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粉雕玉琢的女孩,带领着一队仆从,来到了之前那处窄巷。
她的身边,还跟着个身穿青色道袍的八字胡中年男,样貌大概在四十来岁左右,眼睛透着一股精明。
“小姐,您说的那地方到底在哪啊,不知快到了没?”
陈瑶带着人走进了巷子,果然看到那具被打的惨兮兮的尸体,依然还躺在那,然后抬起手指了指。
“那不是。”
人称郭半仙的青袍男子顺着陈瑶指的方向一看,当即眯了眯眼,随后紧走几步来到尸体旁,弯着腰好一番查看,其惨状饶是他这个活了半辈子的山野修士,也难免有些心惊。
“若真如小姐所说,这是个与小姐一般大的小孩下的手,那这孩子看起来,倒是有点胆魄。”
听到男人这么说,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将脸一扬,轻哼一声,满是不屑。
“胆魄什么的,谁没有,我是让郭伯伯来抓他的,又不是来夸他的。”
郭半仙捏了捏他嘴边的八字胡,笑而不答,毕竟当时被吓破胆子跑回家的人,不正是眼前这小丫头?
据说还被吓得湿了裙子。
若没有这番奇耻大辱,她也不会一走到家,就大吵大闹着要报仇雪恨,甚至连她爹都被惊动,最后她爹百般无奈之下,也只好将他这位账房先生请出山,要他无论如何,也帮着自家丫头出一口恶气。
郭半仙从袖中掏出一张黄符,口中喃喃了几个字,黄符之上瞬间升起一把火,没一会的功夫,就将符纸烧了个干干净净。
紧接着让众人震惊一幕出现了,只见巷子的尸体旁,居然缓缓浮现出一道看不清面目的白色人影,其身形轮廓,与地上的尸体相似。
陈瑶当即被吓得小脸煞白,就连她身后的一众奴仆杂役,也纷纷被吓的向后退去,一个个面露惊恐,发出一阵嘈杂的声音。
“小姐莫怕,有我郭半仙在这,没人能伤的了小姐,那个白色的东西,其实正是莫老五的阴魂,待我将他收入这纸鹤之中,由他引着你我,去找那个孩子,届时就算他逃到天涯海角,咱们也必能将他给抓回来。”
说着,郭半仙又从衣袖中,掏出一张由符纸叠成的千纸鹤,然后对着莫老五的魂魄抬手一抓,便将他拘押在了掌中,又用拘押魂魄的那只手,重重拍向托着纸鹤的那只手,只听啪的一声。
等郭半仙再抬起手掌之时,那只由符纸叠成的纸鹤,居然如同有了生命一般,开始扑扇起了翅膀。
“莫老五,你要是想报仇的话,就带我们去找那个孩子,不然我不介意碾碎你的魂魄,让你连转世都不能!”
听到郭半仙的命令,那只被他托在掌中的纸鹤,果然颤颤巍巍,然后点了点头,紧接着拍了拍翅膀,振翅飞向了半空,环绕着郭半仙飞了一圈以后,就朝着巷子的另一头,缓缓飞了出去。
“行了小姐,让这些下人们带着莫老五的尸体回去吧,这样你我二人脚程快些,用不了多久就能抓到那孩子。”
听到郭半仙的提议,陈瑶看了看那只原地盘旋,好像在等人跟上的纸鹤,既觉得新奇,同时又有一些质疑。
“郭伯伯,它能知道那个小孩在哪吗?”
