,在7枚货真价实的银币交放在了他们手中的时候。即使他们对价格依然还是不满,不过那隐隐弯起的嘴角却被我逮了个正着。

这些本地的居民带着钱和5千克左右的小麦走掉了。而我得到了一张价值大约15枚银币的皮毛。然而,这只是表面上看到的价格罢了。当我真的将它运送到尼禄之后,这张皮毛带给我的利润最多不会超过3枚银币。不过,只要是有利益的交易。我绝对会让它完成。

『你们两个!带着它进屋!然后叫起波特!』

我将刚刚到手的皮毛叠好放在了马车上面,然后将那两个瑟瑟发抖的木鸡驱赶进入了农家主分配给我们的房间。同时让他们将那个已经睡到太阳出来都还没起床的护卫给我叫醒。

『真是的,如果这个时候来了一群人来抓我下狱,那个家伙到底是打算怎么赔我啊?我一个月5枚的金币不是白付了吗?』

两个家伙带上皮毛回头走掉了。看着他们确实走掉之后,我便转过身来注视着从远方朝我靠近的一个小孩。

在这吹个风都能让人打喷嚏的深秋里,那个大约5-6岁的小孩只是穿着一件送给我都嫌脏的棕色麻布衣。脏乱得像个鸟窝一样的暗红色头发下是淡绿色的双瞳。跨着满是污泥的草鞋朝我走来的他就是典型的贫苦农家小孩。不、称为奴隶的小孩都可以。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小鬼。却是我现在最重要的交易对象。也是一个让我捉摸不透的人。从我第一次见到他,不。从我们第一次交易开始。一个疑问就一直缠绕在我的心里——他到底是谁?

『后天太阳落山前。』

『老地方?』

『老地方。』

这是一个非常简短的交流。从远处走来的他并没有在我身边停留。而是以匀速走过我的身边。我们甚至连视线都没有相交。他就这样走过我了身边。走向了森林的尽头。

他离开了,消失在了我的面前。虽然没人知道,也没人看得出来。只是,从他出现开始,直到消失为止,我的心一个劲的【噗通、噗通、】得跳个不听,手心脚心也紧张得满是汗液。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是我的初恋一样。喜欢、却又害怕。想要,却又扭捏。他是我人生第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也是我人生之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只是,这个时候我怎么样也想不到,当我们的这次交易完成之后,下次的相见会是在7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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