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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人生的终结

序章 人生的终结

我的名字叫瑞安,从小我就想当一名记者,因为小时候看电视里那些站在大雨大浪间,或是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仍旧为我们报道情况的记者十分帅气。于是,长大后我就真的当上了记者。

后来?后来我就不干了。

所谓记者,就是一边连着政府高官,一边连着布衣白丁的通风管,大官员们可没那么多时间来处理那么多老百姓的问题。他们还有国家大事要处理,那这些小问题自然就找上了记者。

这倒好,要是能解决问题我们就成了老百姓的正义英雄,要是没能解决或是遇到一些很难解决的社会矛盾,记者就成了无辜中枪的那一方,什么掩盖真相,欺骗民众,这一口口大黑锅二话不说就往我们肩上放。

所以,我不干了,我宁愿做一个被蒙在鼓里的老百姓,也不愿做一个整天挨打挨骂的知更鸟还得去给耶稣擦屁股。

后来,经过朋友推荐,我当上了某学校的老师。

老师的确是个很不错的职业,育人同时也育己,更何况做老师还能看见那一个个青春动人的身影,干净的肌肤,纯净的笑容,操场上的打闹声是治愈我心灵的歌谣。

实际上呢?我带的班考了全年级最差,家长一个又一个的向上面投诉,学生不写作业,上课不听我也不敢骂,怕骂了那些家长们又要戳着我脊梁骨说话。

所以,我被解雇了。

当然,我还试着从商,当然也是那个朋友推荐的,具体我也不想说了,总之是以失败告终的。

现在我是一个无业游民,我站在喧闹的街道上,漫无目的的走着。

人生不就是这样嘛,不停的跑,跑累了,休息会,看见别人比自己快了,再继续跑,直到超过了那个人,累死了,最后到死了都想不起来当初为什么要跑步了。

不过至少那些人跑过了,也许最后目的地里等待的并不是他们所追求的,但是至少他们已经把沿途的风景尽收眼底,也不枉跑这一遭。

可是我呢?跑步赶不上别人不说,一路的风景竟是些枯草荒地,连终点都没到就倒在了跑道上,尸骨被风沙吹走,血液渗进焦土。

看来只有死才能让灵魂平静下来。

我的大脑开始思考自杀的几种死法。

这时,手机铃响了,我没有几个朋友,所以会打这个电话的,一个手都能数的出来。

我按下了通话键,手机里传来了轻浮的笑声。

“哟,老兄,最近混的如何啊?”

“拜你所赐,我现在没有工作了。”

“正好,感谢我吧,你的好朋友又为你带了了新的希望。”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老朋友,我都是个快要去死的人了,哪有什么希望呢?

“你知道吗?15街的那座老庄园?对,就是有一个超----大的花园的大房子,听说那家的男主人去世了。”

“这就是你说的希望?”

“别急嘛老朋友,听说啊,现在那庄园里,还住着人呢!似乎是男主人的私生女,呐,你有什么想法?”

“你果然想让我去死吗?那里可是自杀圣地哦,最近的连续失踪案也不是在这附近发生的?”

“嘛~我说的希望就是让你去看看那栋别墅还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啦。”

“你让我去抢劫?”

“嘛。。。性质差不多,是让你去偷啦,你瞧,那么大的房子如果只有一个小姑娘住着,偷起来是不是十分方便?”

“我要挂了。”

“等一下啦等一下!”对方焦急的说道。

“听着老朋友,我现在很穷,但是我还没穷到要去偷别人的东西,你给我记住了。”

我当机立断的挂断了电话。

就这样,我的脚用它自己的意识来帮我移动身体,我不知道自己在往哪里走,最好忽然冲出来辆车把我撞得粉身碎骨,让我上次电视也不错。

天下起了大雨,在炎热的夏天可以说上是一份自然的赠礼,但是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来说就是淋在身体上的刑罚。我只能靠双脚的酸痛和双手冰凉带来的麻木来确认四肢的存在,我的心已经飞到了遥远的理想乡,我忽然觉得束缚人类进步的不是这个只开发了不到百分之十的大脑,而是这具又臭又重的躯体,如果灵魂能够自由的话,那思想也就得到了解放,人类不就能革新了吗?

