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瘪三,三拳之内,我必杀你!识相的就给我滚!”
“三拳?傻大个,你是来搞笑的吧!”
七八月的夏日,酷暑难耐,知了齐鸣。
大写拆字的建筑工地的铁门之外,是闹市区,一辆满载雪糕的小推车本该如往常一样路过此地,然而今天却被拦截在一旁。
小推车的主人是一位看似十八岁左右的花季少女,容貌秀丽,一头醒目的蓝发,不用说,肯定是一位阳光少女。
简单而又清凉的衣着,突显出苗条身材,唯一不足的就是,也同时暴露了那贫瘠的微凸草原。
她面前的唯一去路,正挡着一群肌肉型男,健壮的身材犹如一堵堵厚墙,警告着少女此路不通。
大汉狰狞而又猥琐的面孔,对比少女那楚楚可怜的表情,只惹得别人对少女产生怜爱。
不过今天肯定是少女的幸运日,因为此时正有人挡在少女身前。
那是一位二十六七的男性,一米八几的身材,五官端正,有着一头蓬松乱遭,看不出是长发卷发的黑发。
右腰别有一把长长的木刀,左腰挂着一把插进刀鞘的不太明显的短剑。
上身穿着经过自己修改的蓝白相间的汉服长袍,长袍的左下角,纹有黑色正楷字——“辉”
半敞开的外衣里面,不知道是因为脏乱差,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露出一件有着五六种颜色的寸衫。
男子缓缓拔出右腰的木刀,指着面前的肌肉男们,道:
“光天化日之下,你们这么多人居然欺负一位柔弱的小姑娘,不太好吧。”
王天辉,自称正义的带恶人,喜欢甜食,总是对沙发上的屁股印恋恋不忘,算是本书的主角之一。
话语刚落,一位高大的猛汉推开人群,细细看去,一身紧实的腱子肉,粗壮的颈脖,即便是在这群肌肉大汉里面也算是个异类。
他简单的看了天辉一眼之后,仅是扭扭脖,松松筋骨,锻炼至变态的肉体便发出噼里啪啦的轰隆声。
随后,又在天辉面前握紧沙包一样大的拳头,伸出大拇指,露出变态张狂的笑容,拳头180°旋转之后,狠狠扣下。
嘲讽的动作过后,便是讥讽不屑的言语:
“小瘪三,三拳之内,我必杀你!识相的就给我滚!”
二者的身材若是做出对比,简直就是狮子与老鼠,胜负毫无悬念。
一旁的“花季少女”似是从未见过这种场面,尖叫一声,腿一发软,早就害怕的抱头蹲了下去。
而天辉只是眼神冷幽幽的看了看自己面前的这个巨汉,然后漫不经心的拿过身后推车里的雪连,拆开过后对着眼前的巨汉,看着他笑道:
“三拳?傻大个,你是来搞笑的吧!”
“有只猪脑子被烈阳烧坏了,需要冰块降温,但我不说是谁。”
话已至此,巨汉没有再说什么,因为刚才的一番言语,已经让自己在小弟面前失了脸面,要是不找回场子,以后还有什么底气给他们撑腰。
随即便发出一声粗犷沉闷的低吟,仿佛一只被激怒的雄狮,满脸横肉,一步一步的往天辉面前走去,凶残暴虐的眼神,不把眼前的杂碎撕裂肯定绝不罢休。
“呼~”
天辉深呼吸一下,表情并无太多变化,只是握紧木刀,摆好姿势,紧盯着巨汉的步伐,随时都可以发起攻势。
“小瘪三……”
走了五步之后,巨汉忽然停下脚步,表情愈发残忍,在阳光的衬托之下,宛如一位暴君,以绝对的压倒力俯视天辉,道:
“听说人在临死之前会出现走马灯,回忆过去的事物,能给我提前透露一下,你待会儿会回忆什么吗?”
“毕竟我很好奇,像你这样的人,一生最有意义的事是什么?”
说完,天辉短暂的愣住了,可不一会儿,他的脸上便露出自嘲般的笑容。
伸手随意的挥舞几下木刀之后, 表情也逐渐变得温柔起来,然后注视着手中的木刀,用那满不在乎的语气,道:
“我啊,早就是已死之人了,只是因为一个约定,留有一丝残念于人间罢了,要说很有意义的事嘛……”
突然之间,天辉手中那把不起眼的木刀浑身显出发光的符文,似是共鸣一般,逐渐笼罩整把木刀。
看着这一场景,巨汉似是想起了什么,表情逐渐开始变得慌张。
与此同时,天辉双手紧握木刀,表情毅然,咆哮着,活像一位在战场中厮杀的战神,冲向刚刚还不可一世,现在已然惊恐的巨汉。
“我现在于人世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很有意义啊!”
