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世界共有两个大陆。北大陆拥有巨人族,精灵族和一部分人族。三者纠纷严重,无暇顾他,在被大陆不停混战。南大陆拥有地精族,巫灵族,兽人族。二两大陆之间则是居住着另一部分人类的莱曼岛和一部分精灵的艾尔岛。莱曼岛上的人族常年受南大陆诸种族侵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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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统记第一章人族崛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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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历204年,来自南大陆的兽人踏入了我们的莱曼岛,不是第一次了,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我们人族与兽人族的最后一战由于兽人族在南大陆遭到了攻击,所以我们人族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后,终于在这最终一战中获胜。
我所在的村庄位于前线,所以我们村子为前线的战士们做了庆祝。而在我们庆功会之后,独自一人背着砍下的柴禾和斧子的我,我一个人回到了由木板搭成的简陋的家中。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家的房门打开着,里面没有一丝光芒,我将房门敞开,黏糊糊的一团飞到了我的脸上,我将它抓了下来,是的,一截肠子。我想跟深处看去,那是一只侥幸存活的狼人,一边发出疯狂的怒吼,一边将一具尸体撕得粉碎,纷飞的内脏铺满了地面,鲜血染红了墙壁,尸体已经不成人形,看不出是谁了,但我知道那是谁,那仅有可能是这个时候应该出现在这里的,我的唯一的亲人,妈妈。
之后我就记不得了,我清醒过来时,我的双手中的斧子粘满了肉泥。身上腥臭的鲜血缓缓滴落,那只狼人已经不见了,相反地,后来别人告诉我,那是那个狼人的肢体。在我陷入疯狂的状态下,我的母亲的遗体和那只狼人都化作了肉泥,就像绞肉机绞过的肉类。我之后感到眩晕,感到疲惫,又一次陷入了昏迷。
那一年,我十三岁。
之后那个家被我放火烧了,我变成了孤单的一人,流浪者。
我起初在村子里乞讨,但是所有人,都远远的避开了我,可能是事情闹得太大,让这里的人都知道了吧。所以他们恐惧,他们用看野兽的眼神看着我。
我离开了我的家乡,隐姓埋名,在莱曼岛的南部继续放逐。
我想知道为什么我还会想活着呢,即母亲过世之后,所有的人都选择避开了我。可能是一种复仇的幻想,才令我始终维持着生命。
但是,预想不到的是在我来到了岛的最南端之后,一个名为拉马斯的大叔收留了我,他是一个猎人,曾经做过民卫队。他单身一人,带着一个比我小三岁的有点害羞的女孩子——琳。
我再次体会到了家的感觉,我不知何时,将仇恨暂时放在了一旁。大叔的收入不多,在莱曼岛上学校是提供给人们学习魔法的地方,魔法师也确实会有高于一般士兵的补贴,而士兵本身的收入也不低,虽然魔法从各个方面上好过其他,但是学费也不是一般的高。
最后我自告奋勇的参加了能拿补贴的预备兵的训练,将上学的名额给了琳。
和平就这样持续了4年。。。
夏天正午的阳光垂直落在我的肩上,身后的巨剑略显沉重,每一步濡湿的衣服都滴下几滴汗水。
远远望去,大叔的房子已经不远了,上午的训练刚刚结束,就算锻炼的再怎么强壮,在这烈日炙烤下也不可能不心浮气躁。
森林间的小路蜿蜒曲折,这附近应该就是大叔狩猎的地方了,也不知道他回家了没有。那边的树上的浆果熟透了,在吃饭前先满足一下自己吧。
不费力气的爬上了树枝,摘下一把蓝莓,突然一阵风吹过来,我回头去看时,琳已经在那里了,并向我说道
【回来得真早啊,罗德尔修斯。】
小巧玲珑的身躯套着宽大的学徒制服,乌黑的长发在风中摇来摇去,二话不说直接从我手中夺走了蓝莓。真让人难以置信世界上居然有这种可爱的家伙。
【你是怎么上来的,我可不相信你有能爬树的能力了。】
【嘿嘿,我的风系魔法的飞行能力啦,现在别说这棵树了,就算天上的的云彩,也可以随便踩在脚下的哦。】
【你可千万别,天上的神要是看到你飞上去了该生气了。】
