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宇不想说话,安宇很想死。
推开房门,一股酒味就直冲脑门。白发的女孩横躺在沙发上,她只穿着睡袍,肆无忌惮
的展示着少女娇嫩学饮的胸睡和光洁的肌肤,地下干坚八的都是酒瓶子,那些让收藏家可以为之疯狂的稀世名酒随便乱扔。
安宇当然想不到这个只有十八岁的女孩这么能喝,他刚想去叫醒她,但那家伙已经以一个体操运动员落地的姿势从沙发上跳了下来,应该是想吓吓他……可那件松松垮垮的睡袍再也撑不住她的折腾了,春光乍泄…
安宇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在欣赏到少女的**前绅士的遮住了眼睛。
十分钟后,林果果终于不是那种让人鼻血直喷的样子了,她重新妻紧了睡袍,安宇跟在她的身后,
最后他们来到了一个房间,首先吸引住他的目光的是铺满整面墙的巨大油画,那是一座山,广国画面的大部分都被那座山所占据,山的大部分都被灰色的污雪所覆盖,应该绝大部分人都认识这座山,因为它真的很有名,那是富士山。但那幅画和从前见到的都不同,雪是灰色的,天空也是灰色的,山下是一片黑糊糊的东西,仔细一看,都是一片建筑,画面前方有一条河流——大概是唯一干净的东西。
房间极其宽大,但除了那幅油画和一张办公桌和办公用具外就什么都没有了,不,还有壁炉和酒柜,她的房间总会有这些。
林果果,姑且称她是安宇的朋友吧,那是个挺漂亮的女孩,十八岁左右,发色是少见的雪白色,而她的眼睛则是雅利安人的铁灰色,她是一个混血儿。因为酒劲还没有下去,脸上带着一些不健康的配红,说实在的,她是个十足的酒疯子。
“说吧,找我什么事。”
我实在忍受不了这家伙,我对酒并不算讨厌,但实在忍不了酒鬼,特别是女酒鬼。
“你好久才回来,不给你接风,送点小礼物吗?”
“满地的酒瓶子就是接风?还不如说你的小礼物是自己的身体。“
“呀,昨天那瓶威士忌真给劲,隔的都起不来了
“别扯开话题……
“要是你真的想要我的身体也没关系哦,就怕你看不上我这薄柳之姿。”
这么说着她居然还扭捏的抱紧了身体……一副,失足少女的样子。看来我真的不该来这里找这个神经病。
她咯咯咯的笑了起来,笑声如同银铃般悦耳。我实在忍不了这个长相可爱却又神经兮兮的家伙了,开玩笑也要适度的好吗?
可她突然什么也不说了,不说,不笑。她面前是打开的落地,顶楼的狂风从窗口灌进来,她的睡抱和白发在风中飞舞,两样白色的东西好像融为一体一般。她似乎不在乎露出那青春的胆体,她从来就不在乎这些。
“我听过这样一句话,"旅行的终点终究是原点。”无论你离开多久,走了多远,你都
会回到原地,毕竟,地球是圆的嘛。
哈,我开玩笑的,不过你还是回来了,对吗?你终究还是回来了,时隔三年。“
风越来越紧了,她丝毫没有整理好衣服的意思,裸露着大片的肌肤,她依旧看着天边,像是在梦呓般的随口同我。
天边是铁灰色的云,脚下是林立的摩天大楼,漆黑的天空仿佛要落下来似的,要下雨了。
我忽然意识到那副巨大的油画大概就是这副场景,只不过少了那座雪山,这没有雪山的画,给人的感觉却更加寒冷。
我意识不到这是我生活了十多年的故乡。三年,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的三年,能改变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那时我还没资格俯瞰这座城市,也许我已经忘掉那时候了。
“如果是指地理上的话,我的确回来了。“
也许这是个说烂话的好时候,但她什么也不说,她其实就是这样的人吧。
她是个怎样的人,我实在不知道,她的思维实在太跳脱了,可以在暴风雨里飚车一整天,又突然出现在夜店里找最英俊的男人跳一整夜的舞,豪迈的包下所有的酒,但有时却又戴着黑胶眼镜在图书馆安静的啃一整天的书。
也许这些都是面具,她真实的心可能谁也不知道,不过可以确定的一点,她是个十足的酒疯子(笑)。
这座城市对我来说是那么的陌生,但三年前,它却是我的家乡。因为一件事,我决心背井离乡,踏上了三年的流浪,而今天,我的旅行也许要结束了,这件事的终点,也许就是在这个起点了。
也许,路出这一步,这件事就可以结束了…...
但,我要先迈左脚还是右脚?
门外是车水马龙,万丈高楼遮天蔽日,灯红酒绿,各种商铺的展示牌琳琅满目…而我,却只是一件普普通通的连帽衫,仔细看还有几个补丁,也就只能算得上干净了。
“干!别像个乡下人进城一样, 好歹我也在这里住了多少年了,不就是BBD吗?”安宇的脚还是哆哆嗦嗦的,走在繁华的街道上,简直像是个从动物园里跑出来的猴子。
他那与这座城市格格不入的形象实在引入注目,甚至还有城管过来问询,安宇满脸黑线,不就是“简朴”了点吗?真把我当乞丐了?