所以,自杀还真是个正确的选择,所以你们尽管指着我的尸体嘲笑吧,把我的尸体焚烧吧,我都不介意,因为那对东西真是多余。

天气冷得刺骨,我有点想找个店躲一躲,但是我现在正走在一条小道上,两旁除了多年没人居住的老房子连一个人影都看不到。

等等。

我忽然发现自己的前方有一个身影,那是一个小小的,女孩子的背影,她是那样脆弱,好像来一阵风她就会被卷走。我十分好奇她的存在,毕竟这里是被人类社会抛弃的地方,属于历史的残留物,我曾经作为记者来过这里,除了流浪的小猫小狗外几乎没有见到一个人影。

这样的一块地方自然不会就那么留着,听说已经有要把这里拆迁改造成军事基地的计划了,不过到现在还没有实际行动。

先不说这个,我的脚步悄悄得跟上了那个女孩子,远远看去她有一头漂亮的乌黑长发,风吹过时她的头发就像孔雀开屏掀开了帘幕,但是她似乎根本不在意她被风吹乱的头发,我更加好奇了。

走着走着,我跟着女孩离开了那个街道,视野一下宽敞了,我下意识的看了一下路牌,15街。。。那不是老朋友说的,庄园的位置吗?

该不会这女孩就是那个私生女?

正在我这么想的时候,女孩子已经消失在我的视野之中了,剩下的就是耸立在面前的古老庄园,喷泉没有喷射出水流,白色的墙壁上布满了青苔,看来就是一座废弃的地方。

我有些怅然,人的命运就是这么残酷,有些人辛苦了一辈子替别人干事,有些人生下来就是做国王的命,对于那些生下来嘴里就含着金汤勺的人们,命运是美好的,不过,命运到底是如何安排人类的未来的呢?所谓的人类,不应该是人人平等的吗?世界如果不遵守平等,或是恒定这个理论,天平如果发生了倾斜,世界还会拥有秩序吗?

有失必有得,有天黑也有白天,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平衡的,正因为如此万物才能被称为和谐,那么那些坐拥千万资产和那些贫苦之人的平衡又在哪里?

没有人希望生下来就落后于别人吧?想要追上谁的心情自然就成了发展人类社会的催化剂。

而甘愿落后向往平凡生活的人们自然成为了相对的穷人。

我想要改变,如果没有人敢做的话,我来。反正这条性命已经无关紧要了。

为了达成人类的平衡,我决定去行窃,不为了财富,只为了找回平衡。

老朋友,谢谢你,在我死之前还能对世界做出这样的变化,对全人类,的确是最大的希望了。

这么想着的我,偷偷的上前,令人吃惊的是,那扇铁门似乎没有关上,这果然是命运的安排吗?

我尽量让自己不发出声音,不过走道的气氛实在很诡异,现在天已经早早的暗下来了,挂在墙壁上的画像隐藏在黑暗中,但是那双没有活气的眼神总是死死的盯着我,听说这都是好画,你从哪个角度看,画像里的人总是看着你,不过这也是在是太诡异了,我的背脊发凉,虽说值钱,这种东西还是别碰为好。

作为一名小偷,我显然是不合格的,不过没关系,我不仅是小偷,我更是一个革新人类的先行者,我所偷的每一样物品都将给世界带来一点平衡。

嘎吱!

我的脚惊动了古老的木质地板,发出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被无限扩大,我的心怦怦直跳,在哪里好像也有脚步声,那不是我的,而是另一个人的,是那个女孩吗?

我望着长长的走道陷入黑暗,时而发出的声响,我甚至听到了谁在叹息,是谁?是谁在那里?!

我的心脏快要跳出喉咙,胃液在不停翻滚,在这里多待一秒我就有可能不行了,强烈的求生欲望驱使我离开这里,但是我又不愿意毫无收获的离去,于是我随便在一旁的柜台上拿起一个看似平凡的盘子,不管怎么说,放在这的盘子,肯定意义不平凡。

想着已经得手的我开始想办法离开这个鬼地方,但是霉运总是跟着我。

我迷路了。

早就不管什么声音了,我大步大步的走着,两旁的画像死死的盯着我,像是在嘲笑我,我感觉呼吸开始急促,我怎么走都走不到刚来的地方,更要命的是,另外一个脚步声似乎不是我的幻觉,它正真真切切的跟在我的后面。

哈。。。哈。。。。哈。。。

我喘着粗气,视线已经模糊,我蜷缩着躲在桌子底下,抱着双腿等待黎明。

等到早上就走,我这么盘算着。

“。。。。你。。。。”

我的背后传来的说话的声音,一股阴风吹得我全身竖起了鸡皮疙瘩。

我握紧了手中的战利品,颤抖着慢慢回过了头。。。

慢慢的。。。回过了。。。

在我眼前的不是人,而是一副盔甲,那种英国中世纪的骑士盔甲,头盔上那两处横着的缝隙就像眼睛直直盯着我。

“你叫什么名字?”

“瑞安。”

我下意识的回答了,下一瞬间,我的大脑帮我分析了现在的情况:一副盔甲忽然出现在我的身后,那副盔甲向我提问,然后我回答了它。

。。。。。。

“啊哈。。。”

我的眼前一片漆黑,只听到脑袋撞到地面的声音,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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