巨汉不愧是混社会的,虽然因为这变故短暂的失神,但在木刀离自己只剩几步之遥的时候,仍伸出双拳,本能的做出了反击。
“哈!!!!!!”
巨汉咆哮着发出不甘心的一拳,这一拳,可以说是他此生最强的一击。
可是,巨汉却没有信心能赢得胜利。
因为他看到面前这个对自己来说,身形无比瘦弱的男人在笑,那是有绝对信心能赢的笑容。
巨汉注视着近在眼前的光芒,似是接受了自己的命运,脸上露出近乎绝望的表情。
不过就在巨汉脑海里都闪过一个又一个对自己来说,无比珍贵的画面的同时。
眼前这个男人,忽然把手中的木刀松开,张开双手满脸邪笑着原地准备迎接自己的全力一拳。
这近乎疯狂的举措吓的巨汉赶忙收力,毕竟这一拳被人结实挨上,可不是开玩笑的。
但很可惜,这距离几乎是近在咫尺,怎么可能收的住。
只一瞬间,天辉便像一根脱力的弓箭,被远远的锤飞出去,凹陷进工地的铁门里面。
刹那间,在场的所有人都懵住了。
可紧接着的大喇叭声,又把所有人都拉回了现实。
“大家快来看啊!无良资本家的打手终于忍不住动手杀人了!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了!”
话语刚落,便有数量可观的吃瓜群众好奇的聚集在路口旁边,向这里缓缓走来。
在事态还未失控之前,巨汉首先反应过来,迫切的寻找到底是哪个魂淡发出的声响。
这不看不要紧,等找到人后,好巧不巧,居然是最开始那个小推车的女主人。
“喔喂!快来人啊!杀人犯看向我这个柔弱女子了!”
大家都叫他林紫韵,但本名应该是林子云,体内封印着恶魔的男孩,没错是男孩,只是因为年少时曾被进行过秘密实验,而成了这个模样。
喜爱辣食,是个姐姐控的同时,也是个变态,算是本书的主角之一,现在正在与同行的王天辉和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坑无良资本家的打手。
“死PN闭嘴!你吹NMD牛阔子!我!我!我!我哪里杀人了,没有证据不要乱说!明明就是他自己凹陷进去的!没错,就是他自己凹进去的!”
纵使巨汉再蠢现在也已经反应过来,自己被套路了。
回想起这件事情的始末,他一开先只是看到有个漂亮的小姑娘推着雪糕车来到这里。
本着人道主义,也顺便给自己和手下解解渴,便想着让小弟出去将她拦住,准备把东西全部买下。
可是就在自己翘着二郎腿,都想着待会儿先吃哪种口味的雪糕,就有人来向自己报告。
有个二流子一般的年轻人突然出现在雪糕车的最前面,但光站着也不买,就在那里看着。
几个兄弟准备上前和他理论,却被一把木刀直接打飞。
受命维护这一片工地秩序,把胆敢来找事的愣头青全部赶走的巨汉,想也没想就知道这是来找茬的。
但说是赶走,没说可以毙命啊,或是闹出其他什么事啊,这要是延误了工期,自己可是会吃不了兜着走。
就在巨汉嘴巴不停哆嗦着反驳的同时,天空突然飞过一道黑影,下一秒,身后长有一对蝙蝠翅膀的,1米60的少年,拿着手机,对着巨汉立于林紫韵身旁。
此人穿有一件仙家道袍,宽松的两侧短袖纯白,镀有数层黑金波浪形花纹,淡紫的衣领,蝙蝠状的衣扣,纯白的下身,纹有数条闪电形纹路。
年龄不大,应该在16岁左右,满头的黑发里面,排有几数有规律的白发,腰间别有一根萧,一看就是书香门第,细细打量一番,样貌不凡,气质儒雅随和,还似有几分侠肝义胆。
少年面容平静的看向巨汉,缓缓开口道:
“我……”
“矮个子!你快给我作证,我没杀人!”
见突然凭空冒出个人来,巨汉颤抖的手指向凹进铁门里,一脸惨样的天辉,目光凶狠的看着这个少年,也不管他是来干嘛的,只觉得先让他闭嘴再说。
被巨汉叫做矮个子后,少年当场深吸一口气,强装镇定,但语气已经能听出些许怒意了。
“你~……”
“别你呀我的了……对啊!我想起来了!我刚刚明明压根就没碰到他!而且,而且,是他先拿刀攻击我的,我这叫正当防卫!也算不到我的责任!”