【不会啦不会啦~~】
【唉~魔法什么的,简直就像作弊一样,想做什么念个咒语就能做的到,真是好用啊,让每天在训练场上辛苦锻炼的我羡慕嫉妒恨啊。】
【没什么啦,还不是你贡献的名额啊。】
【有好好感激没有啊?】
【呜。。。当然,当然感谢了,罗德尔修斯你给我的名额嘛。。。】(这家伙居然脸红了,不知道随随便便脸红的话,很可能就被别人随随便便的攻略掉么,所以出于作者意愿这种时候果然是要调戏一下了。)
【喂喂,你是要向我告白么?】
【哈?凭,凭什么我要向你告告告告告告白啊?】
【那就好,那就好】
【你什么态度啊。。。】
我跳下了树枝,琳则是飞了下来,补充完毕,便也不再疲惫,我们漫步着回到了家。
正好撞上了拉马斯大叔端着一锅散发出浓香的汤出来,我们没有餐厅,是直接在室外吃饭的。
【哟,小子,和琳一起回来的?】
【哦,本来是我先回到家附近的,但这家伙是直接飞回来的,所以这家伙赶上了我,就一起回家了。】
【哦,是吗,琳?在学校过得怎么样啊?】
【嗯!今天把风系魔法的基础课程上完了~而且我还是年组第一呢,听说再过两周会有放假的。】
【放假。。。要是训练营也能给个假期就好了啊。】
【别痴心妄想了,训练营要是给了假期就不是训练营了。】
【对了大叔,从刚才开始就有点在意了,那个锅里到底是什么啊,比往常要香得多呢。】
【啊,今天比较幸运,打到了两只野鸡,因为平时打到的都是鹿啊,山猪啊什么的,难得一次有好吃的,所以就不卖到集市上去了。。。】
【耶耶!我最喜欢吃鸡肉了,平时吃的野菜蘑菇汤早就腻了。】
【喜欢就好,一会儿整只鸡都是琳的。】
【其实,我也最喜欢吃鸡了。。。】
【你这小子最近吃的太多了,今天减肥吧!】
【怎么这样~~】
【呵呵,我的那只分你一半还不成?】
【琳,这样不行哦,不能对这小子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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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再过一年大概就可以正式参军了,那个时候军饷会更高一些呢,那时候咱们就搬到城里去住吧。】
【哎呀,在这森林里感觉不会更好么?】
【对呀对呀,还有各种可爱的小家伙呢(小动物)!】
其实城镇里明显要比森林里环境好的多的,各种方面上都会方便许多,还能交到许多朋友。但是说什么我们也是住得习惯了,想改都难。
【那我就改善一下咱们的木屋好了。】
【恩,是呢,这个屋子我们也住了很多年了,是该换一下了。】
【换成像我们魔法学院一样的大城堡怎么样?】
【哪来那么多钱啊。】
【呜。。。】
【到时候再说好了,也不知道到了那个时候有没有这种心情,没准能有更好的主意也说不定了呢。】
【也是呢。】
【这种野鸡真好吃呢,要是每天都有就好了。】
琳吃饭的时候总会把嘴塞得鼓鼓的,说话也变得不是很清晰了。
【就算每天都有也会有一部分迫不得已被卖掉吧。】
【没有那种事,琳要是表现好,以后每天午餐都有好吃的。】
【真的?】
【那还用说,你老爸有骗过人么?】
【我也会表现更好的!】
【你这小子去死吧。】
【。。。】
相信是再正常不过的日常了,午餐过后,琳继续去上学了,我就得去后院劈柴做杂活了。
最近的剑术练得也是不错的,就算真的有敌人来了怕是也不用为自己担心了。大概不用一年就可以加入正式部队了吧,如果加入了正式部队就可以替母亲报仇了。没错,那些兽人,那些地精,那些侵略者,都该死。我们人族是有尊严的,是不能随便被侵犯的,如果下次有入侵者来袭,我们的军队必定会将敌人打的落荒而逃,然后我们还要踏入他们的领土,让他们知道被侵略的滋味。
我还要亲手摘下兽人头领的头颅,将它挂在城门上向天下示威,我们人族必定崛起!无论是南北两个大陆都将归属于我们!
当我这样想着的时候,突然一阵如雷鸣般的马蹄声传来,熟悉,充满野性的声音我放下了手中的斧子,慌忙抓起放在一旁巨剑,冲到前院,看到拉马斯大叔正放下手中的水桶,他也注意到了异样,但他没有意识到危险。这个地方是偏僻的森林,只有少量猎人会居住,是不会有什么其他人来往的,而且那不是野马,这个森林里是很少有马栖息的,即使偶尔出现,也绝不会是这个数量。
远远的,滚滚烟尘蔓延至此,马蹄踏起震动大地的鼓点,那个是,没错的。。。
【拉马斯大叔,快准备好武器,是半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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