黄半仙对此却是胸有成竹,捋着自己的八字胡,嘿嘿一笑。
“这个小姐只管放心,每个被杀之人在死之前,都会在杀人者身上留下一缕怨气,若是其魂魄在机缘巧合之下,化为厉鬼,那么他便可凭着这缕怨气,寻到杀人者报仇雪恨,所以那孩子现在在哪,只要跟着纸鹤走就行了。”
陈瑶听到这番解释,虽然仍有不解,但还是点了点头,随后招呼一众仆役们清扫现场,自己则跟着郭半仙,去追那只纸鹤。
深沉的夜幕,笼罩着破旧的庙宇。
篝火闪闪烁烁,照亮了不算大的空地。
一名有着异色眼瞳的小男孩,一点点掀开上半身的衣服。
衣服下面有两处非常显眼的伤痕。
胸膛前那一片青紫色,还在往外渗着血滴。
揭开衣服时,有一小片皮肉,被血污黏连在衣服上面,跟着一起撕了下去,当即痛得他倒吸了好几口凉气。
胸前这伤,正是他今天白天路过拐角时,被那个男人踢了一脚所造成的。
当时他边走边吃东西,可能是不小心挡了那个男人的路,所以便重重挨了一脚。
被踢完之后撞在了墙上,躺了很久才缓过气来,当时他还以为,自己马上就要死了,所以才对那个男人,也起了杀心,想着死也要拉个垫背。
那之后便发生了,他到半路上埋伏的事情。
名叫邹越的小男孩,抓起旁边用石头磨碎的药草,一点点敷到胸前的伤口上。
凉意伴随着撕裂般的剧痛,让他额头都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只能屏住呼吸咬紧牙关,才能勉强坚持下来。
除了胸前这处伤,他的肩膀到锁骨那里,还有一排像是被钉子扎过,所形成的伤疤。
那是他一年前在山上留宿时,被野狼偷袭咬伤的。
当时他手里,正巧有把满是锈迹的短刀,在被咬住之时,就用另一只手握着短刀,对着狼的脖子拼命挥刺,虽然不久就昏迷了过去,可再醒来之时,那只狼也已不知所踪,他这才保住了性命。
总之,一个从六岁就没了家人的小孩,能独自活下来,在别人眼里怎么说都是个奇迹,可只有他自己清楚,这三年来的生活,究竟有多么残酷。
等到将药草全部敷在伤口上,他几乎累的虚脱,疼痛让他的脸色变得苍白,身上却被汗水浸透。
彼时已顾不上火里烤着的鱼儿,只能筋疲力尽倒在地上,一点点恢复体力。
或许因为太过疲惫,躺下没一会便不知不觉昏睡过去。
小小的身体缩在草堆上,宛如一只虾米。
不知道是不是内脏也受到了损伤,一阵阵绞痛自身体内部传来。
让他即便在睡梦中,也依然被梦魇折磨。
眉头时不时的皱起,捂着肚子面露痛苦,好似又回到了那个夜晚,独自一人手握短刀,与野狼搏命。
不知过去了多久,篝火已然熄灭。
一轮红日从东边山脉升起,天边也逐渐泛起了光明。
院子里的树枝上,停了几只麻雀,正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
躺在草榻上的小孩,依旧保持着睡着之前的姿势,而随着太阳走到高处,他也终于一点点睁开眼睛,彩色宝石般的双眸,还带着尚未退去的倦意。
看样子,与梦中灰狼的争斗,大抵上是他赢了。
就和一年前的那晚一样,或者说与无数个日日夜夜都一样,他熬过了昨天,见到了今天的太阳。
名叫邹越的小孩,起身来到了门外,看着树枝上吵吵闹闹的麻雀,发起了呆。
心里思索着昨天那个叫陈瑶的女孩,她说她们家有个算命的,算的非常准,那么她回去以后,还是有可能带人来找自己。
也就是说,现在黄花乡很危险,他必须尽早离开。
只是去别处之前,他还是要先回一趟自己家,也就是位于黄花乡东边的围石村,他要回家拿走那把锈迹斑斑的短刀。
之所以那把刀让他在意,不仅仅是被野狼偷袭时救过他一命,还因为那把刀有点古怪,上面的锈迹无论怎么打磨,过不了一两天,又会恢复原样,所以他觉得,那可能是个宝物。
拿到刀之后,无论是围石村,还是黄花乡,他都不打算回来了,黄花乡有仇敌,围石村又是他的伤心地,天下之大,还真没什么可留恋的。
至于故乡?
能让他安心的地方才叫故乡。
可围石村,一来算不上他的安心地,二来没有能让他安心的人,这样的故乡不要也罢。
想通了之后,于山水间风餐露宿,自由自在了三年的小孩,一溜烟的跑出了破庙。
院子里吵吵闹闹的麻雀,立即被孩子的脚步声惊动,都拼命扑扇着翅膀,各自飞向无垠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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