好不容易回到这里,安宇的时间可不是能浪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安宇叹了口气,从随身带包里拿出一个小本子。
为了帮助他回家,林果果“亲切的”为他准备好了一个小礼物,本子上是傻瓜进城指南几个大字,还亲切的标明着“安宇版”
“倒是事无巨细--”安宇随手看看…进城先找一辆出租车,体会一下大城市的感觉……你莫不是在整我。
这种莫名被整了的感觉,果然是这家伙的作风,大概这时候她就藏在什么地方偷着乐吧。
正在安宇准备把本子收起来时,突然有什么东西掉了下去。安宇看到了那个东西,眼中闪过一丝不自然的光芒。
那是一张泛黄的老照片,上面是三个人的合照,因为已经有年头了,最上面那个人已经看不清了,还有两个人,是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女孩的手里拿着一根冰棍,而男孩的眉宇很像安宇,两个人都在笑着,背景是一个天台。
安宇的眼神变得严肃了一些,甚至凌厉,看来,已经有人摸清了自己的过去了。
突然,他毫无任何前兆的突然向前扑了过去,摔在地下差点脸着地,随即身后响起一阵刹车
声。
“小子!马路上不是你发愣的时候吧!”
然后,安宇又浪费了不少时间才让那位车主消了气。
今天,她和往常一样来到了图书馆。
图书馆中一如既往的安静,没有多少人,大概真的没有什么人像自己一样依旧顿心于纸质书籍吧。
在拿出书本后,她便在一个角落里静静地阅读,旁边的保温杯里,咖啡正泛着浓香。
她是附近的学生,和所有平常人一样,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市民,她是附近中学的高中生,十八岁,临近高考,正是需要复习的时候。
可她却拿着一本《禅与摩托车维修技术》捧读,真是看不出来一点复习的样子。
静谧的图书馆,咖啡与书的馨香包围着她……一阵轻快的音乐更让人心旷神怡…
音乐…下对,是来电话了。
“真不是时候”女孩拿起手机,音乐声停止。
“喂,小铭~”
传出了一个轻桃的声音,语气更是透出了那种市井气息,就是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的声
音。
“是唐哥吗,有事儿?”
“唉,小铭你也要上大学了,怎么还那么不紧不慢的,要有点紧迫感……
“嗯一有事就快说吧。“
“没太多事的啦~”
“再卖关子以后还是不要联系了。“
“别!我说还不行吗?咳咳,其实还是案子的事啦,你最好赶快来一趟,算是加班吧。”说完他就挂掉了,虽然听着好像没有什么大事,但他可不是个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人,最近风头挺紧的,还是赶快过去看看吧。
窗外和风徐徐,但一片乌云慢慢从远方飘过,也许要下雨了。
这座城市确实非常繁华,丝毫看不出它所经历的灾难,不过你看,那座大楼,恩,倒是不能说是一座楼哈。那是一座早已废弃的建筑工地,本应成为这座城市最宏伟、高大的建筑现在已经成了垃圾维,与那些漂亮高大的大厦格格不入。
它是那个城市的遗骸。就像死去的巨人一般,它依旧静静地立着,像是在诉说这座看似美丽的城市,却是在旧城的尸体上拔地而起的,它也是那已被遗忘的城市的墓碑。
安宇走在大楼之间,抬头望去,阳光如同落下的针尖般刺眼,他拿着一个本子,边走边写写画画的,不知道记录的什么。
等等,看他那么迷茫的样子,是不是迷路了?
“干!”
安宇看着手里的地图,真是欲哭无泪。
现在差不多已经是下午两点了距离他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七个小时。
“真不愧是我,在自己家门口都能迷路。”
他来来回回已经走了七个小时,现在累的要死,如果再找不到家的话,他就准备随便找个长椅或者桥洞什么的睡一觉了,反正再恶劣的环境也经历过。
“不过终于还是看到你了啊。”安宇在那座废弃大楼前,像是看到一个许久未见的老朋友一样拍了拍那锈迹斑斑的钢骨,那大楼曾是这座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找到你就算到家了。”大概还有两条街左右,他家离这里不远,记得小时候还来这儿玩过。
马上就要回家了,忽然觉得身体都轻了许多。走街串巷,自己家所在的这条街居然没太大变化?应该是没什么商业价值吧,不过倒也算是好事,终于有点熟悉的感觉了。
依旧是普通的居民楼,三年之后更显得年久失修了,也没人打扫,但却和三年前一模一
样。
推开房门,映入眼帘的是巨大的落地窗。
窗帘在微风中轻轻摇摆,淡淡的蓝色,像空中一抹蓝色的霞。
房子的一切都尽收眼底,这里没有房间这一说,或者是这房子就是一个房间,一个巨大的房间,只有三面墙壁和一扇落地窗,家具也只是简单的一个柜子,一张桌子,几个椅子,小小的冰箱静静地站在角落里,落下的灯泡像一只蜘蛛似的被电线吊着,露着铜丝。
一个木制的双层床摆在窗户旁边,地下一张卷好的铺盖卷,手抚过,还留着些许的生活
的痕迹。
这里曾住着三个人。
这里曾是他们的家。
安宇找了张凳子坐了下来,真好,房间里的布局还是和从前一样,他似乎真的回来了。
这座房子应该是配电室之类的,所以只是一个大房间,他们很穷,只能住这样的房子,在最初的几年能吃上一顿饭就不错了。
安宇回忆着他的童年,那是常人想象不到的辛酸,但却是金色的,那可能是他一生里唯一的快乐。
阳光射进来,留下大片的光斑,他拉开窗帘,窗外是年久失修的建筑,已经变成了灰黑色,有些还留着些许的墙皮,是显眼的灰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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