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语——
这里是作者的时间。
非常抱歉,因为一些设定关系,没搞懂对话小说的机制,所以只能重新开了个坑
原作更名为《她之行状录》
还请各位来捧场,谢谢。
……
以下是水字数↓
裙子,突然被吹起来了。
犹如走于白昼就无法忘怀太阳的存在一般,我不可能将小说这一以寻求别人理解的道具单纯只加上我个人的色彩。
更不如说我知道自己的作品后还是将会暴露在他人的目光之下。
我明白自己不和时代,也清楚自己无法迎合水流的方向。
而我也事实上一直怀疑这世间是否真的有出淤泥而不染般独立于天地的孤傲的作品。
有时当我行步于闹市中,看着某些穿着以彰显个性为由的奇装异服的那些人们,看着他们昂首挺立,笔直朝前的神态,我在内心中会无由的升起对于这种我行我素的人如看到失败的油画般的厌恶。仿若他们是不属于这个地方的异物,是名为生活的画作里的画蛇添足。
而意外的是,我的内心却也在不自觉地将略带羡慕的目光投在他们身上,纵然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选择变得和他们一样。
我私以为,这种人的思想内核为:“哼,看到了吧,本大爷可是目中无人,无法无天,别人拿我无可奈何”的自我满足,以追求他人的认可与尊敬为基准的自我改变。
仿若是一棵大树为了鹤立鸡群而用那枯槁的树枝握起斧头,为自我修剪而砍下自己身上自认为多余的枝丫。
因而我认为本质上,他们亦是在乎着他人目光的人,甚至更甚他人。
他人之赞美犹如毒药。
他人之不幸甜如蜂蜜。
不会对他人的不幸在内心里发出自己都无法直视的恶笑。
不会对他人的赞美产生强烈依赖来以此确认自己的存在。
但是——他。
朗基努斯的心宛若沉沦的沙漠一般,孤独的走在冰冷的砂砾上,抬头就能看到银沙般的星星和月光一样。
不在意他人只走在自己的正前方。能证明他存在过的只有沙漠上的足迹。
和那些凡夫俗子不同,是他自己选择了走上沙漠。
和这样的家伙是无法成为朋友的吧?对他而言,除了他抬头仰望的天空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值得他低头观看。
我大概却不是如此吧?
只想着天空的高度却忘了双脚还踩在地上,太过留恋于大地忘记了头顶上还有着一片足以浸染一切的苍蓝。
让别人的想法扭曲了自我,真的是何其的可悲啊。
从地狱深处伸出来的万千条手紧紧地抓住你的脚踝,让你留在地面止步不前。
并不是你在做错误的事,而是你让他们觉得自己是错误的。所以他们要紧紧地拉住你的脚踝,让你成为“正确的”。
即使五十岁了,即使是个罪犯,即使荒废了过去五十年,即使现在开始在他人眼中已经毫无希望。
如果他在哪一天看明白了开始一言不发的往前迈步行走了,找到自己的意义了。这就已经比一生都没有迈开步子的人强。
五十岁之后重新开始,走向沙漠,走向天空也并不是一首迟来的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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