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林可愣了思绪,发出一声不像他的惑音,生硬地掐出一缕笑容,打趣地询问回去,“姐姐,你刚刚说什么?”
女人给他的感觉一直难以揣摩。美妙怪异,是盛开在绿植株间五彩缤纷的未名花,鲜艳颜色象征剧毒致命。
女人有时能说出超脱了感性的理解,有时又能做出理性得可怕的选项。如此时此刻,便印证了第一种情况,“我说,小可觉得姐姐好看吗?”
“这...这还用问吗,姐姐。”林可十分慌张,他退到床的沿边。漆黑灌满床底,形成深不见底的崖边,退一步即是下坠万葬之渊,“事实明摆在眼前,姐姐也是这么认为的吧!”
“嗯嗯!”女人桀骜地轻抚精致五官,眼底浮出一抹戏谑,得到满意答案,却还紧紧咬住猎物不松,“好像是呢,不过我希望小可能亲口说出来。”
她用一点力气把男孩的四根指全部裹在掌心,进而摩挲敏感的肌肤,握住他纤脆的腕骨,锁死。
手在深夜的盛夏传递着凉飕感,仿若是一块柔软如嫩肉的冰块儿,出奇得冷。
男孩不敢轻易抽回手,被迫把视线朝女人漆着光的眸子,挪到旁边背对着的窗户缝隙。
窗户呈半敞开状,厚重的灰色帘幕被一点微风拉开帷幕。星星点灯的高楼黑夜,看到一轮清光明月,高悬窗户最上端。
“姐姐很好看,也很漂亮。”
“是吗。”
“那小可喜欢吗?”
“这...”林可转动眸子,实在回答不下去,“姐姐,我已经快十八成年了,再继续问我这种问题,不...不太不好吧?”
回答女人的“喜欢”不是一件难事儿,不如说这十来年,他已经回答了数不清的像似问题。
可偏偏今夜...
如果是年幼时候,对男女距离懵懂的林可,一定可以掷地有声地回答“最喜欢姐姐了”。只是随着年龄增长,不可避免的暧昧情愫同样在他十来生阅历中占据重要的一席之地。
“这是什么意思?”
“小可是不喜欢姐姐了吗?”
女人的微笑硬在原地,面部肌肉被一颗多余的小螺栓卡死,精密的假笑放不下也扬不上去,在背光一点月的衬托下映得瘆人。
“不不不!”
“不是的!”
林可吓得立马想挣脱开女人的手,女人却一反常态地松了全部力。没了拽力,他得以快速后退起身。
站在床沿边看着瘫坐床头低埋刘海,一言不发的女人。
林可吞咽一口唾沫,以此来组织语言,缓解紧张。
“我当然喜欢姐姐,毕竟我是姐姐亲手养大的孩子,姐姐是我最重要的家人,我的‘喜欢’应该和姐姐是一个类型的吧,主要我现在是个大孩子了...”
林可的话还没说完,女人蓦地出现在他的漆黑中,张开修长的手臂,紧紧抱住不知所措的雏儿。
这时候,男孩终于意识到...女人原来是这般的高大,这般的孔武有力。
足足一米七以上的个头。
哪怕他已经到了高中该猛涨个子的年纪,却没能很好与看似纤弱的女人拉开差距。平日里本就缺乏锻炼的瘦弱男孩,乍一看去却还没一个女人来得强壮。
“那个...”
“姐姐?”
“我都懂,小可。”
女人把他抱得很紧,手贴在男孩的后脑勺,不给仰头的机会。
她在他敏感的耳根附近轻吹气,丰腴柔软的触感抵住平坦清瘦的胸膛。使得身为男性的他瞬间涨红了脸颊。
女人的乌黑细丝有几缕贴服在他的颈窝,轻微摇晃便痒嗖嗖的。像用一根洁白的羽尖端,不断刮擦他的心窝子。
不敢挠,又难耐。
“小可长大了,很多时候开始跟姐姐有代沟了。”女人在他的耳后倾诉,声气略带一丝感慨理解,“我俩姐弟一直相依为命,你打小是我的骄傲。”
女人主动和猎物拉开距离,再次相视,美眸的漆黑随着月辉散去。清风吹走雾霾,露出山涧的美好青翠,“姐姐吃不饱穿不暖没关系,但希望小可能健健康康长大。”
“姐姐,我...”男孩蓦地感到莫名羞愧心,人是一种容易被言语动容,产生情怀共鸣的生物。
哪怕一个人知道眼前的生物早已丑态毕露,却又难以否认它曾虚构出的美好。这对男孩来说是异常艰难的选择,可他还是义无反顾选了深渊。
这便是他,懦弱的他。
“我喜欢姐姐,以前很喜欢,以后也会一直喜欢。”他终是弃了挣扎。诡异的暧昧被女人燃到高潮,他却轻而易举拜倒在十年一磨的“养育之恩”里,“姐姐代替他们养了我,谢谢。”
身体遵从本能,放弃抵抗,选择顺从。微微抬起双臂,弯曲向上,朝女人腋窝抵去。慢慢地,手掌放在女人背后。
女人的背部很薄,很平。他抚摸光滑的石板,所幸,坚硬的石板还留有点人体余温。掌心挪放心脏位,可以感知到她胸腔里,循序渐进的心跳。
那是来自生命的高歌,更是赋予女人一生所作所为的动能。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不知不觉,心跳似是越来越快,越来越密集,同不可被遏制的抽水泵,接连不断,疯狂抽送着血液。
五脏六腑的血管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暴力挤压,管壁中的血液慢慢抵达沸点,开始在女人脆弱的躯体内沸腾升温。
意外被明火点燃的引信又怎能轻易掐灭,用以清晰理智,做出判断的导火索,在暧昧的拥抱与不明意义的“喜欢”前,显得不堪一击。
此时,月清幽。清风却渐渐拂大了动作,厚重的灰色帘幕被撕开一道惹眼口子,光落在女人背后,“不用谢,因为姐姐也最喜欢小可。”
蓦地,一团团浓烟滚滚的乌云朝不知名北方飘来,清辉堙灭,漆黑夜渊抹杀了女人背后的光,“不管是以前,现在,还是未来...永远喜欢。”
希望稍纵即逝,绝望永远停留。
有人说,当一束光照进黑暗,那么这束光便有罪,但是如果这束光永远不离开,那么便是救赎。
显然,女人不是坐以待毙的类型。那束光强行要离她去,她便会亲手拥紧光,将光连同自我,一起拉入无尽...
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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