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宁出生在辽阳市外围的一个乡村,对于重男轻女的农村地区來说,宁宁的出生就是多余的,可算是捱到初中毕业了,宁宁义无反顾的加入到打工者的行列,先是做服务员,然后网吧收银员,再然后超市的收银员,反正工作是越來越轻松,收入却是越來越低,可宁宁不在乎,赚多少钱能怎么样,早晚都是要嫁人的,赚得再多,也都得给家里。.
二十二岁那年,宁宁嫁给了邻村的一个比自己大六岁的男人,之所以选择这个男人,更主要的是对方提出的条件让宁宁的父母很是心动:五万聘礼,三件金首饰以及一件儿貂皮大衣。
也许在我们看來,这些东西就换取女人的后半生有些可笑,可对于宁宁的父母來说,自己这个好吃懒做、不学无术又沒有任何背景和特长的女儿,能够卖出这个价钱,那就相当不错啦。
但婚后宁宁感觉非常不幸福,造成宁宁产生这种情况的有以下几件事情:第一,相处时间忒短,宁宁从认识他老公武大(化名,大家懂的)到结婚,总共沒超过半年,可以说在俩人的秉性、脾气、家庭背景、受教育的程度等等的事情完全不了解的情况下,俩人就稀里糊涂的结婚了,完全是为了结婚而结婚。
第二就是关于聘礼和女方陪嫁的问題上,两家闹得那是相当的不愉快了,正常情况下,男方都是在跟女方登记过后,支付当初约定好的彩礼钱,随后在婚前将余下的金银首饰,家具等购买妥当,最后研究结婚的事宜,而女方则需要在男方支付彩礼钱之后,拿出一部分的陪嫁钱,用來购买家电、被褥以及新郎结婚当日的服装之类的,这是我们这儿最基本的情况。
但偏偏有些女方的家长混蛋,拿自己的女儿当摇钱树用,男方给的一分都不能少,而轮到自己这边就开始装糊涂,对方要是不提,那就能省则省,一分钱都不给女儿。
在我们这儿,女方带过來的钱,大多数是走样子的,回头还是要交还给娘家的,不过是让女方结婚以后腰杆儿硬,说话有底气,可即便是这样,有些女方的家长还是不肯拿,那真是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也,翻译过來就是铁公鸡一枚。
宁宁的父母就是这样的混蛋家长,男方把该给的都给了,而她的父母就在那儿装糊涂,不但沒给宁宁陪嫁一分钱作为嫁妆,甚至连最基本的购买家电的费用,都是从武大给的五万元钱里拿的,可以说他俩结婚的一切费用,都是人家男方家出的,这也导致武大与其家人一直认为宁宁就是买过來的媳妇,用不着善待她和她的家人,谁让她的家人沒给丫陪嫁过來一分钱呢。
结婚第二天,这两口子就为了陪嫁的钱财上面大吵了一架,搞得武大甚至三天以后都沒有回门儿(从结婚当天算起第三天,新郎和新娘是要回娘家拜望父母的,简称回门儿),你说这仇口儿得有多大,怨念得有多深,往后的日子能好过嘛,女方的父母混蛋啊。
第三个问題就是双方的生活习惯了,别看宁宁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可这丫头基本上是小姐的脾气丫鬟的命,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惯了,可以说油瓶子倒了都不会伸手扶一下,更别提给武大洗衣烧饭啦,而人家武大家是娶媳妇,不是找个祖宗回來供着的,更何况武大跟父母住在农村的那种东西院,见天儿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宁宁不做饭,不洗衣服,不管各种家务,成天就是等着饭來张口,衣來伸手,这时间一久,婆媳关系能好得了吗。
综合以上三点,宁宁婚后跟武大可以说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这日子就沒消停过,武大逐渐的对宁宁死心了,就是希望要个孩子,能给他们家传宗接代就ok了,至于宁宁在这家里也呆得不自在(自找的),见谁都不痛快,无聊之中就开始玩起微信了。
这种约炮神器厉害啊,一來二去的就勾搭上她们村一个吊儿郎当的混混了,俩人认识沒多久,就把那种事情做了,打那次以后,宁宁才发现,什么婚姻,什么爱情,都特么是浮云,自己这些年算是白活啦。
自己每次出去,那些个骚老爷们不得挑她爱听的说啊,哪句话不是哄着她來,而且哪次出去不得带她去吃点好的,要是摇到手里宽裕的爷们,还能给她买点时装、化妆品什么的,不就是陪人家睡觉嘛,跟谁睡特么不是睡啊,就那点逼上的事儿呗。
可纸里保不住火,也沒有不透风的墙,婚后不出一年,宁宁算是在当地出了名咯,只要是好这口的爷们,就沒有沒睡过她的,渐渐的这事儿就传到武大的耳朵里了。
这给武大一家人气的啊,人家是戴顶绿帽子,好嘛,丫整个背一口绿锅啊,绝对的炮兵连炊事班的班长,戴绿帽子背黑锅,还得看人家打炮。
气归气,可武大这男人也算活得够失败的了(要不怎么那么大才结婚),嘴笨不说,一点夫妻之间的情调都沒有,甚至于男女之事在武大看來,就是那么回事儿,不过是解决生理需要以及传宗接代而已(沒文化真可怕)。
随后武大开始寻找证据,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将宁宁捉奸在床。
正常人的思维都是趁着俩人沒有孩子,赶紧让宁宁这种女人净身出户,然后再找一个好好过日子,可偏偏武大也是个奇葩,将宁宁和奸夫堵在旅店房间之后,居然打算借这机会敲诈那个男人一笔,对此,我只能说什么人找什么人,鱼找鱼,虾找虾,青蛙找蛤蟆,乌龟找王八。
数着手中敲诈得來的五千元钱,武大这个开心啊,好歹自己的绿锅沒有白背,见着回头钱啦,于是拿着这笔钱,不但沒有责怪宁宁,反倒请宁宁吃了顿大餐,我听到这里的时候都特么无语了。
等吃完了饭,撂下筷子,武大告诉宁宁,以后出去搞破.鞋可以,但每个月至少得让丫抓一次奸,敲诈一笔钱才行。
宁宁在特么不要脸,也知道这事儿不能办,可武大威胁宁宁说要将她的“光辉事迹”传得人尽皆知,迫于压力,宁宁答应了武大,可交换条件就是一來不能让自己家人知道;二來就是得來的钱必须分她一半。
武大一个嘴巴抽了过去,随后合计合计,往后让了一步,答应给宁宁百分之二十,俩人算是达成共识了,可夜路走多终遇鬼,就在协议达成后沒出三个月,这俩人就摊上大事儿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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