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满仓留着一头小板寸,个子高,块头大,眼神还冷冷的。
朱世光看了一下,就麻爪了……
“哎哟,这坐了好久,胳膊腿都麻了。”朱世光伸了伸胳膊,抻了抻腿,然后就老老实实地坐回去了。
于满仓见这人挺识时务的,就没再继续纠缠,也坐了下去。
没多久,又听前头的两口子小声吵架。
女的推男的,“你干嘛呢?”
男的扒拉掉女人的手,哼哼唧唧的,“你说我干嘛呢?消停的。”
那女的就抱着胳膊生闷气,过了一会儿,她眼珠子一转,把手放到座位中间的扶手上。
因为并排的两张座椅间有条缝,于满仓两口子能越过这条缝瞧见她的手。
只见她的手指头上带着个金戒指。
那女的就一边摸她的金戒指,一边笑道:“哎哟,我这金戒指可是从沪市买回来的,老值钱了,乡巴佬就是乡巴佬,肯定没见过这么稀罕的宝贝,我得看紧一点,免得让人偷走了。”
这话说的让人讨厌,不过她也没点名道姓,于满仓两口子就直接忽视了她。
于海洋却仰起小脑袋,天真地问:“金戒戒能吃吗?”
于满仓摇头:“并不能。”
于海洋继续问:“那金戒戒干嘛的?”
于满仓想了想,“臭美用的。”
于海洋:“金戒戒和粑粑戒是一样的吗?”
粑粑戒子就相当于后来的尿不湿,也叫尿戒子。
小孩子的联想就是这么丰富,明明只有一个“戒”是同音的,他却能想到一块去。
于满仓忍俊不禁,前头的女的则气得要死,直嘀咕“乡巴佬”,“没见过世面”之类的屁话。
芦芝兰就扒了一个橘子,往儿子嘴里塞了一瓣橘子,“吃吧,吃橘子堵住你的小嘴巴。”
……
几个小时后进了省城,芦芝兰被颠得彻底没了脾气,和散了骨头架子似的,走路都抬不起精神头。
于满仓就走到她面前,蹲下去。
“上来,我背你走。”他拍拍自个儿宽阔结实的背。
芦芝兰脸一红,虽说老夫老妻亲亲密密也没啥可害羞的,可旁边不还有人么。
“起来,像什么样子,我又不是残了废了的,让人看了多笑话。”她害臊地扭过头。
于满仓却不起来,“怕什么,男人背自个儿的女人不是天经地义么,放心,我背着你,也能抱得了儿子,别不相信你男人。”
芦芝兰别别扭扭的,“这不是相信不相信的问题……”
话还没讲完,就见于海洋摇晃着小身子跑到前边,学他爹的样子往他娘面前一蹲,奶声奶气地嚷嚷道:“相信你男人!”
这可把芦芝兰笑坏了,上去直拍于海洋的小屁蛋。
“起来,别把新衣服造埋汰了。”她笑着把儿子拎起来。
于海洋穿的是芦芝兰新做出来的衣服,一个补丁没有,他本来又随娘,长得白净,所以看上去和城里小孩儿没啥区别,白白嫩嫩的惹人爱。
最后,芦芝兰到底拗不过于满仓,只得爬到于满仓的背上去。
正如于满仓所讲的,他背着媳妇儿,也能一手抱着儿子,另一手拎得动行李,甚至走起路来还稳稳当当的,这可把周围的女的都羡慕坏了。
坐他们前头的两口子还想学他们,那女的非要丈夫背她,结果她刚爬到她丈夫背上去,就把她男人压趴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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