巨汉此时都快急得哭出来了,内心直骂那个来找茬的SB男子,不怕死吗!
因为看着身后已经挤满路口的人们,身后的小弟也快拦不住了,这会儿还能听到各种轰隆的汽笛声。
再不结束这场闹剧,闹市区来的吃瓜群众肯定会越来越多,要是再闹上电视,扯上报纸,这个工程项目就肯定废了,自己也会遭受非常可怕的事情。
“能!……”
见巨汉完全不理睬自己,少年眉宇之间挤出一个川字,但仍在克制自己。
然后举起手中的电话,可惜就在他又要说些什么的时候,一声巨大的枪声响彻云霄。
“警察,所有人不许动,不然……呜啊!!!”
此时一辆有着喷射引擎装置的警车从天而降,拿着手枪被人一脚从大敞的车门踹下的人名叫端木燕,是从上面代替这座城市已经解散的警察的警察的副队长。
黑白色的警察制服,样貌严肃冷酷,20来岁左右,喜好喝牛奶,最苦恼的是有一头银短发,因为穿便服时常被人叫做少年白。
“少年白!你TC的全家都是少年白!这是银发!这是银发!敢不敢进书里来,我保证不宰了你!WC!……”
从停稳的警车踩着少年白的副队长的头顶出来的人名叫端木琦铃,虽说也姓端木,但和端木燕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甚至原本的姓都不叫端木。
面容是一位16岁左右的少年,一头纯黑短发,长着一张天真无邪的娃娃脸,同样的黑白色警察制服,喜好蔬菜,但厌恶野菜以及一切小型动物。
端木琦铃以冰冷的眼神看向这群堵住唯一入口的肌肉男们,以若无其事的口吻说道:
“就像少年白副队长说的,谁敢动就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他可是亲身示范过了哦~”
“混蛋!……你踢我下来是故意的吧!……砍了你哦!”
吃了满嘴沙土副队长的脸上,此时已经布满青筋,暴跳起身来抄起腰间的真刀,就要向眼前这个轻浮的混蛋砍去。
见此,琦铃迅速拿起腰间的佩刀,快速挡住燕的砍击,另一只微微颤抖的小手同时指向前方,道:
“副队长,你看,有猴戏。”
“哪里!”
端木燕气的几乎是吼着喊出。
虽然这货很讨人厌,但毕竟同僚一场,有了台阶也好下场,便顺着铃手指的方向看去。
“别掐我啦!让我说一句完整的话就这么难吗!”
“我不管,你明明都答应我啦!”
刚偏头过去,就有个类似小动物的小巧的身影飞快掠过眼前,随即便传来一声愤愤的怒嚎,定眼一看,地上已经有两个矮个儿正在互掐了。
认识的不知道在干嘛,不认识的到以为在降妖除魔呢。
此时说第一句话的,正是方才那位被打断三四次话的少年,他现在的名字,叫做冰尘之心,是本书的主角之一。
或者说,是幻化为原型过后的她,莉莉丝·拉萨姆博·斯卡兰娜,是距人族隔了好几个种族的血族公主。
在几百年前,因为和某位故友的约定回到了这个地方,不过在遇到了三个异类之后,那个约定似乎也抛到了九霄云外去了。
因为是血族,当然最爱血食,至于其他食材,因为什么都没吃过,所以什么都喜欢尝一口。
有句常说的口头禅是——我不是萝莉控,我只是对比我矮的人有好感。
不过其实除了这些,他还有很多非常神秘但又不算特别神秘的身份,以及一个绝对不容提起的身份。
“哇啊!没了!你明明答应我了,让我被第三个介绍!”
现在说了两句话的人,或者狐?名叫薇薇娅,是一只穿着便于行动的经过修改的礼服的亚人狐狸。
毛绒的大尾,和冰尘差不多的身高,装饰粉色长发的狐狸夹子,样貌十分可爱,一眼望去,本该是十分乖巧的类型,只可惜此时正和冰尘互掐中。
不过说起来,她本该是人类,只是因为某些原因而不得不离开自己原来的躯体,遁入这只狐狸的身体保命。
自从变成狐狸之后,莫名的喜欢吃油豆腐,而且被别人一摸尾巴就会因激动而跳的八丈高,然后对来者发出一系列的粉红爪击。
当然,这狐狸也是本书的主角之一。
现在被挠的满脸伤痕的冰尘,挣扎着伸出一只小手,没好气的喊道:“好好看看吧!第三,第四个介绍早被抢了,你是第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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